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2014年的 ooutputt(小杯) 就是林奕含本人

作者: bear26 (熊二六)   2017-05-27 03:33:11
我實在不想說林本人的不好
但是這個人很善用文字
然後自然而然的撒謊
希望人家從他的撒謊得到共鳴
包含網誌 包含小說 包含各種的前後出入
但是這些就不看
我們就單純用他的小杯文來看看

自殺幾次 進出加護病房
出現精神分裂的症狀 住精神病房
交過的每一個男友 聽完我的歷史 就吃吃我豆腐 然後嫌棄地離開
付出的代價真的夠了
事實是他並沒有交什麼很多男友
而且他老公和他還結婚了
另外 按陳興說詞的話 陳興之前可能還有個男友
所以他用"每一個" 很顯然很有居心
還是說他想要性 得到性後告訴男人他的遭遇 肯接受的就是她男友?
後來才發現 我之後有誰 誰之後又誰
我們只看到愛情 卻忘記倫理
我們不知道 「那個人」追求的是頻率 數量
我們都才剛成年 當然他是故意的
我們受過的傷害不是你可以想像的 請不要再傷害我們了
他把可能有複數的受害者這件事 放進文字裡
但是矛盾來了
如果你又對現在在你身邊的小女生施虐
我一定絕對會報警
如果在看這篇文章的妳 跟我有類似的經驗 請站出來幫我
寄信到以下信箱 絕非釣魚
[email protected]/*
作者: nexus9 (apple sucks)   2017-05-27 03:34:00
說謊?
作者: kokus (kokus)   2017-05-27 03:34:00
風向變了
作者: event1408472 (醒世明燈)   2017-05-27 03:34:00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5-27 03:34:00
沒辦法 豬隊友太多
作者: a000000000 (九個零喔)   2017-05-27 03:35:00
他復仇也成功一部分惹八 老師都身敗名裂惹
作者: Dinenger (低能兒)   2017-05-27 03:35:00
工讀森,半夜上班你要被下地獄惹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5-27 03:35:00
ㄜ 個人不支持者種腦補做法 因為小說派也是這樣補的。.
作者: EOMing (敏)   2017-05-27 03:35:00
隔離島般的開放式結局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5-27 03:36:00
你跳過了 "如果你又對現在在你身邊的小女生施虐"
作者: urgrandpa (林鄒公)   2017-05-27 03:36:00
從小說故意寫13歲我就覺得有鬼了
作者: EOMing (敏)   2017-05-27 03:36:00
林意涵透過文字的藝術實現一般立體藝術才有辦法作到的效果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5-27 03:36:00
2. 即使同一人 上述幾分真幾分假更難以判斷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5-27 03:37:00
對身邊怎麼樣的小女孩"施虐" 可以報警...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7-05-27 03:38:00
小說是創作 懂ㄇ 拿著創作作品當辦案證據的人 該去看看腦科不過我認同的一點是 文字是可以扭曲的
作者: EOMing (敏)   2017-05-27 03:40:00
樓上 非也 吾人非辦案 而是國文同好 研究作者背景及心境
作者: urgrandpa (林鄒公)   2017-05-27 03:41:00
老實說,文筆好的人都有靠文字扭曲事實的習慣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27 03:41:00
其實根本不知道是否有其他受害者 才需要上網徵人阿。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7-05-27 03:41:00
好啦好啦 陳星最倒楣了吼 乖
作者: Dinenger (低能兒)   2017-05-27 03:43:00
文字的power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7 03:43:00
你想太多了 一個人發文用字不會多精確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5-27 03:44:00
我好奇的是那些用文章辦案的 那些人平常都不發文的嗎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7 03:44:00
你學歷史就會有個既視觀點 用經典的角度來看一般人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5-27 03:45:00
拿我自己來說 我自己發文我也不敢說100%都是事實
作者: jengjye (建)   2017-05-27 03:45:00
很多個是你自己在說的....真是....弱到令人無言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7 03:45:00
參雜的情感以及沒受過訓估訓練的留下的東西
作者: EOMing (敏)   2017-05-27 03:45:00
隔離島 主角有沒有被騙 房思琪 主角有沒有騙人
作者: Dinenger (低能兒)   2017-05-27 03:45:00
說好的文史一家親呢QQ,為什麼要切割隊友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7 03:46:00
給力哥 沒想到你會在意文章辦案這東西
作者: Dinenger (低能兒)   2017-05-27 03:46:00
我可以大方說,我發文87%都是唬爛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7 03:47:00
老實說吧 文章是他聚精會神寫的 至少描述的情感是真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5-27 03:47:00
我在意的是"辦案" 走進司法這件事 平常大家要嘴我覺得無妨
作者: rogger   2017-05-27 03:47:00
印度人也很多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7 03:48:00
這樣說很奇怪 不過你應該會懂才對 就是「可能完全是兩碼子事」 「但是必定發生了什麼」而抓文章中指涉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7-05-27 03:49:00
那個房東 有上直銷板還常常說要告網友
作者: EOMing (敏)   2017-05-27 03:49:00
李國華是晨星? 那房思琪會真是林意涵否? 研究下去 吾人
作者: mxr   2017-05-27 03:50:00
奶大的話就不會有這種下場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5-27 03:50:00
我這樣子說吧 我發文常常會夾一些我自己的東西 可是如果哪一天有人拿我的文章辦案 那我也會很困擾的
作者: EOMing (敏)   2017-05-27 03:50:00
也快瘋了 念文學的都是瘋子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7 03:50:00
的大方向 如果陳興這人已經浮現出來 那麼他造成的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5-27 03:51:00
像神父你也是 你發文常常會有一些小女孩的情節 如果有一天有人拿你的文章去要檢調辦你猥褻幼童 那你也會很困擾吧
作者: takeyourtime (鐘點戰)   2017-05-27 03:51:00
聽你在屁!你又知道她交過幾個男友?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7 03:51:00
這情感(或怨念)漩渦 是怎麼造成的 他有幾分成份
作者: takeyourtime (鐘點戰)   2017-05-27 03:52:00
陳星人渣誘姦跟自己女兒同齡的女生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7 03:52:00
不會阿 我跟你相同的地方 就是有些文會注入情感真實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7-05-27 03:52:00
她結婚 是2016年的事 她發這篇文是2014年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27 03:52:00
阿翰的事情也很奇怪阿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7-05-27 03:52:00
林奕含是重度精神官能症患者 她的情感漩渦是你能揣測
作者: jengjye (建)   2017-05-27 03:52:00
節個屁....阿你就變造她的字義了還說你只是擷取...欠罵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5-27 03:52:00
文字是一回事 走進司法又是另一回事 至少我是分開的
作者: allyourshit (都你的大便)   2017-05-27 03:52:00
很簡單 因為只有無腦才會認同她的廢文 不豬都不行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27 03:53:00
不是很理解林作者的行事風格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7 03:53:00
如果他是拿這小女孩文來探究我實際上發生的事情
作者: takeyourtime (鐘點戰)   2017-05-27 03:53:00
關注這個議題很久的人,沒說過陳星一句不對,只會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7-05-27 03:53:00
你拿2016年的事來說她2014年時別有用心?
作者: allyourshit (都你的大便)   2017-05-27 03:53:00
所以只要是認同這個心機婊的肯定是理盲濫情的豬隊友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7-05-27 03:54:00
你交女友不用心嗎?如果你希望有個走長久的對象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7 03:54:00
有目標和專業以及共感的話 他會探究出非常真實的東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7-05-27 03:54:00
林也要阿翰跟阿翰的支持者去死 請問你認同嗎?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27 03:54:00
而不是發生之後還和對方交往
作者: allyourshit (都你的大便)   2017-05-27 03:54:00
包含那個林俊憲立委 搞這件事讓他智商起碼降了100up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5-27 03:54:00
但那無關司法啊...
作者: takeyourtime (鐘點戰)   2017-05-27 03:55:00
除了收錢辦事的無恥工讀生,要有多智障腦殘才會挺人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7-05-27 03:55:00
我要問的是 你確認林奕含的價值觀跟一般人完全一樣嗎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27 03:55:00
阿,智商高的都這樣嗎?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5-27 03:55:00
我贊成的是言論 文字上的自由 但那並不表示是真實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7-05-27 03:56:00
所以沒人要控訴性侵阿 能控訴什麼? 分手以後繼續外遇?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5-27 03:57:00
而且說到性侵 這東西其實很複雜...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7-05-27 03:57:00
路上看到你的前任 旁邊有另個人 你怎麼知道那是誰?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27 03:57:00
所以,有說那是誘姦,所以小女生都會搞不清是性侵還是愛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7-05-27 03:57:00
就阿翰那件事情 我也獨了兩造完整的文 我也支持阿翰但是林還是說阿翰跟阿翰的支持者都去死吧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7-05-27 03:58:00
跟遊戲一樣點右鍵查看就知道那是誰嗎?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5-27 03:58:00
台灣在性侵的案子上其實某些程度是有罪推定 因為要保護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7 03:58:00
有些真實是分種類的 看李安的少年拍就知道了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27 03:58:00
奇怪勒,真的不喜歡這個人,被性侵,就要提告阿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7-05-27 03:58:00
問題是 林奕含遇到這種情況 能夠正確的用邏輯判斷是非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7-05-27 03:59:00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5-27 03:59:00
而不是覺得這種有罪推定是一種理所當然的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27 03:59:00
只要陳星證明他們有交往,林作者就白死了,站不住腳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7-05-27 03:59:00
所以她認為陳在騙 所以她發文尋找相同被騙的有問題?
作者: EOMing (敏)   2017-05-27 04:01:00
陳星認有交往 可推知不否認那檔事 也因為可能有那檔事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27 04:01:00
而且還是滿蠢的心機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7-05-27 04:01:00
然後你覺得 她不認識其他受害人 是她在騙人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5-27 04:02:00
不對啊 成興說有交往但交往不代表是 上床證據啊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7-05-27 04:02:00
林奕含是個人 他不是政府單位 也不是什麼基金會
作者: EOMing (敏)   2017-05-27 04:03:00
獨立于看戲的觀眾 評台灣地區房思琪現象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27 04:04:00
所以林作者當有沒有報警??
作者: skysucker (普羅旺斯的秋天)   2017-05-27 04:04:00
這篇跟74團還有工讀生也沒什麼兩樣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7-05-27 04:04:00
跟他聯絡 拿16年的打14年的 又拿14年的打16年的????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27 04:05:00
法律管妳有沒有愛上誘姦犯,妳和對方繼續往來
作者: beachnote (桑爾夫必取)   2017-05-27 04:05:00
喔喔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7 04:05:00
老實說 你舉出的斷點比較像新手爆卦常出現的破綻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7 04:06:00
不能否認你說的可能 但那至少得像熟悉PTT的老手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27 04:06:00
阿翰事件也是這樣阿,事先不拒絕,事後去看球賽突然要告人,是演哪齣
作者: phew18 (休士頓)   2017-05-27 04:07:00
小杯也跳過分手的原因沒講 會讓人以為好像被名師玩膩甩掉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27 04:07:00
智商高的都這樣嗎?所以。林作者當時有沒有報警??更正她的確跳過了一些關鍵,之前早就有講過。。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7 04:09:00
別忘了他使用PTT至少有個動機 就是不想讓別人
作者: skysucker (普羅旺斯的秋天)   2017-05-27 04:09:00
這件事只要陳星繼續裝死 就是不了了之最後就是雙方各說各話 結案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27 04:10:00
還有啥主任,還載女學生給狼師們侵害,還有馬伕只能奉勸已經往生的林作者,一個受害者就單純針對雙方關係爭取權益就好
作者: lugiam (Anashisu)   2017-05-27 04:11:00
她的文字讓我覺得 她碰過的男人會嫌惡的離開她是因為她的精神病 但她卻怪罪於那些人嫌她髒 令我反感的感受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27 04:12:00
不用特別製造語境或環境,是看偵探小說還是妖魔化大賽她所塑造的一切,只是要幫自己是受害者背書問題是那些女學生們在哪,哪可能那麼多後宮阿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7 04:14:00
他真的要搞陳興 一定會寫更聳動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27 04:14:00
第ㄧ時間報警就好了阿要不然是什麼,性侵主客觀條件和證據都不足阿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7 04:15:00
反而這篇文章傳遞出來的 是不想被罵的預防針多些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27 04:16:00
她如果在世,法官問她,那妳當初幹嘛繼續和對方交往如果那是性侵的話
作者: bear26 (熊二六)   2017-05-27 04:16:00
他跳過的關鍵散落在很多地方 但是組合起來又很矛盾
作者: bear26 (熊二六)   2017-05-27 04:17:00
最聳動的已經寫在小說中了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27 04:17:00
自己搞那麼矛盾幹嘛阿,複雜化有何好處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5-27 04:18:00
現在小說74團護航得真弱,大將們都崩潰剩雜魚了??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27 04:18:00
這人就弔詭啦,還好她不愛錢,要不然有封號了啦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7 04:18:00
ㄆ 你誤會了 只是不想噓熊26而已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27 04:28:00
性侵案,第一時間就報警,保留證據,醫院也會幫忙然後,看要不要進行訴訟阿但法院對性侵案處理也很謹慎阿,一堆人事後後悔亂告
作者: killeralee (..............)   2017-05-27 04:29:00
零分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27 04:30:00
要不是林作者,本身條件好,精神崩潰,又寫小說她的合理性,還排在後面勒哦,狼師性侵妳,妳還寫歌詞給他,和他往來後來,還被父母逼分手,和狼師談判,陳妻也森七
作者: Moselle (Long Vacation。)   2017-05-27 04:32:00
說實話蠻合理 不過小說家不相信94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7 04:32:00
老實說 就專業角度而言 她可能不是光譜中嚴重的精神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27 04:32:00
那哪裡構成性侵要件
作者: dontSleep (dont Sleep)   2017-05-27 04:32:00
怎麼今天風向變這麼快,74團昨天還在到處詛咒人,今天就不來噓了?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7 04:33:00
病患者 因為她病識感太強 而且意志很清楚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27 04:33:00
鬼島一堆理盲和濫情的人,只會打草人入罪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7 04:34:00
要噓也行啦 這叫給面子 你發一篇我一定噓到爆
作者: zaqw641125 (Loobster)   2017-05-27 04:35:00
每一個=100%≠很多個 我認為你的理解有點問題其次 他知道有誰≠他認識 可能他聯絡不上
作者: bear26 (熊二六)   2017-05-27 04:37:00
謝謝給面子
作者: s6525480   2017-05-27 04:38:00
什麼樣的家庭教育會養成這種人 掛號前要說教的那種
作者: bear26 (熊二六)   2017-05-27 04:38:00
我也覺得他不是嚴重病患但是他也不是無病伸吟比較像 有些人得了點病就昭告天下那種而且他還以此為樂我都不知道他自己是不是抖M在享受這種過程了...只有他本人清楚
作者: s6525480   2017-05-27 04:40:00
十幾年前有人或衛生所捐兩個給他 現在也不用鬧了
作者: dontSleep (dont Sleep)   2017-05-27 04:41:00
這個版就很莫名其妙,只能檢討加害者,不能討論受害人矛盾又反常的行為
作者: bear26 (熊二六)   2017-05-27 04:41:00
文字在使用的時候 每一個不等於很多個但是通常是4-5個以上
作者: zaqw641125 (Loobster)   2017-05-27 04:42:00
我有三個杯子 每個裡面都有水
作者: bear26 (熊二六)   2017-05-27 04:43:00
至於他知道有誰 就去查誰的聯絡方式
作者: s6525480   2017-05-27 04:43:00
我以為有人在骨灰罈刻字 化骨棉掌什麼的已經夠變態了
作者: zaqw641125 (Loobster)   2017-05-27 04:43:00
這樣聽起來會很不合邏輯嗎
作者: dontSleep (dont Sleep)   2017-05-27 04:43:00
被強暴了為什麼還要把自己再送上去給對方,我是不太相信女生被強暴了還會一而再再而三的把自己推進火坑除對方拿著槍強逼或是常去關押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7 04:43:00
應該不是以此為樂 而是不得不如此解釋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7 04:44:00
比較像創傷症候群 而且她自殺那麼多次 已經不尋常了
作者: bear26 (熊二六)   2017-05-27 04:44:00
何必要強調每個
作者: s6525480   2017-05-27 04:44:00
居然還有看人前先演講 馬的
作者: zaqw641125 (Loobster)   2017-05-27 04:45:00
不必強調不代表不能強調 4-5個只是你的定義而已
作者: bear26 (熊二六)   2017-05-27 04:45:00
會用到每個 就是不強調數字那部分 而是全部的
作者: querencia (當地球停止轉動)   2017-05-27 04:46:00
陳活著就是贏,林死了就是輸
作者: yutete (駱駝)   2017-05-27 04:46:00
工讀生辛苦
作者: zaqw641125 (Loobster)   2017-05-27 04:47:00
我認為只要有2個以上就好 每個人的定義不同 你用自己的定義去推論對方矛盾 我也不好再說什麼
作者: s6525480   2017-05-27 04:47:00
溫良恭儉讓都能拿來造文章 這人用心良苦使命必達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7 04:47:00
創傷症候群 被強姦過後有一半人都會有類似反應
作者: zaqw641125 (Loobster)   2017-05-27 04:48:00
你提到重點了 數字不是重點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7 04:48:00
單純的情感不順遂 或是騙感情 應該不會到這程度
作者: bear26 (熊二六)   2017-05-27 04:48:00
對的 數字不是重點 所以我是在說 到底有沒有人嫌棄他?他老公沒有而且他認識他老公時間不短而且網誌上比較像他嫌棄他老公
作者: zaqw641125 (Loobster)   2017-05-27 04:49:00
老實說 沒人能知道了 除非你覺得他老公說沒有就沒有
作者: s6525480   2017-05-27 04:50:00
數字不是重點 事發至今 沒其他小三出來指控 但數字不重
作者: zaqw641125 (Loobster)   2017-05-27 04:50:00
我認為這部分未可知 要說是他想誤導大家 資訊看起來是不足夠證實你的想法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7 04:51:00
創傷者一定會經歷「特定事件」 這事件是啥就是重點
作者: s6525480   2017-05-27 04:52:00
秦偉一爆 接二連三 但數字不是重點 凡人無法理解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5-27 04:53:00
其實不一定 還有習得無助這樣的脈絡就是了
作者: zaqw641125 (Loobster)   2017-05-27 04:53:00
呃 我們討論的數字是前一段的部分…
作者: creampie123 (ass phuc)   2017-05-27 04:54:00
看到這篇文我覺得很舒服 推
作者: s6525480   2017-05-27 04:55:00
倒是醫師公會 這種事卻出來發聲 以後醫糾改支持告死你們創傷者是吧?媽的高中有個也是三不五時以死相逼拎北我朋友終於到外地求學第一天 那女的就抱別人去夜遊
作者: ppBOSSqq (ppBOSSqq)   2017-05-27 04:59:00
陳根本無所謂 靠標案或存款就爽過
作者: zaqw641125 (Loobster)   2017-05-27 05:01:00
所以你就用自身經驗類推嗎 看起來比較像投射
作者: Zhang97226 (小檳)   2017-05-27 05:02:00
等等會不會又有人來噓不準懷疑林 否則就是工讀生啊說真的精神病就真的會比起其他人要敏感 一個眼神都能讓她做很多聯想 那再有真的感情糾紛就更不得了了啊
作者: s6525480   2017-05-27 05:05:00
投射?拿證據我就信你覺得空虛寂寞覺得冷 人嘛 總有不得已
作者: Zhang97226 (小檳)   2017-05-27 05:05:00
另外推陳繼續裝死這件事就是這樣了
作者: zaqw641125 (Loobster)   2017-05-27 05:08:00
呃 為什麼別人的人生要向你解釋而且這件事情跟這篇文有關嗎…
作者: s6525480   2017-05-27 05:09:00
常理而言 過街老鼠已經人人喊打了 還請工讀生手動啊?若合符節啊 沒有自頭贏到尾 就不計代價要重返農藥要低調的拚命高調 受害者眾的一人到場Zzzz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7 05:14:00
要搞陳興也不是沒有辦法
作者: oliver81405 (苦瓜)   2017-05-27 05:14:00
三小 工讀生上班囉
作者: ETTom (喵)   2017-05-27 05:14:00
你這邏輯有很大的問題吧 首先撒謊就是你先認定的吧....
作者: ETTom (喵)   2017-05-27 05:15:00
你先認定這個事實後再去推論他的文字 這樣合理?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7 05:15:00
再用催眠的方法讓他陷入深沉意識自白可惜這不符合人道
作者: ETTom (喵)   2017-05-27 05:16:00
他要找類似經驗的就表示自己沒受害? 所以需要找人?有沒有可能是他沒決定性證據 甚至沒勇氣...等等的可能的原因很多 你能直接武斷的判斷也是挺不容易的...
作者: emily0103 (愛蜜莉)   2017-05-27 05:19:00
每一個不一定是多數,是指二個以上的每一個都如此!是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5-27 05:19:00
就是用文字煽動他人,很抱歉,只對很少看書的人才會有用
作者: zaqw641125 (Loobster)   2017-05-27 05:22:00
是啊 不讀書的人通常是看不出邏輯偏誤的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5-27 05:27:00
對一個長期關注這件事卻把砲口對準一個已死的人還能期待什麼台灣人不看書早就不是新聞了
作者: p1227426 (詹)   2017-05-27 05:29:00
不用挑文字的語病 你說她文字很好也被你挑了出來 被害者的控訴 除非她學法律 不然文字當中 你用法律人的觀點去檢視她的文字 當然會有缺陷
作者: emily0103 (愛蜜莉)   2017-05-27 05:33:00
你認為她不認識任何受害者,我認為她不認識有足夠證據起訴的受害者,而想尋找她們、幫助她們!
作者: p1227426 (詹)   2017-05-27 05:34:00
陳星或許沒有法律方面的問題 但其他方面問題頗大 可能玩
作者: etiennechiu (etienne)   2017-05-27 05:34:00
陳渣男,但這女的本身問題就很大
作者: berryc (so)   2017-05-27 05:35:00
在一起很快樂, 分手很痛苦. 一個有付出感情被甩的或因某種原因必須分開的人不都是這樣?到底跟強暴有什麼關係
作者: p1227426 (詹)   2017-05-27 05:35:00
有幹學生 老婆都不離婚了 還幫他吉學生 當然多玩幾個
作者: berryc (so)   2017-05-27 05:36:00
始作桶者林父不用出來說明一下嗎?
作者: lastmile (帕妮)   2017-05-27 05:39:00
雖然能認同林的處境,但我還是很難認同用她的小說來辦案,甚至連2014這篇文章如果上法庭都是會被攻破的敗筆。林擁有的最大武器就是她的逝去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7-05-27 05:41:00
雙重標準 有夠噁心 果然有錢人就是該死
作者: kugga (ン・ダグバ・ゼバ)   2017-05-27 05:42:00
東華大學 YCN 九把刀殺手裡的那個超商女店員
作者: lastmile (帕妮)   2017-05-27 05:42:00
她的文字的確傳達除了情感,但是也留下了太多無法辨認真偽的資料。
作者: kugga (ン・ダグバ・ゼバ)   2017-05-27 05:43:00
鄉民這些垃圾 從十多年前就已經這樣了 鬧完就散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5-27 05:50:00
就如你所說的反正陳星又不會怎樣 那鄉民無聊罵一罵他又沒差 就跟平時照三餐罵母豬一樣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7-05-27 05:51:00
觀落陰喔....又不是林指控的.. 不是她家人就是騎士跟鄉民干死者屁事.....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7-05-27 06:03:00
你說復仇我認為不一定 很多後續都是她死後其他人引發的 當然要說她盤算也是有可能 但那只是有可能 無法確定的至於說謊的部分 她是個作家 患有精神疾病 我傾向於她寫的文字是她真切的感受 她用文筆完美的揭露 讓人能深深共鳴但回歸現實那就只是感受 不能客觀檢驗 可是她這麼做並沒有錯
作者: conceal (hide)   2017-05-27 06:19:00
想像力豐富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7-05-27 06:19:00
而後續小說派用來與現實結合檢驗 只能說作者已死 沒人能控制讀者怎麼想怎麼做
作者: kiwifresh (奇異果‧新鮮)   2017-05-27 06:26:00
你吹毛求疵的細節不太重要
作者: storyu59 (Ciaos)   2017-05-27 06:30:00
74團睡醒來噓惹 工讀生們還頂的住嗎
作者: kk520you (salmonkiller)   2017-05-27 06:33:00
工讀生早安,今天要訂早餐午餐晚餐,一起嗎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5-27 06:37:00
覺得文字有誇飾但也是真心認為有其他受害者
作者: adin (adin)   2017-05-27 06:38:00
精闢的分析與毫無腦補的推理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5-27 06:38:00
話說誇飾的文字話術 很多人每天在用也沒什麼大不了發文問掛的幾乎每篇都會這樣用吧
作者: jason72830 (PTT甲級貧戶)   2017-05-27 06:42:00
這個 恩
作者: Jasy (傑西)   2017-05-27 06:49:00
奇怪 你又知道她婚前有多少男友?
作者: hardworking   2017-05-27 06:53:00
所以 ?
作者: Cybermark (耗呆版張娜拉是我老婆)   2017-05-27 06:54:00
想帶風向的作法就是斷章取義
作者: dboy1980 (小no)   2017-05-27 07:01:00
推理性分析
作者: garone (ORaNGe)   2017-05-27 07:14:00
外界媒體、輿論、網路都沒你這種說法,也不用這麼激動嘛!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5-27 07:20:00
推這篇 她很多話都很矛盾啊 結果書迷只會信他們想信的
作者: yumiroom (ChingChing)   2017-05-27 07:24:00
幫你寇一頂工讀生帽囉
作者: eric2099 (eric2099)   2017-05-27 07:25:00
腦補
作者: jxyz   2017-05-27 07:29:00
作者: mascherina (痞君)   2017-05-27 07:32:00
(′・_・`)
作者: JaguarViva (艾蜜愛舔蜜)   2017-05-27 07:43:00
你在這邊檢討他對遏止這種事有幫助嗎
作者: freefrog (自由蛙)   2017-05-27 07:44:00
善用文字説謊的陳星也是
作者: thinkKing (想想)   2017-05-27 07:45:00
...
作者: Ahao   2017-05-27 07:47:00
你的分析是不完全的,因為林奕含是精神分裂!你只猜到部分!
作者: kaodio (WOLRD)   2017-05-27 07:49:00
跟林家帶風向的方法如出一轍 不愧是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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