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矯正署:精神疾病受刑人從嚴假釋

作者: Davichi5566 (我們不會再見面了)   2017-05-13 15:15:09
矯正署:精神疾病受刑人從嚴假釋
2017-05-13 15:00中央社 台北13日電
小燈泡案凶嫌因患精神疾病昨天遭判無期徒刑,引發熱議。矯正署今天指出,對在監的精
神疾病受刑人秉持細心照料,依法執行及從嚴假釋態度,避免造成社會負擔及疑慮。
矯正署指出,矯正機關對於新入監受刑人於新收調查時,即進行心理健康篩檢,對於長刑
期或高風險個案(如罹患精神疾病、長期罹病、家逢變故、違規考核等)則採隨機必要時或
至少每半年施測;入監後經篩選為疑似精神疾病者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重大傷病
卡、精神科醫師診斷書等) ,即造冊列管,並安排精神科醫師評估、診治,依醫囑服藥控
制病情,並視病情追蹤看診、戒送外醫或移送病監。
矯正署說,除醫療處遇外,並定期實施衛教宣導及教化輔導,引入社會資源,積極辦理各
類文康、懇親、家庭日等相關活動,透過情緒紓解、家人支持與陪伴,以利病情穩定。
假釋審核及精進作為部分,矯正署說,現行假釋機制是依「犯行情節」、「犯後表現」(
含在監行狀)及「再犯風險」(含前科紀錄)等進行審查,並針對初犯、年老、再犯可能性
低、危害及惡性輕微者,從寬審核;重大暴力犯罪、再犯風險高、危害治安嚴重者,則從
嚴審核。
所以,受刑人並非服刑達法定期間即應准予假釋,對於重大刑案或危害社會治安甚鉅者,
其假釋自當從嚴審核,如悛悔程度不足或仍有高度再犯風險者,仍不予假釋,將其與社會
隔離。
此外,法務部長邱太三在4月28日「法務部精進被害人權益保護之新作為」記者會中,宣
示建立社會矚目案件加害人動態及出監通知機制,矯正署將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合作,
由保護協會於必要時徵詢其服務的被害人有關加害人假釋的意見,並彙送矯正機關作為假
釋審核參考,以兼顧被害人觀感。
矯正署說,精神疾病受刑人於假釋或服刑期滿釋放時,均須依監獄行刑法第87條及精神衛
生法第31條規定,通知其家屬或其他適當之人,並通報其住(居)所在地之衛生主管機關及
警察機關,或護送返家;被害人或其家屬有知悉加害人出監(或移監)需求者,也可透過
保護協會向矯正機關申請加害人出監(或移監)通知或訊息。期待能透過各行政部門及社區
無縫接軌,以建構綿密社會安全防護網。
https://udn.com/news/story/11122/2460700?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作者: zxc8424 (HuGuu)   2016-05-13 15:15:00
從寬
作者: PPTer (PowerPoint Boy)   2016-05-13 15:15:00
轉錄自:Joke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7-05-13 15:16:00
不得假釋吧
作者: dly (準確而不是快速)   2017-05-13 15:16:00
從嚴?台灣有這兩個字?
作者: Crauser (Crauser)   2017-05-13 15:16:00
罪犯就一直關著不好? 這些人的家屬也很難管吧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7-05-13 15:17:00
性侵犯假釋出來再犯那麼多好意思說有在審核
作者: PR58 (PowerRanger)   2017-05-13 15:17:00
還以為來到Joke
作者: black0423 (KK)   2017-05-13 15:18:00
公投不假釋
作者: herikocat (巴貓兔)   2017-05-13 15:19:00
就算假釋 也應該集體收容治療社會已經夠虛弱了 還要被這些精神犯罪拖垮
作者: drigo   2017-05-13 15:19:00
還記得十幾年前,性侵犯最喜歡利用獄中自修考上大學來申請提前假釋出獄唸大學。最有名的就是華岡之狼
作者: eliteark (低等攻城獅)   2017-05-13 15:23:00
這個好笑
作者: pooznn (我~~~是來被打臉滴!!!)   2017-05-13 15:25:00
有精神疾病的 不是要被關到醫院才對嗎????
作者: storyu59 (Ciaos)   2017-05-13 15:38:00
無期假釋三小
作者: qazwsx176 (很重要嗎)   2017-05-13 15:41:00
直接槍斃投胎比較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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