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狼繼父性侵繼女還說這話 妻子拳頭硬了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年06月17日00:00
新北市一名楊姓繼父自2014年3月起,4次趁妻不在或繼女熟睡時,
用手指性侵猥褻,妻得知後一度為家庭幸福和諧,決定給他機會,
但楊男惡性不改,持續對女兒伸狼爪,妻子找他理論,楊男還回稱:
「把妹妹養這麼大了」、
「可以一筆勾銷了」,
新北地院依對未滿14歲強制性交等罪,判處楊男共9年,可上訴。
少女母親2010年11月帶著少女嫁給楊男,但2014年3月某晚,
楊男在三重區住處趁妻子熟睡,用手猥褻更性侵年僅11歲的女兒,
少女撥開楊男的手,表示:「不喜歡這樣!」,
楊男事後還威脅她「不能說」。
自此少女跟楊男保持距離,楊男還抱怨稱:
「妹妹最近都不太理我」,
楊妻追問女兒,女兒才泣訴遭楊男亂摸,
妻怒找楊男理論,楊男當面坦承對女兒伸狼爪,但保證以後不會再犯,
妻子為家庭幸福和諧,決定給楊男一次機會。
但2014年11月,楊男陪少女回外婆家,卻又趁少女睡著時伸狼爪,摸她胸部、下體,
12月還強拉上床,脫掉她褲子,摸舔其下體,
另2015年6月少女畢業典禮後回家,楊男再趁她熟睡時摸下體。
隔天女兒LINE母親再揭狼繼父淫行,妻怒打電話找楊男理論,
楊男竟傳一張臉色發青的照片給楊妻稱:
「有什麼快講,否則就來不及了。」
楊妻趕回住處,發現楊男正用束線勒住脖子,連忙拿剪刀剪斷束線,結束自殺鬧劇。
新北地院基於少女指證歷歷,及母親跟楊男LINE對話,楊男在妻子質問下才認錯,
一度還稱:
「跟妹妹親生父親比較起來,不錯了」、
「我也把妹妹養這麼大了」、
「可以一筆勾銷了。」
事後楊妻已與楊男離婚,獨自監護女兒,民事部分,
新北地院已判楊男須賠償前妻及女兒共150萬元。
(孫友廉/新北報導)
楊姓男子身為繼父,卻多次趁妻不在或熟睡時性侵女兒。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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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新北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