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就為了多賺1支嘉獎 中和警員偽造筆錄刪掉協辦同事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警中和分局南勢派出所吳姓警員與鄭姓同事共同偵辦毒品案,吳為了多賺一
支嘉獎,報獎的筆錄竟蓋上自己與已經調走同事的章,再聲明同事放棄供獎;吳拿
了2支嘉獎,鄭覺得奇怪,調查後請女友傳筆錄到警政署長信箱檢舉,卻也觸犯洩密
罪,新北地檢署今天將吳依偽造文書罪提起公訴、鄭處分緩起訴。
起訴指出,新北市警中和分局南勢派出所吳姓警員(22歲)去年11月25日晚間23時
與李姓巡佐在轄區巡邏,見江姓男子形跡可疑,實施攔查,當場發現江施用毒品;
吳將他帶回派出所,與鄭姓同事(24歲)一起製作筆錄,由鄭詢問、吳撰打筆錄。
當筆錄製作完成,吳先讓被告簽名,再多印了好幾份,其中移送到偵查隊、地檢署的
筆錄,他就蓋上自己與鄭姓同事的印章;但用來報獎的筆錄,他卻蓋上自己與已經調
走的李姓同事的印章,同時也在放棄供獎欄位蓋上李的章,讓單位主管辦理敘獎時,
誤認為本案是他與李共同偵辦,而李放棄供獎。
吳姓警員因本案順利獲得兩支嘉獎,但真正共同偵辦的鄭姓同事等不到供獎,今年
3月29日到分局檔案室調閱相關卷證,發現是吳搞鬼;他拍下吳用來報獎的筆錄以
及真正原始筆錄,同時傳給黃姓女友,要黃女向警政署長陳國恩電子信箱檢舉,黃
女便將筆錄照片傳出。
案經警政署交查,新北市警局查出吳偽造文書,但鄭因拍攝筆錄,還外流給一般民
眾,同樣涉犯洩密罪,將兩人均移送法辦。
檢方偵訊時,吳否認犯行,供稱該件毒品案筆錄有些是不小心拿到已經調走同事的
章,不小心蓋錯,不是故意的;但檢察官詢問,為何剛好送到地檢署的都是正確的,
報獎的就是錯誤的,他無法回答。
鄭姓警員承認犯行,表示只是想討回公道,檢察官念他沒有前科,深表悔悟,犯罪
情節尚屬輕微,處分緩起訴;吳姓警員否認犯罪、犯行明確,依法起訴。
3.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701663
作者:
MissFaye (霏霏肥肥靠靠靠北)
2017-09-14 17:14:00哈哈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7-09-14 17:14:00這是上次偷拍還性侵那個分局嗎?
作者: wate5566 (_(:3」∠)_) 2017-09-14 17:15:00
烤雞?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9-14 17:15:00鄭也太衰~~受還者還被辦洩密罪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7-09-14 17:15:00軍警同一家
作者:
a82380 (天真犯罪)
2017-09-14 17:16:00台男
作者:
g7063068 (屏東尼大木博士)
2017-09-14 17:16:00公務人員要升官就是靠記功阿 民間當然沒啥鳥用wwwww
作者:
f124 (....)
2017-09-14 17:16:00活該阿 警察自己不懂法想搞人被搞不是剛好XDDD
作者: rsstar 2017-09-14 17:17:00
搶功還被發現 高層不需要這種垃圾
作者: s155260 2017-09-14 17:18:00
不意外= =
作者:
Szss (Not yet)
2017-09-14 17:19:00鴿子智商不ey XDXDXD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7-09-14 17:19:00
笑死 鴿子的法治教育怎麼了 兩個輕鬆觸法
作者: rigor (冷涼卡好) 2017-09-14 17:27:00
基層不學好,就算混到高層了更腐壞!不要學你的長官們哪
作者:
cms6384 (生死有命)
2017-09-14 17:31:00白癡 同事沒拿到嘉獎不會發現嗎? 智商真低
作者:
shadeel (123)
2017-09-14 17:33:00要尊嚴
作者:
rayonwu (皂絲)
2017-09-14 17:38:00高調
作者:
WLR (WLR™)
2017-09-14 17:46: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