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eAnAn (李安安))
2017-09-03 17:04:44※ 引述《wer11 (小陳)》之銘言:
: 社會住宅真正去住的有幾個人
: 付得起租金嗎?
: 我看光租屋房租就要一萬五到兩萬
: 一般低收入戶 跟中低收入戶
: 根本租不起吧
: 到底是租給誰住??
: 會不會租金太高
: 變成空屋??
您誤會了
社會住宅並不是要租給一般低收入戶 跟中低收入戶的
社會住宅是租給「一般人」
也就是有穩定工作、沒有房產的人
臺北市的高房價
通常沒爸媽靠的中產階級買不起的
這些人可以去住新北的社會住宅
也可透過這些人來活絡地方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