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新北襲臀色科長包庇工會請款 還接受招待住海景大飯店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勞工局已婚張姓科長去年被局內女員工控訴襲臀,一審判他無罪,上月高院逆
轉判有罪;新北地檢署又接獲檢舉,他利用職務之便,明知新北市總工會教育研習會
不符請款規定,仍包庇護航請款。張擔任講師,上課半小時就拿了4小時講師費3200元,
還免費入住上萬元海景房,新北地檢署今天將他依貪汙等罪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新北市勞工局勞工組織科張姓科長(56歲,去年7月1日已離職)任內負責
審核勞工教育經費補助申請及核銷案件,2013年10月30日、31日,新北市總工會在淡
水區福容大飯店辦理「工會領導幹部教育研習會」、「工會法令宣導教育研習會」,
邀請張擔任講師。
張明知這二場教育研習會其實是同一活動,行程中只有第一天的上午7時到9時,在板
橋區民族路的工會會議室進行2小時的濃縮課程,之後相關人員就搭乘遊覽車進行旅
遊活動,當晚入住福容大飯店,隔天根本沒有上課;除了人數僅有2、30人,根本不
符申報的120人,上課時數也完全不符請款規定。
新北市總工會林姓理事長與張姓總幹事還指示沒有參加的工會員工,幫忙在出席簽到
簿簽名湊滿120人,另外也在行程出發前短短2小時的授課時段中,讓現場人員換上布
條進行拍照,同時也指示福容大飯店配合在消費項目增加「會議室租借」,營造確實
有研習活動的假象。
勞工局張姓科長第一天上課半小時,卻簽名領取4小時3200元的講師費;等新北市總
工會依相關規定向勞工局申請活動補助款15萬及10萬元,張明知均不符規定,仍核
准同意。林姓理事長為了感謝張,2013年11月招待張及妻子入住福容大飯店1萬5千
餘元的海景房。
事後新北市勞工局內部人員察覺有異,向廉政署提出檢署;檢廉偵辦後,張姓科長
承認知道工會僅辦理一場研習,卻重複申請補助款,時數、人數不足,均不符合請
款規定,仍協助審核通過,但他否認收賄,聲稱是自己出了6300元向工會購買入住
飯店的代價。
林姓理事長配合張的供詞,聲稱是他兜售工會向飯店預定的房間,張有付錢;但檢
方傳喚多名證人,認定張是免費入住飯店,張等人犯行均涉犯貪汙、詐欺取財、偽
造文書等罪,今天將張姓科長、工會林姓理事長、張姓總幹事等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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