其實也不算是我朋友
是我朋友的朋友
跟朋友出來玩時講過幾句話
我們住在跟他學校同一個地區
後來他跟他爺爺在淡水附近就出了車禍
對方是闖紅燈肇事的
請問各位大大
帳號是會被別人註冊走嗎?
還是監獄也能用PTT?
還是闖紅燈撞死2個人可以不用被關
https://i.imgur.com/YaZgYbL.jpg
#1MwwK6TU (WomenTalk)
這個ID確認是他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917/37385989/
作者:
romeie06 (newwel0001)
2017-10-16 07:05:00新聞連結啊
作者:
Antia691 (公園躺椅VIP)
2017-10-16 07:06:00才2個人當然不用付什麼代價囉
作者:
goitaly (機會不等人)
2017-10-16 07:06:0015萬交保 不知道開庭沒勒
作者: st86188go (Azusaho) 2017-10-16 07:07:00
!!!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7-10-16 07:08:00又不是馬上就會進去
作者:
kof2200 (K General)
2017-10-16 07:08:00你看過出神入化2嗎?裡面有一個橋段有螢幕、電腦和印表機。
作者:
aq981334 (2025年未來人)
2017-10-16 07:08:00家裡有錢吧
作者:
q10242 (黑田祐司)
2017-10-16 07:09:00有掛嗎
淡水死亡車禍!22歲女駕駛闖紅燈撞機車 爺重傷孫喪命倫家素女生耶
作者:
diabolica (æ‰“å›žå¤§å¸«å†æ”¹ID)
2017-10-16 07:11:00台灣為什麼叫鬼島真的不是沒有原因的,有能力的都快離開
作者: Kaneshiro5 (金城5) 2017-10-16 07:15:00
我也準備要逃離鬼島惹 最近瘋狂充實自己
作者:
xa4dd8zz (Vanir)
2017-10-16 07:16:00哇 太狂了吧
10個月也是能緩型啊 對方若律師夠力,其實很多方法緩型
作者: jerryli0527 2017-10-16 07:17:00
怎麼知道是他啊? 我找不到她跟車禍有關的文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10-16 07:19:00你往上翻那個撞腿的官司
作者: wino (噪音) 2017-10-16 07:19:00
有印象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10-16 07:20:002012年的事情,你應該以為案件隨訴隨便定讞,但沒有
作者: jerryli0527 2017-10-16 07:22:00
A過了阿 但是那些留言怎麼知道是她的?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10-16 07:22:00然後車禍肇事致死其實刑責也可能不用坐牢
十個月 瞎 話說對方正好在線上 你可以水球他問清楚啊
作者:
f890303 (Ruixin)
2017-10-16 07:26:00這前幾天也有人PO
作者:
zxcc79 2017-10-16 07:28:00早餐這有點油膩 有沒有65KG?
484一個女的 我聽朋友說她過的不錯 撞死人後ig還是有貼出去玩的照片
鄭捷當初應該不要去捷運站 開車隨機撞死人判比較輕...反正上線又怎樣 建中生跟台大生偷拍女生 也照樣上PTT
作者:
plait (陸翔)
2017-10-16 07:30:00過失致死 估計去哭哭一下就緩刑了吧 當然可以用R
作者:
zxcc79 2017-10-16 07:30:0047樓言論讓我有點不寒而慄...
用車輛隨機殺人=>輕判 刀械棍棒隨機殺3人以上=>死刑
而且民進黨沒種處理死刑犯 等讓國民黨才會執行死刑國民黨處理死刑犯 民進黨就會大喊廢死 死刑是落後國家
作者:
evie1204 (vicky)
2017-10-16 07:33:00這女的我有印象 所以到底賠多少?唉..只要賠錢就不用去關...
作者: asmanyasdog (一山) 2017-10-16 07:33:00
就富二代啊,賠錢還是能過很爽
有沒有撞死狗或人 對於這種惡劣駕駛來說根本不痛不癢他們內心不會覺得愧疚 比鄭捷還囂張啦
還有多次無照撞人的累犯 多次酒駕撞人的累犯 都罰不怕酸民只會關注上吊自殺林意含 用小說辦案在八卦發瘋
作者: Isaolin78 (;D) 2017-10-16 07:38:00
有的人在監獄真的還可以打手機或是上網看盤 看你多大尾和有錢而已
但是每天這種隨機殺人的汽車駕駛 看過即忘 鄉民真正義
作者: k3894555 (yeast) 2017-10-16 07:39:00
...
zxcc79幹麻不寒而慄 這是事實 偉大的法官都這樣判了
作者:
eddy13 (eddy)
2017-10-16 07:41:00就算定讞被關了,也可以托人代管呀!
jack0123nj用汽車隨機撞人沒有意圖? 法律不是全部手放方向盤眼睛看前方還闖紅燈 當然是故意殺人只是法官跟警察只能判斷是駕駛過失導致死亡
作者:
Tachiman (Aal izz well!)
2017-10-16 07:45:00緩刑?
作者:
GimO (Gimo)
2017-10-16 07:47:00垃圾
作者:
ttcml (三三)
2017-10-16 07:47:00高調
跟阿羅哈駕駛一樣 她就是不專心駕車導致闖紅燈撞死2命
作者:
Dethklok (deathclock)
2017-10-16 07:49:00其實也不算是你朋友,所以要是你不小心在路上看到她...
作者:
fransice7 (哀川慎之介/法爾希歐)
2017-10-16 07:51:00唉
作者: love1987817 2017-10-16 07:52:00
這新聞有印象 感覺沒啥羞愧心 只知女版狂刪文
作者:
Dethklok (deathclock)
2017-10-16 07:53:00小心那個女的去讀法律系、去考到法官律師,撞到會重判!!
作者:
dlevel (府城ä¸è¥¿é‡Œèœ)
2017-10-16 07:53:00今年七月判決出來,搞不好還沒執行,又可能有緩刑,你在帶
作者: love1987817 2017-10-16 07:54:00
這要帶啥風向?某樓也真好笑
作者: asdf70044 (A7) 2017-10-16 07:55:00
交通事故的死人通常就只能這樣阿 不然呢?
作者:
wunhong (佚名)
2017-10-16 07:56:00殺人要償命
這我知道 這死母豬很欠幹殺人沒悔意只會靠爸 幹死母豬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7-10-16 07:58:00沒天理啊
作者:
Dethklok (deathclock)
2017-10-16 07:59:00不是唷! 有個律師被情緒失控,不小心的人撞了,被重判?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7-10-16 07:59:00台灣是法治天堂啊!2個人而已,關幾個月就出來了
作者:
billy920 (yusuke)
2017-10-16 08:00:00Carshop版也有她 買bmw x5來撞人?
作者: love1987817 2017-10-16 08:01:00
講真的這個蠻可惡的 夭壽哦
這種開車撞死人都會認為自己沒錯 慶幸自己沒死 真爽還會認為死者是故意來撞他的 殺人都不覺得自己有錯 讚
作者:
wunhong (佚名)
2017-10-16 08:03:00X5耐撞啊
尤其是大卡車 重機千萬要注意 多人搶快死大卡車輪下
大卡車肯定把人輾死 把前車給撞爛變肉醬 一句道歉都沒
很多撞死人的駕駛都不會道歉 比100分國防部長更囂張
作者:
graysea (谷瑞汐)
2017-10-16 08:06:00為啥有人會覺得女子監獄要剃光頭?
作者:
sligiho (六年級大叔)
2017-10-16 08:09:00台灣法官是加害者的好朋友
作者:
jtoro (鮪魚)
2017-10-16 08:09:00有點開自動登入功能喔
作者: liusean (旁觀者) 2017-10-16 08:10:00
台灣法官真的 hen 棒
很多開車駕駛面善心惡認為馬路他最大 車越大台越囂張
作者:
Dethklok (deathclock)
2017-10-16 08:11:00這干100分國防部長什麼屁事? ? ?
如果有錢的鄉民千萬不要買國產或日本車 不小心就死了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7-10-16 08:11:00
黨工好忙
作者:
natanz (我兜兒裡有煙)
2017-10-16 08:13:00開庭到判刑至少1年,入監更久啊!SOP咩
作者:
Dethklok (deathclock)
2017-10-16 08:13:00昨天才一個開MINI的水漂車禍,這? ? ?
作者: Boris945 (WpsClauDe) 2017-10-16 08:15:00
又不是業務過失,關屁
作者:
phix (88)
2017-10-16 08:16:00還沒關吧
作者:
bomda (蹦大)
2017-10-16 08:17:00你什麼時後有車禍致死一定要關的概念?
作者: nicayoung (大覺屋.師真) 2017-10-16 08:17:00
為什麼要關?你不懂台灣法律吧?
作者:
cccc7777 (含笑半步顛)
2017-10-16 08:18:00QQ
作者: winniekuma (Kuma) 2017-10-16 08:18:00
人家4女森捏,要讓一下人家啊
作者:
mzmzz (芋頭)
2017-10-16 08:19:00她還有繼續開車嗎?
作者: palina (小妹) 2017-10-16 08:19:00
唉
作者:
Moselle (Long Vacation。)
2017-10-16 08:20:00化學廠的千金吧 有印象 算正妹 可是是三寶
作者:
snow118 (purple phone e e mi wow)
2017-10-16 08:20:00作者:
corhe (corhe)
2017-10-16 08:22:00其實也不算是PTT 是PPT
作者:
mengche (茂吉)
2017-10-16 08:24:00上訴再上訴就行了,只要慢慢擠牙膏,就能拖很久
作者:
mouz (曼聯精神)
2017-10-16 08:25:00重機就是...咦是汽車肇事啊,沒事沒事,高素質上國道沒問題
作者:
zzzzzken (åšæ£ç¢ºçš„事)
2017-10-16 08:26:00等等,47樓發現漏洞!
作者: asdf70044 (A7) 2017-10-16 08:26:00
成立一家專門酒駕的殺人公司應該不錯
作者:
Junneo (偏激異端天秤混合體)
2017-10-16 08:29:00川寶
開車撞死人了不用償命 不內疚不虧欠不會道歉 多謝法官
作者:
sharmans (sharmans)
2017-10-16 08:30:00安迪 不要用狗跟人比 狗很失控
作者:
cosmite (K)
2017-10-16 08:32:00高調
作者: jk01 2017-10-16 08:32:00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台灣司法,懂?
andy的想法很有問題啦 當不想專心開行駛中車輛就是有意圖想致別人於死地 這句話太充滿情緒化了 不同意這句話但儘管如此我也沒有要幫這女的護航的意思ㄏㄏ
作者:
once1024 (once1024)
2017-10-16 08:36:00高調
作者:
Asucks (我的老婆是超人)
2017-10-16 08:37:00就算法律不能嚴懲,但這種一定會有報應
作者: fation (憤怒的豬囉) 2017-10-16 08:38:00
家裡有錢...
作者:
Dinenger (低能兒)
2017-10-16 08:39:00這個我有印象
作者:
Hsicen (漂浪的歌)
2017-10-16 08:40:00幫推
作者: ptckimo (ptckimo) 2017-10-16 08:40:00
幫噓立委
作者:
dxdy (=ρdρdφ)
2017-10-16 08:40:00不可能是正妹啦
作者:
rqrqo (5566)
2017-10-16 08:40:00幫推一個
作者:
jnecoj (Flame)
2017-10-16 08:41:00重點是這篇有人說肇事殺人不算「煞人」
作者:
ChadiLin (脆笛~ChaDi)
2017-10-16 08:45:00純噓撞死人還能用上網
作者:
kooluhk (Ko-oluhk)
2017-10-16 08:46:00肇事致死兩人也不是她所願意的,至少她也要跟對方家屬和解以及面對法律的制裁,至於這樣發文我覺得可以不必了,你連朋友都算不上,只是朋友的朋友,也並非家屬,雖然對方很可惡,但是你也沒立場這樣在網路公審她,你又何曾知道人家的心理?
我是認真的啊 不然你想要她怎樣?被大家罵死你就爽了?這樣有幫助到任何人?有幫助到家屬?
作者: starmello (\⊙▽⊙/) 2017-10-16 08:52:00
真的很可惡
作者: XseraphimX (今晚打老虎) 2017-10-16 08:52:00
去年鬧很大新聞,千金闖紅燈,從此之後那個明明就不容易肇事路口固定派警察站哨
所以你的說法除了幫殺人犯開脫之外有幫助到任何人?幫助社會風氣?幫助公平正義?幫助受害者?
作者: love1987817 2017-10-16 08:53:00
嘻嘻某人不意外
作者: liusean (旁觀者) 2017-10-16 08:54:00
某n發言真可憐 什麼叫不是願意的 闖紅燈這件事就是可以自己控制的 沒闖就不會出事
作者:
APC ( 能搞革命 我很快樂 )
2017-10-16 08:54:00蓋
作者:
Neji (yes)
2017-10-16 08:55:00除非用私刑囉,不然台灣很難有電影中正義必勝這樣情節
我只是說出我的觀點,可以有不同的聲音我都接受阿,至於有些人不能理性討論只能人身攻擊,我想也沒什麼好討論的
作者:
daniel229 (仔仔志)
2017-10-16 08:56:00高調!噁心
作者:
kiuyeah (kiuyeah)
2017-10-16 08:57:00智障74團很多 她出來後也不是給你幹啦
作者: winniekuma (Kuma) 2017-10-16 08:58:00
nacy 喔 女的 難怪
作者:
kooluhk (Ko-oluhk)
2017-10-16 08:58:00判決書裡有提「惟迄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失等」
作者:
kiuyeah (kiuyeah)
2017-10-16 08:59:00真想看看74團家人被撞死他還會不會這樣講
nacy說的有道理 不要公審開車撞死人的人只是大家都有可能改天會遇到這種開車隨機殺人的駕駛
某些帳號專門回些屁話刷存在感,這麼想紅喔,obov引退後沒人能沾光了嗎?
作者:
jullei (cat tail)
2017-10-16 09:01:00未和解撞死兩個人只要判10個月?!
作者:
Hsicen (漂浪的歌)
2017-10-16 09:01:00原來三寶的闖紅燈是不可控,也是啦,不然怎麼叫三寶
作者:
snocia (雪夏)
2017-10-16 09:01:00過失致死罪本來就非常輕
作者: Rogeres (阿源) 2017-10-16 09:01:00
台灣法律判太輕了....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7-10-16 09:02:00誰跟你說撞死人要關?
作者:
snocia (雪夏)
2017-10-16 09:02:00本案沒特別輕,正常發揮
作者:
APC ( 能搞革命 我很快樂 )
2017-10-16 09:03:00蓋
作者:
youngsam (è¦åŠ æ²¹è¦åŠ æ²¹)
2017-10-16 09:03:00搞不好根本沒被關
既然認為要理性討論 認為這邊罵這邊幹ㄍ一ㄠ幫助不到任
作者:
kiyomi43 (kiyomi)
2017-10-16 09:04:00還記得這個新聞,高調
何人 那可以和我說這邊八卦討論幹ㄍㄧㄠ一堆習近平川普 金小胖有何意義?難道他們會跳出來說喔PTT不要罵我?
作者:
kiuyeah (kiuyeah)
2017-10-16 09:05:00人家都被撞死掉了,臭三寶母豬被罵幾句就受不了?
反正全部你無法影響到 無法幫助到的都不要討論 那關站吧
作者:
kiuyeah (kiuyeah)
2017-10-16 09:07:00既然都撞死了,檢討三寶也沒用,檢討受害人好不好?
作者: KEDEN (把我換成你) 2017-10-16 09:08:00
某些人的言論真是讓人不敢恭維。。
人家的心理?被撞死的什麼心理都沒得講了,要不要乾脆
補個八卦 之前認識的人有撞死人過但是是對撞 兩邊都有責
作者: home260120 (家徒四壁Orz) 2017-10-16 09:11:00
被噓到X1了
任 和本案相似的為對方是快80歲老伯 也掛了 中部城市認識那位沒有被關 和解金200多w
作者:
cutequuen (we are infinite)
2017-10-16 09:14:00恐龍法官啊,那宗瑞哥被判十幾年還真冤枉
所以闖紅燈是被逼的喔?不簡單交通法治史上最偉大理論
作者:
maudu (馬武督)
2017-10-16 09:17:00QQ
作者:
sbee8488 (掰掰PTT)
2017-10-16 09:17:00某些想合理化錯誤的人 嘖嘖!小心小釣手啊
犯罪人還要名譽????果然法律都是人開創的,真是進步的台灣
作者:
silron (silron)
2017-10-16 09:18:00垃圾
作者:
tinhanho (hanoho)
2017-10-16 09:19:00幫高調
作者:
nazo (地頭蛇蛇)
2017-10-16 09:20:00說真的車禍致死是法院和當事人的事,到底關鄉民屁事?是要藉由公審別人來讓自己顯得很高尚?且犯罪人又沒有被法院判『水桶刑』,能不能上ptt又與君何干?
作者:
Mei5566 (5566)
2017-10-16 09:21:00追唷
這裡不是八卦板嗎?不想看你可以滾啊,但要人不要怎樣?
作者:
neoa01 (bravo)
2017-10-16 09:23:00為什麼過失致死你會覺得一定會進去-.-?
作者: love1987817 2017-10-16 09:24:00
有些發言頗假掰的 剛好都n字頭也不簡單
作者: XseraphimX (今晚打老虎) 2017-10-16 09:25:00
某n真的太跨張,如果是肇事者朋友就建議不要出來幫倒忙......
作者:
GodZeus (GZ)
2017-10-16 09:26:00某n是不是當時被載的友人啊 果真物以類聚
依nazo你的說法,這社會把新聞台報紙都收了好了,社會上發生任何事都關鄉民屁事喔。你又管鄉民注意這事幹嘛
作者:
blackmmm (~~RAY~~)
2017-10-16 09:28:00若是法官輕判或誤判拿出來說我覺得可以就憑上ptt這件事就哪來說的話我覺得不行況且ptt帳戶太久沒用的確會被註銷你真要公審她判決號先拿出來讓大家瞧瞧
最後認真回原po,判決下來到發監有一段時間,不會同時
作者:
xiahself (XIAH JING)
2017-10-16 09:28:00跟那種無聊反串認真幹嘛
作者:
f124 (....)
2017-10-16 09:29:0074團來摟
作者: Ten9 2017-10-16 09:30:00
某n...不接受你的觀點 但也懶得反駁 爛到只會硬掰 摳連
作者:
mhliu8 (~~IH< 會飛低小強)
2017-10-16 09:30:00鄉民的正義又來了 每個都是法官
作者: Nicehb (芋圓的大便還是芋圓) 2017-10-16 09:31:00
看來想做大事的可以去買車了!
SapiensChang:不想專心開行駛中車輛就是有意圖想致別人於死地,這句話太充滿情緒化了
作者:
Mocca0728 (å°äººç‰©)
2017-10-16 09:32:00當然跟鄉民有關係啊,想到她可能還在路上趴趴照
作者:
Mocca0728 (å°äººç‰©)
2017-10-16 09:33:00過個馬路都要心驚膽跳的,最好是罵到她不敢出門
那句話是 andy199113 說的欸,你點名錯人了吧= =
作者: love1987817 2017-10-16 09:33:00
事發當天事主還有心情先上女版刪文 就知其人哀
作者:
fir12378 (成大李九折)
2017-10-16 09:34:00為什麼不能用?
作者: mklistwso 2017-10-16 09:35:00
整天台女,是不是台女生的啊,帶風向啊。
作者:
coimbra (throwing bricks)
2017-10-16 09:35:00不好意思,過失的刑責你希望多重?各位知道人人都有可能過失使別人死亡嗎?過失跟故意本來就不可一概而論,很少有人會惡意地希望自己的行為害死他人,包括你我都是,那為何要用故意的角度去看待過失犯?我同樣厭惡那些駕駛行為亂七八
作者:
XC90 (拇指公主)
2017-10-16 09:36:00鍵盤法官都判死刑 覺得判太輕就督促立委修法讓現實法官重判
作者:
coimbra (throwing bricks)
2017-10-16 09:36:00糟的垃圾,但過失的行為你硬解讀成故意,那我可以告訴你,所有交通肇事或違規,都有故意殺人的疑慮了,滿街的亂停車
作者: NCTUcs 2017-10-16 09:36:00
推文又在台女母豬,鄭捷不等於台男,女性犯罪等於台女,邏輯真的很棒。
作者:
tw88 (台灣ㄅㄨㄅㄨ)
2017-10-16 09:37:00紅燈不停 闖屁闖
作者: NCTUcs 2017-10-16 09:37:00
沒看到綠燈變紅燈XDDDDDD
問題她就是闖紅燈 影片這方就是綠燈 闖紅燈很故意欸
雖然人人都可能過失導致別人死亡 但我至少不會闖紅燈
作者:
kooluhk (Ko-oluhk)
2017-10-16 09:38:00所以可能有一還沒執行入監 二被告上訴了 三監獄有網路
闖紅燈/酒駕/突然開車門,這些算鬼的過失= =根本蓄意
作者:
kooluhk (Ko-oluhk)
2017-10-16 09:39:00四帳號被盜/借人
作者: NCTUcs 2017-10-16 09:41:00
喝酒開車+殺人=重罪闖紅燈+殺人=最高兩年
作者: j3748365 2017-10-16 09:42:00
早就問了
#1PtNdasBzxcv2838的卦我早問了
作者: abliu1 (呃...) 2017-10-16 09:43:00
不想專心開車就他媽不要開啊 這個叫沒有殺人犯意卻有致人於死的行為啦用一句沒有犯意就想打發喔
SapiensChang,原來開車在路上不專心不算想殺人阿?
作者:
Sing0703 (處處留情畜畜禽)
2017-10-16 09:44:00原來是程小姐啊
rickey1270沒有看清楚 大家是說她稱"情緒化"才有問題
作者:
pttha (這樣)
2017-10-16 09:47:00台灣法律:闖紅燈過失殺兩人 十個月 ; 路邊一個阿嬤亂過馬路被守法的良民撞死 六個月
coimbra故意闖紅燈可以算過失逆?邏輯被撞飛喔?
不專心開車就是想要弄死別人 汽車現在大多沒自動駕駛
作者: cruisertakao 2017-10-16 09:50:00
歡迎來到真實世界
作者:
njunju (妞妞)
2017-10-16 09:50:00她又不是預謀殺人 判決定讞了嗎 需要提前討論到不給人改過機會嗎
作者:
vinmo (小強)
2017-10-16 09:51:00你不擔心這樣有洩漏個資的問題嗎
國民黨執政喊司法不公,民進黨執政也喊司法不公,乾脆改成PTT公審制如何?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7-10-16 09:52:00蔡逼八喔 法律程序哪有這麼快
作者:
coimbra (throwing bricks)
2017-10-16 09:52:00你要先問他有沒有因為想殺人的故意所以闖紅燈,這跟惡意闖紅燈然後害死人是不一樣的
作者: love1987817 2017-10-16 09:52:00
哀 人家老爸都說了啊就歹運啦
作者:
ks3290 (山豆基)
2017-10-16 09:54:00可教化 欸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