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eichelle (Reichelle)
2017-07-03 06:32:41中時電子報
http://hottopic.chinatimes.com/20170702002192-260803
收件者嗆「店長是爛貨」 奧客舉動讓網友不爽了
2017年07月02日 15:39 於慶璇/綜合整理
收件者嗆「店長是爛貨」 奧客舉動讓網友不爽了(圖/靠北奧客)
超商取貨十分便利,為了避免拿錯物品,店員會確認姓名及電話號碼,甚至要求出示證件
,不過近日卻有一名超商店員在臉書《靠北奧客》貼文,表示店裡收到了一件名為「我家
親愛的」的包裹,由於包裹姓名和收件者姓名對不上,因此無法遞交給收件人,沒想到卻
因此遭到辱罵,幾天後又收到一件收件者為「店長是爛貨」的包裹,讓網友們感到傻眼,
直呼:「各種秀下限!」
店員指出,日前店裡收到了一件不用付款的包裹,取件人姓名是「我家親愛的」,當天取
件人來取貨,報了電話末三碼,然後詢問店員:「我朋友是不是用了很白爛的名字?」,
店員告訴她這樣沒有辦法讓她取貨,取貨人姓名必須和證件相同,對方很客氣詢問完就離
開了。
過沒多久,店員接到了一通寄貨人打來的電話,一開口就批哩啪啦的說了一堆,「剛剛我
朋友要來取貨,你們不讓他拿,難道不能看簡訊嗎?難道如果有人拿我的證件不是我本人
,你們也要讓他拿嗎?」,面對突如其來的情緒,店員回應:「你可以不要這麼激動嗎?
這就是規定呀!」,沒想到對方竟暴氣喊:「你們為什麼那麼不通情理!」接著就掛掉電
話。
過了兩天時間,門市又再收到另一件包裹,收件人名稱上寫著「店長是爛貨」,讓店員無
奈表示:「我真的想說,自己沒有知識,就不要學人家寄貨,花60元來罵人如果可以滿足
妳,那我也只能笑笑而已,罵別人之前請先想想自己。這兩個字套用在你身上比較合適。
不用付款的包裹,名字必須與證件相同,規定就是規定,如果包裹要付錢,我管你打啥名
字,無聊!白眼都翻到後腦勺了。」
該貼文引起網友關注,認為寄件者行為相當幼稚且浪費資源,怒斥
「第一次不看規定就算了,第二次根本自己浪費錢,真是夠無聊的」、
「多刺激幾次讓他多花幾次的運費也蠻爽的…」、
「認真覺得寄貨要設限只能用真名身份證或可識別身份之姓名,不接受者不能訂貨寄貨」
、「自以為聰明,別人看來就是覺得很可笑」。
...要取貨可以啊先改名為「我家親愛的」或是「店長是爛貨」就可以了對吧
作者:
Nikon610 (Nikon610)
2017-07-03 06:34:00可以取五樓包莖奈米屌
作者:
FuGuRo (ThisFuckingGuyRolling)
2017-07-03 06:35:00有夠閒
作者:
pooznn (我~~~是來被打臉滴!!!)
2017-07-03 06:36:00都報電話號碼了 就算名字不符 應該有個切結單可以簽吧
作者:
DIDIMIN ( )
2017-07-03 06:37:00台灣消費者就一堆方便當隨便的廢物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7-07-03 06:38:00
是說有其他佐證為何不放行呢( ̄▽ ̄)
作者:
DIDIMIN ( )
2017-07-03 06:39:00希望台灣變成做事一板一眼態度的社會
作者:
Toge (To Valhalla!)
2017-07-03 06:40:00規定就是規定啊,不然你自己養鴿子送貨啊
作者: Skabo (kaka) 2017-07-03 06:41:00
任何人報電話號碼都可以領 電話號碼是秘密嗎??
作者: Skabo (kaka) 2017-07-03 06:42:00
規定看證件就是你手上的證件至少是不那麼容易被仿造的
作者: calvin00300 2017-07-03 06:42:00
不符規定還有理由啊,動關係改規則啊
作者:
btaro (千山我獨行)
2017-07-03 06:43:00去銀行領錢沒帶證件是不是也簽切結就好?
作者:
WLR (WLR™)
2017-07-03 06:45:00他這樣搞,本來就不想讓對方拿到了
作者:
Toge (To Valhalla!)
2017-07-03 06:45:00多收點運費 vs 給錯人然後被吉要求賠償,白癡都知道要選哪個
作者: BlackangelRX (僕は何者でもありません) 2017-07-03 06:50:00
取貨不付款要是報名字或手機後三碼就可以領的話,店家自己全部領光就好啦XDDDDD
作者:
DREE (J8 C8 C8 C8 )
2017-07-03 06:54:00電話號碼打的通本人的話應該也能當證明啊~~
作者:
riker729 (riker)
2017-07-03 06:54:00所以三寶永遠無法消滅啊!
作者: clc41982 (going blind) 2017-07-03 06:55:00
簽切結書或其他佐證資料可領的話 依照這種客人的邏輯到時候發生糾紛 是不是又要告店家告到死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7-07-03 06:55:00奧客在本國裝大爺,出國遇到這種事就乖得跟俗仔一樣
作者: clc41982 (going blind) 2017-07-03 06:56:00
又要怪店家太容易取貨 真的神邏輯 自己好好寫名字很困難嗎
作者: Skabo (kaka) 2017-07-03 06:59:00
你一開始不喜歡規定可以不要寄 不是寄了在那邊找規定外也可以的方法 台灣真的就是這種87太多~
作者: onthesea (i am telegrammed) 2017-07-03 07:06:00
所以到底哪兩個字?
作者:
shay001 (shay090)
2017-07-03 07:11:00好主意
作者:
j10731 (我麻吉呢)
2017-07-03 07:14:00有病的人很多 超沒救
守規定應該 但要留些後路 支付等值押金才能未帶證件取貨 還怕盜領嗎怕這個怕那個 說穿了還不是怕麻煩怕被吉至少留條路給領 而不是只能拒絕
免費包裹本來就要取方留名,就像付費包裹是寄方留名重點就是要有人留名,不然爆炸了要找誰?
作者:
lX (我要挑戰1個X)
2017-07-03 07:27:00詐騙害的啊 以前報名字就能取貨 現在要手機末三碼 看證件
作者: papasun 2017-07-03 07:34:00
低能三寶真的不要學人家寄貨,會鬧一堆笑話的
作者:
Ai (寂寞小狗)
2017-07-03 07:34:00以前掛號信蓋章就沒那麼多人抗議囉唆 現在憑證件領包裹就那麼多廢話 不想守規定就不要用超商取貨
作者:
Ai (寂寞小狗)
2017-07-03 07:35:00嫌東嫌西一堆垃圾話 莫名其妙
拿公司通訊錄,只要偷聽到他有買東西,就能去攔截貨了
作者:
Ai (寂寞小狗)
2017-07-03 07:36:00超商從不缺奧客 不守規定自己滾開
作者:
Kaken (← 看到他請催稿)
2017-07-03 07:46:00就是之前太方便到盜領事件層出不窮,領貨才多一堆毛的吧
作者: Eastasia 2017-07-03 07:46:00
收件者的真名是難聽到他們都不敢寫出來嗎?寄件的有夠奧
作者:
zzzmmp13 (zzzmmp13表性嘛…而且媒2)
2017-07-03 07:49:00就是因為領0元包裹才要證件阿 不然我隨便去超商報手機後3碼領驚喜包 都說付錢的包裹誰鳥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