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indyyw (ff)
2017-05-26 11:08:01有人覺得傳統觀念不要改變,
也是有道理的,畢竟你不要剝奪90%
左右大多數家庭的傳統稱謂權益嘛,
10%的人是人權,也沒人有意見。
但剩下90%的人就不是人權嗎?
所以增加新的就好,
那父母爸媽就維持不變,後面增加
父母(或父父,母母),或再想別的,
這樣就好啦。
夫妻改成增加新的:
夫妻(或夫夫,妻妻),或再想別的。
※《cd2401 (嫩狗pk阿)》的觀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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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rd Ctrl +F 父母換成雙親 夫妻換成配偶
: 為什麼很難?有沒有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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