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son748 (傑哥我è¦)
2017-05-13 10:26:32FB卦點說明:
老酸民李茂生教授對此篇新聞發表一些個人評論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05-12/86562
FB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leemaushengispigdog/posts/1324005320981184
FB內容:
到底要怎樣修才會符合議員的意向?
我覺得施行法就只規定一條即可。
施行法第一條:「雖然我們核准了,但是聯合國不讓我們存放,所以在聯合國允許存放之
前,公約不會產生國內法效力」。這樣總比規定:「在中華民國進入聯合國前,公約不生
效」好很多。雖然兩者意思是一樣的,但是前者比較能夠維持國格與尊嚴。
不過,這樣一來,施行法就不是施行法了,而是「不施行法」。如此,倒不如由立法院決
議廢除以前的核准決議會比較直接了當。也就是說由立法院決議,我國正式放棄進入國際
社會。理由是國際公約禁止我們想殺特定人的民意。
= 分隔線 =
不知道這篇能不能釣的到尚市長
作者:
wuyiulin (龍破壞劍士-巴斯達布雷達)
2017-05-13 10:27:00比馮光遠戰力還弱
作者: DKUnick 2017-05-13 10:27:00
早就調到了好嗎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7-05-13 10:28:00新警察喔 他只要開口就能釣
作者:
nugundam (對小白講理沒用的)
2017-05-13 10:29:00我比較想知道有參與國際社會的日本前陣子還判了一個女的死刑,這中間是否有什麼誤會?
作者:
nugundam (對小白講理沒用的)
2017-05-13 10:32:00精神病的考量沒錯啦,不過現在是只考量精神病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5-13 10:41:00廢死教派感覺比較像有精神病
作者: drigo 2017-05-13 10:47:00
這種師承日本教育的不用太期待,思想很保守的
作者:
LYS5566 (明燈❺❺❻❻)
2017-05-13 10:56:00與其說他廢死 倒不如說他卸責吧 大絕就是法律人不是神食安無法判定是否影響健康 因為不是神殺人不因判死 因為不是神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5-13 11:00:00廢死教就是喜歡把支持死刑者跟故犯刑法殺人罪者畫上等號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5-13 11:02:00再噓垃圾廢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