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夜店酒後3P!清秀OL醒來沾滿體液怒告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熱開水)   2017-09-28 09:55:13
※ 引述《MidoBanA (美堂)》之銘言:
: 新聞雲
: 夜店酒後3P!清秀OL醒來沾滿體液怒告 檢看完肉搏影片「狂打臉」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 台北市一名清秀的OL
: 去年因謝姓男姓好友的關係,認識沈姓、王姓男子
: 4人相約到信義區「IN HOUSE」喝酒
: 幾杯酒下肚後,女子最後與3男到旅館,與沈、王2人展開「肉搏戰」
: 激情過程遭王男用手機拍下。
: 但女子醒來,對前晚失去記憶,並對2男提告
: 檢察官最後不起訴;女子再議,被高檢駁回
: 女子認為遭偷拍有妨害秘密之情事
: 但檢方勘驗影片,看見女子清楚自己被拍,再予不起訴。
: 去年11月11日晚
: ,沈男與王男北上台北出差,與台北謝姓好友到信義區「IN HOUSE」飲酒
: 不久謝男的女性友人到場一起喝,4人最後搭車到沈、王2人投宿的商旅續攤
: 等到謝男先行離開,3人在床上車輪戰。
: 女子指控,當天她在酒吧喝醉,記憶只剩片斷,不知怎麼會到2人的飯店
: 只記得謝男離開後,下一個印象是王男把她脫光硬上
: 不知過了多久,沈男也加入逼她口愛,最後她臉上留下體液,因此提告。
: 2人到案坦承與女子發生關係,但否認性侵。
: 沈男供稱,女子在酒吧喝酒時,頻頻跟他肢體接觸,到飯店又繼續
: 他一度拒絕後先去洗澡,洗澡完,女子自己脫衣服,又脫掉他的衣褲口愛。
: 王男也辯稱,女子在酒吧對3人頻放電、碰觸身體
: 要到飯店續攤時,她自願加入
: 到飯店後,女子輪流與3人抱互脫衣服,他送謝男去搭計程車
: 回到房間就看見女子跟沈男口愛,他在旁邊看,女子拉他3人加入,沒有強迫女子意圖。
: 檢察官調閱飯店監視器畫面
: 發現女子到旅館時,能自行走路
: 在電梯裡意識清楚,與人有說有笑,能夠自行走進房間,沒人攙扶
: 不像女子所稱不醒人事。
: 另外根據王男當天拍攝3段影片
: 當謝男還在房間時,女子已脫光躺在床上,並開始擁抱沈
: 另外一段,還拍到女子幫剛洗完澡的沈男吹頭髮、口愛
: 認定女子與沈、王3P,沒有違背意願,因此不起訴處分。
: 女子再議,遭高檢署駁回,再指控2人在未經同意偷拍她,涉犯妨害秘密罪
: 只是檢察官從影片再度發現,女子不但面對鏡頭,還與拍攝的王男聊天
: 認為女子知情遭拍,處分不起訴。
: 檢察官本有意將女子簽分誣告罪
: 但女子堅持當天晚上「失憶」,等到清醒時發現臉上有體液才提告
: 檢方考量她「失憶」說詞作罷。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0928/1020068.htm
這種新聞越來越多
是不是表示動不動就告人已經變成一種日常生活了
反正司法資源隨他們用的意思???
不是怕被男友發現 就是覺得哪裡不對 先告再說
反正抓準男方怕名聲面子掛不住 想私下了事?
可是還是毀掉了
不過現在男方逐漸反擊了 這是好事情
難怪有人說 跑夜店的女生不適合當老婆 適合當女友
只要聽到那個女生有再去夜店 身為男性都會有共同的默契
就算只去一次 也會馬上被掛標籤
作者: matlab1106 (牛)   2017-09-28 09:57:00
會去夜店的比酒店賣的還髒
作者: biglarge (大大)   2017-09-28 09:59:00
春藥發作?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7-09-28 09:59:00
=.= 通常在酒店上班的夜店是已經去爛惹
作者: sput2004 (染)   2017-09-28 10:00:00
男生真的要保護好自己
作者: Granatha (Granatha)   2017-09-28 10:02:00
沒差 板上的繼續回收
作者: jimmy885 (jimmy885)   2017-09-28 10:02:00
這是價錢沒談好吧,最好是剛好去商旅續攤
作者: Nurensword (萬般由業生)   2017-09-28 10:21:00
台女性自主 你敢嘴
作者: f58rtht (Stan)   2017-09-28 10:23:00
常去夜店的真的沒有乾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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