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ill0205 (善良的小孩沒人愛)
2017-08-03 08:16:02先承認 本魯不是法律相關科系畢業
只是來問
當我們受到跟新聞上男大生類似情形
以人的本能反應99%一定是想著如何保護身家財產和親人
在這情況下 要如何做?
是不是只能乖乖看著搶匪去掠奪?
能做出什麼反應?
還有 到底有幾趴的人能考慮到犯人的性命問題?
能否有法律大師來解釋?
※ 引述《klinmmm (尋花問柳)》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NEWS新聞雲
: 2.完整新聞標題:
: 快訊/色狼暗夜持刀闖民宅…東海男大生「腹背中多刀」命危
: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 男大生命危!台中市龍井區一處民宅2日晚間8時許遭一名搶匪持刀闖入意圖行搶,不料撞
: 見住在屋內疑似就讀東海大學的男大生(21歲)與其女友,搶匪竟色性大發綑綁男大生,
: 並對女方上下其手;男大生掙脫後立即返抗與歹徒發生扭打,過程中遭砍多刀,腹部、背
: 部有多處刀傷,目前已緊急送往澄清醫院中港院區搶救,有生命危險。
: 警方表示,除了男大生遭砍傷外,還有另外一名29歲男子遭滅火器乾粉噴到眼睛,也一併
: 送往醫院治療。目前全案正在調查中,不排除凶嫌有強盜、性侵意圖;而該名男大生是否
: 為東海大學學生也有待釐清。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802/980462.htm?from=fb_et_share
: 5.備註:
: 未看先猜有人推 台中不意外
作者:
jennykam (三月是戰鬥月)
2017-08-03 08:17:00是不是不夠帥?
作者:
Shufflin (Luvperona)
2017-08-03 08:17:0087%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7-08-03 08:18:00首先 你要有女友 再來考慮這問題
作者:
Newtype (你快樂所以我快樂)
2017-08-03 08:18:00打死小偷會被判刑喔 打不死小偷會被捅 兩難
作者:
EggAcme (Egg)
2017-08-03 08:19:00法律人即使被槍抵著 也是能冷靜分析每個舉動利弊 然後選
作者:
EggAcme (Egg)
2017-08-03 08:20:00最佳解的 不會傷害歹徒 也不會傷害自己
然後你要注意對方血條 不能讓他死在你家裡不然你就得賠至少64萬然後法匠只會嘴說誰說出手就一定要傷害別人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7-08-03 08:21:00法官有上帝視角,當下你判斷錯是你的問題
原文3樓說的啊,打輸進醫院打贏進法院,照台灣法院這種尿性這時候就是要乖乖看著女友被上,然後之後再多告一條強暴阿
作者: ddtlau (唉額) 2017-08-03 08:26:00
我會考慮怎麼把犯人打死
作者:
iam0718 (999)
2017-08-03 08:33:00多念法 下次遇到跑不了的先拿六法全書出來念給他聽
作者:
toshbio (toshbio)
2017-08-03 08:34:00隨身攜帶辣椒水防身啊
作者:
s655131 (s655131)
2017-08-03 08:37:00那就被判阿 親人性命跟判刑哪個重要?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7-08-03 08:44:00法匠誤國從用電到人身安全 天啊 好可怕
作者: satan87 2017-08-03 08:57:00
法律賦予你防衛的權利,不代表你就可以隨便用所以護妻案也只是認為過當而已判很輕又緩刑說實在話就是得依法辦理,但念在其他因素給你寬待
作者: pieceiori 2017-08-03 09:01:00
樓上標準恐龍法官心態
作者:
yashiro (台灣沒有中立;只有藍綠)
2017-08-03 09:02:00台灣法官都是X
作者: pieceiori 2017-08-03 09:02:00
講這種幹話 很明顯沒被搶過幹過當過被害人
作者: satan87 2017-08-03 09:03:00
你如果壓制他就可以免除侵害了,卻幹掉他你覺得有沒有過當這算明顯的吧,當然本來就是自由心證
作者: pieceiori 2017-08-03 09:06:00
所以才說你講幹話 壓制你個大頭! 又是一個替加害人說話
作者: satan87 2017-08-03 09:07:00
我想原po應該是要討論的吧?某樓的幹話我就略過了護妻案不是就是如此嗎
作者: pieceiori 2017-08-03 09:08:00
我如果是犯人 一開始就有被害人不得暴氣的優勢 爽死耶
作者: satan87 2017-08-03 09:08:00
我都是拿護妻案在講的
作者:
gsuper (Logit(odds))
2017-08-03 09:12:00是男人就要拔刀 根本不用考慮對方性命的的
作者:
ilsr (-ä¸èƒ½èªªçš„秘密-)
2017-08-03 09:13:00護7案不是犯人臉已蒼白吐白沫, 事主還硬要勒他嗎?
作者:
gsuper (Logit(odds))
2017-08-03 09:13:00在當下根本難以判斷對方是否有藏刀槍 直接幹掉對方就是了
作者:
Khadgar (Khadgar)
2017-08-03 09:13:00satan你這種渾話不會有人類跟你討論...這種人就是蠢到以為自己不會碰到的東西...
作者: satan87 2017-08-03 09:16:00
好吧,這樣都叫渾話,果然不能認真嗯,所以我前面不是講了,最後輕判+緩刑白話講,就是你不小心幹掉人,所以判過失致死
作者:
abadjoke (asyourlife)
2017-08-03 09:21:00志光上課了吧 法匠乖乖把早餐吃一吃進去蹲好嗎?
作者: satan87 2017-08-03 09:22:00
志光你也敢去喔XD
電影影集看太多了吧,以為尻一拳歹徒就會昏迷不醒..
作者:
hw1 (hw1)
2017-08-03 09:36:00會傷害歹徒 也不會傷害自己 那大概只有心靈控制能做到了不會
作者:
cwind07 (恐龍時代)
2017-08-03 09:45:00壓制對方還不受傷 練肖話 連美國警察一團圍一人都做不到
作者:
kinedka (kd雄)
2017-08-03 09:46:00過失致死都嫌多到廢了,有種當小偷,就要有準備被扁死
作者:
cwind07 (恐龍時代)
2017-08-03 09:46:00不然怎發生那麼多起警察槍殺路人的案子 你怎知對方身上藏什麼東西 一把蝴蝶刀在你近身壓制時就可抽出來捅死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