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公身為鍵盤社會新聞觀察家
對於各種強姦事件的觀察是
女人被強姦,只要語言的證詞就可以定罪
男人被強姦,只有語言的證詞則不起訴
這篇報導呢
受害人更是只有15歲
如果是15歲少女,看會不會不起訴
鬼島法律,厂厂
: 1.媒體來源:
: 自由
: 2.完整新聞標題:
: 翹家少年控遭友人捅屁眼 證據不足檢不起訴
: 3.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吳姓男子去年5月收留15歲翹家少年阿翰(化名),
: 在家過夜。但阿翰卻向朋友表示,自己睡到一半慘遭吳男脫褲捅屁眼,因為太痛才作罷。
: 吳男認為阿翰亂放話,揚言要打他。阿翰逃到附近的舞廳向老闆娘求援,案件因此曝光,
: 警方將吳男移送法辦。但阿翰拿不出證據案發時也沒驗傷,檢察官認為罪證不足,予以不
: 起訴處分。
: 長相清秀的阿翰偵訊時向警方表示,自己睡到一半突然覺得後面有人,接著褲子就被拉到
: 膝蓋,連內褲都被脫掉,接著吳男就用手摳自己的肛門,又將生殖器在肛門附近磨蹭,想
: 強行進入,因對方體型太壯碩,沒辦法抵抗,但後來真的太痛,吳男才作罷。
: 檢警調查,從事金融業的吳男經常收留翹家少年在家中過夜,跟他們稱兄道弟,還會約他
: 們到家中玩LOL,提供餐點。案發當天阿翰翹家後,藏身吳男家過夜,卻傳出阿翰遭他脫
: 褲企圖性侵;但是阿翰隔了4個月才到警局報案,而案發時也未到醫院驗傷,無積極證據
: 認定吳男犯案。檢察官認定,罪證不足予以吳男不起訴處分。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43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