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i1234g (bacon)
2017-05-25 11:35:40FB卦點說明:
釋憲大法官都是蔡英文的"卸"用大法官
民法民國18年就有,憲法民國36年才有,所以沒有違憲。
FB連結:https://goo.gl/0vy2ej
FB內容:
同婚釋憲評論
昨天大法官的「限制同婚違憲」之解釋是蔡英文實施帝王制又一例,這些補上的大法官在
審查過程中絕大多數都表示挺同婚合法化,他們都是蔡英文的卸用大法官,而舊有部份大
法官也大都成為西瓜派,藉此來討好蔡英文,這次大法官的決定道道地地是政治性的釋憲
,我們不能接受這種「被政治污染」的解釋結果,大法官再大也大不過人民的意志,絕大
多數反對修民法者並不反對修專法來保障同志婚姻的相關權益,而非徹底破壞現有的家庭
制度,此時唯有透過「全民公投」才能解決這個爭議。
這次748號釋憲案猶如對台灣社會投入超級核彈,對我們幾千年來的家庭價值之破壞既深
且遠,社會不解的是理應尊重憲法的權力分立原則,大法官為何要介入立法院的立法/修
法工作,更何況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許文彬指出民法是民國18年就有,而憲法在民國36年
才有,何來違憲之說?除了再次宣示對蔡英文的效忠外,實找不出其他理由。
這次釋憲前所召開的辯論過程,與民進黨過去通過爭議性法案(如一例一休等)如出一轍
,都是過水式、唬哢性溝通,他們早就預設立場,讓不同意見(如同婚非普世價值、各種
民調顯示過半數反對修民法)表達後,就快速推出蔡英文所要的「反同婚違憲」之結論。
號稱亞洲第一的「同婚合法化」日後如在立法院通過後,可以預期的是也會強行通過社會
強力反對的「廢死」及「通姦除罪化」(每次民調都超過八成反對)等案,這三大顆核彈在
台灣同時炸開後對台灣社會的摧殘不知伊於胡底,這是典型蔡英文式的「文化大革命」,
她的動機當然是為了彌平施政不佳所引起的巨大民怨,特別想藉此來討好年輕人,這次對
台灣社會的破壞力遠遠大於「法理台獨」。
既然蔡英文決心要與社會對幹,這麼重大的家庭價值改變就應盡速提出行政院版本罷!拿
出行政院版本來接受全民檢驗,不要chicken老躲在立法院的後面躲砲彈,同時也要尊重
全民公投的檢驗吧!
作者:
cp109 (cp109)
2017-05-25 11:36:00....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7-05-25 11:36:00卸用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7-05-25 11:36:00Chichen Attaaaaaaaaaack~~~
作者:
dejavuu (宿命論)
2017-05-25 11:36:00先把自打對再發文好嗎賴先生
作者: agong (agong) 2017-05-25 11:36:00
卸(X) 御(O)
作者: milk250 (牛奶好喝) 2017-05-25 11:37:00
綠色恐同會精神分裂不知道要不要推
作者: wowpoqwow (克貝爾) 2017-05-25 11:37:00
你是要跟我對幹膩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7-05-25 11:37:00恐同崩潰 不知道在亂講三小 可能自己都不了吧
作者: Gossiking (八卦王) 2017-05-25 11:37:00
下次一定投你! 咦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7-05-25 11:38:00殘體字?XDD
作者:
vyeight (vyeight)
2017-05-25 11:38:00不適御用嗎
作者:
m21423 (WSH)
2017-05-25 11:38:00推 民國十八年國民黨治理台灣時 吱吱都還沒出生
作者:
yyc1217 (somo)
2017-05-25 11:38:00幾千年來的家庭價值??
作者:
limoncool (å„„è¼‰é‡‘åŸŽæ¦ Limoncool)
2017-05-25 11:38:00這種文章看久了智力真的會下降
作者:
RonSteng (永和潘武雄)
2017-05-25 11:38:00原來法律位階是看年份決定的 長知識了
作者:
vyeight (vyeight)
2017-05-25 11:39:00其實恐同症被拿來亂用了 現在只要不支持就變成恐同
作者: chiang512 (阿倫) 2017-05-25 11:39:00
蠢三小
作者:
cidcheng (c'est la vie)
2017-05-25 11:39:00原來法律地位也是比年資趴數的就對了
作者:
dyingpete (Petrushka)
2017-05-25 11:39:00崩潰~~~~~~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17-05-25 11:39:00
通姦除罪化最好是超過八成反對啦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7-05-25 11:39:00不支持同性戀也要守法律 說國家要滅亡之類不是恐同是啥?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7-05-25 11:40:00難怪會有那種國民黨比中華民國早存在黨比國大的思想
作者:
RW2010 (Guidance)
2017-05-25 11:40:00啥邏輯 那可以辦公投要求KMT餘孽回中國嗎??
作者: nabecat 2017-05-25 11:41:00
可以公投KMT的垃圾不要拿稅金領薪水嗎!
作者:
m21423 (WSH)
2017-05-25 11:41:00中華民國本來就國民黨的 正視歷史好嗎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7-05-25 11:42:00
馬英九提的都不敢講
作者:
goal56 (宅變型)
2017-05-25 11:45:00推
作者:
gaymuscle (muscle man)
2017-05-25 11:48:00崩潰齁
明明是立法院的工作卻叫行政院提?選他真是浪費稅金啊
作者: Myfun (So Good) 2017-05-25 11:50:00
大法官過半8個都是馬提的內!
作者: colbert0626 (小華) 2017-05-25 11:50:00
真的很不簡單想到這個耶..那刑法也沒有違憲問題
作者: icps (虹月) 2017-05-25 11:51:00
果然是中國人
作者:
phf5566 (phf5566)
2017-05-25 11:51:00違憲什麼時候是看立法先後的?
作者: qqq771015 2017-05-25 11:51:00
沒救了
作者: colbert0626 (小華) 2017-05-25 11:52:00
照賴所說如果有人長輩是在民國18年前出生,是否欠錢就不用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