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版規第二條之規定:
‧ 臉書爆卦請使用[FB]為標題。
3.非公眾人物FB、未牽涉公眾利益議題、無重大八卦者刪除。
4.禁止廣告利益性質的FB爆卦,視同廣告文規定處理。
5.濫用FB爆卦嚴重者視同鬧板文。
要張貼公眾人物的FB。還需要符合兩個條件中其中之一:
1.牽涉公眾利益議題、
2.重大八卦
這才是張貼FB的原本意義。
但目前,FB近乎濫用,比如仇甲人士喜歡張貼8千貓之臉書。
因為四叉貓利用煽動粉絲支持他。卻沒有得到獎金。
又煽動網友去該店家鬧場,給予負評。迫使店家頒發8000元獎金給他。
這一件事情,使得劉宇在八卦版全黑了。
但是,劉宇的連臉書,就有他的性質。就是版規臉書規定的第4項:
4.禁止廣告利益性質的FB爆卦,視同廣告文規定處理。
劉宇的臉書,目的就是煽動網迷、粉絲替他加分拉票。讓他獲取獎金。獎品
也就是說,劉宇的網站等於葉佩文的網站。充滿了置入性行銷。
如果張貼他的臉書。不是在PTT當劉宇的葉佩文宣傳者嗎?
這不是應該很明白嗎?
且張貼劉宇FB的人,張貼內容,皆是劉宇的私人生活。
他今天放屁了。
今天吃幾盤肉。
拉了多少屎。
請問,這與版規中規定,要與牽涉公眾利益議題、重大八卦有關係嗎?
拉屎、吃飯可以當作八卦嗎?那我挖了幾次鼻孔,可以貼上八卦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