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05-15 08:48:12我認為自由時報根本就是一個性別歧視嚴重的一家媒體報紙!
現在被害人看起來比較像是新聞中的陳姓男子!
結果~
媒體卻是把男性的姓氏直接寫出來!
而說謊的女性卻是用化名"小美"
我真的不知道到底有什麼毛病!
美在哪裡?
應該是小丑吧
請問一下已確定化名的女性是說謊的..
那到底誰才是被害人?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15 08:49:00很多類似的案子都這樣 男的有姓氏 女的就完全沒透露
作者:
kutkin ( )
2017-05-15 08:49:00法律問題....幾乎都是"被害人"被隱名檢察官不說 記者真的也無從得知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7-05-15 08:49:00應該正名小母豬
作者: pubao (jake) 2017-05-15 08:50:00
女生直接叫破麻
作者:
kutkin ( )
2017-05-15 08:51:00你問了一個好問題,只能說法律人想的不一樣
作者:
wwf0516 (....)
2017-05-15 08:53:00要匿名也要說小破 小甚麼美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7-05-15 08:59:00陳男有取得積極同意嗎? only yes mean yes
作者: HPsir (補血大屍) 2017-05-15 09:00:00
又一隻
作者:
wmtsung (Tsung)
2017-05-15 09:06:00這確實蠻奇怪的,可能是因為這是性侵案件不起訴,所以還是以原本的關係為依據,如果改天男方告女方誣告時就會寫出女方姓名了
作者: enterking (..) 2017-05-15 09:08:00
母豬沒有姓,就叫小美,合理。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5-15 09:22:00
不是每件不起訴的案件 被告都是受害人啊 不起訴的原因可以有很多種 法律是要訂制度 在這種情況下 最好的做法是兩方都要受到保護 不過台灣這種新聞的處理嘛XD
作者:
wmtsung (Tsung)
2017-05-15 09:38:00也是,搞不好另有其人,所以乾脆兩邊都用化名比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