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05-14 23:33:09※ 引述《xzp436 (羅嗡嗡)》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花蓮超級惡鄰居 故技重施遭強制送醫
: 3.完整新聞內文:
: 吉安鄉舊村6街擾鄰10年的陳姓女子,經媒體披露惡行後仍持續對鄰居撒冥紙、丟雞蛋,
: 她今天下午4時許又拿盒雞蛋準備要丟,先與鄰居發生爭執,再被埋伏警員上前制止,雙
: 方發生口角後,警方要以恐嚇、公然侮辱現行犯逮捕她。豈料陳女轉頭開車就跑,逃沒
: 500公尺就被攔下拒不下車,一度作勢割腕、咬舌,警方擔心事態擴大,立即叫來救護車
: 將她強制就醫,現仍在花蓮醫院戒護就醫中。
: 警方表示,陳女今天下午4時許拿了盒雞蛋到鄰居家門口要丟,並與鄰居發生口角,埋伏
: 在住家附近蒐證的員警立即上前制止,陳女還嗆:「你們都欺負我,大家都不要好過!」
: 還罵人豬頭,經鄰居提告後警方就要逮人。
: 陳女來個36計走為上策,轉頭進屋開車要跑,警方騎車攔人在福興路口要她下車,陳女拒
: 不下車還作勢輕生,雙方在路口僵持30分鐘,為免事態擴大才將她強制送醫。附近民眾見
: 狀說:「警方早該硬起來,壞鄰居終於被抓了,大快人心!」(突發中心/花蓮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goo.gl/qTd1NA
: 5.備註:
: 勤奮的買雞蛋買冥紙丟了十年...不簡單
強制送醫?
第二十一條
嚴重病人如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時,經專科醫
師診斷有全日住院治療之必要者,保護人應協助病人,前往精神醫療機構辦理住院。
前項嚴重病人不接受全日住院治療時,經由二位以上專科醫師鑑定,經書面證明有全
日住院治療之必要者,應強制其住院;其強制住院,應在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精神醫
療機構為之。
前項鑑定,以全日住院方式為之者,其住院鑑定期間以七日為限。
第二十三條
依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之強制住院,其期間以三十日為限。但經二位專科醫師鑑定
,認有必要繼續住院治療者,應留院治療。嚴重病人不接受時,應強制其繼續住院,並通
知其保護人或家屬及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強制住院期間,每隔六個月,應依上述程序重新
評估。
只是強制送醫而以已, 講的好像受到制裁, 一輩子就再也看不見.
此外醫生不怕這種人? 個人認為沒多久就出來了.
這麼明顯都沒事了, 更不用說是噪音之類的惡鄰了.
惡鄰無法可治, 無法可管.
我想這應該是現代人應具備的常識.
買房記得買頂樓, 透天, 頭上絕對不要有住人.
這是我的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