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eak777 (花朵)》之銘言:
: 如題
: 想請問一下
: 一例一休是對勞方比較有利還是資方
: 好像是資方比較有利
: 聽說是因為加班費的關係
: 還有能不能有高手能簡單的來說一下一例一休的遊戲規則?
重要的法律規定大概如下:
第 30 條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第 36 條
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第 39 條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
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大概就是原則上每一個禮拜只能上班5天,然後要有一天休息日,一天例假日
如果休息日要上班,那麼雇主就要加倍給薪水,就是2倍薪水。
這樣對老闆不利,因為以前都用延長工時的加班費來算,就是原本的薪水再加上33%或
66%的薪水,可是休息日來上班,要加100%的薪水,因此老闆森氣氣
第 36 條
一、依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
一日之例假,每二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四日。
二、依第三十條第三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
一日之例假,每八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十六日。
三、依第三十條之一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二週內至少應有二
日之例假,每四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八日。
這大概就老闆想休的第二項,每幾日就要有一天例假日這條,記得嗎,之前不是政府才說
有些行業確實不適用每幾天有一天例假的規定,例如百貨周年慶等等,所以老闆想修這個
讓勞工可以連上14天班之類的。
第 24 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
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
以上。
第 32 條
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
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
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第24條跟32條就是延長工時的薪水,也就是比休息日叫人來上班的薪水更便宜
可是這種便宜的薪水每個月只有46小時能用,所以老闆們好像要求修高到56小時
這樣就不用叫員工休息日來上班付2倍薪水啦
不要修怎麼看都對勞工有利。
對老闆根本不利,因為以前花很少的錢就可以請人來加班,現在卻不行,老闆當然想修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9-11 01:03:00認同
作者:
GGOPEN (狄會貴)
2017-09-11 01:03:00可是砍假惹
除了七天假,其他都是對勞方有利,而且是大利,資方才會反彈很大,特別是中小企業。腦殘七天粉才會罵民進黨是資近黨
那好阿 把七天假恢復 廢掉一例一休 資方一定答應囉?你怎麼不說砍七天假是對資方全體有利 但一例一休是對
少數資方不利呢 原本就有周休二日的資方會痛嗎 笑死
作者:
coober 2017-09-11 01:08:00可是你一認真討論 就有人跳出來喊還我七天假 打斷討論
作者:
coober 2017-09-11 01:09:00上面就有人示範了~
現在勞方要爭取的是落實勞檢 這點才是考驗民進黨有沒
有真的對勞工好 不然立法訂的再好才真的是騙人民勞方根本搞錯方向 去吵那七天假
就是當初砍了七天假現在一例一休才有不可修法的正當性
笑死人 如果不吵這七天假 一例一休資方就有理由修法
作者:
coober 2017-09-11 01:12:00看到沒~ 七天假魔人無所不用其極打斷討論ˊ
所以你到底想討論什麼coober你認為一例一休該修法?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7-09-11 01:13:00如果不是為了砍假,去年不會這麼就急著修法了
7天粉只在乎7天 其他修法都無視 一昧亂罵 無理取鬧
作者:
coober 2017-09-11 01:14:00但他們目的達到了阿~ 跳出來喊"還我七天假"就無法理性討論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7-09-11 01:14:00是臨時會硬幹失敗才拖到12月,原本是上台兩個月就要通過的
台灣底層勞工可能連勞基法的週休二日都沒有 你還跟他
現在無論是7天粉還是coober你 都不希望修法不是嗎
說七天假 只會被他們笑 再說一次勞基法落實才是問題所在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7-09-11 01:16:00搞一例一休不代表要去砍七天假,也不會因此把砍假合理化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7-09-11 01:17:00先去了解砍假理由再來好嗎?謝謝
cooper大概是沒被資方坳過 七天假是實的 其它不一定
大部分上班族都工作五天 不要再騙人七天白工好七天免錢白工是明擺著坑人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7-09-11 01:21:00
對資方有利的話 一堆貨運業還有飲料店幹嘛休息
作者: p1227426 (詹) 2017-09-11 01:22:00
例假上班ok呀 加錢加多點
上市公司勞工機會都上五天的班 誰受益不就很明確幾乎現實死亡的司機有想告老闆嗎 實際就不太可能法律定加班費很高 真的勞工就會領這麼多嗎稅率增加 稅收就會跟著上升嗎 法條能控制現實嗎這麼漂亮的法條擺明無法執行 只有明訂七天白工會徹底執行而已
作者:
RWAllenL (想不出暱稱)
2017-09-11 01:32:00說穿了就是執法面爛到炸 還在那邊嘴對勞工好
作者: t95912 (Alan(阿倫)) 2017-09-11 01:33:00
不修對勞工有利的話 為什麼那些勞團一直反對?
你就承認加班費實務上機會沒可能發吧 孩子告老闆跟丟飯碗不就劃上等號 真天才阿
作者: guast 2017-09-11 01:35:00
七天假本來就該砍,莓勞不紀念蔣公卻想放假,跟18趴一樣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7-09-11 01:43:00現實就是沒保障一定能領加班費 連科技業也只有幾家獲利好的加班費比較正常天才正義好員工 有畢業上班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