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刊
2.完整新聞標題:
立委要修兩公約施行法 讓法官可判死刑
3.完整新聞內文:
士林地方法院今判小燈泡命案王姓兇嫌無期徒刑,院方強調因「兩公約」之限制,無從對患有精神疾病的王嫌判處死刑,引發各界譁然。立委呂玉玲表示,將提案修正《兩公約施行法》,讓國內司法官之審判不受兩公約拘束。
呂玉玲表示,我國2009年將兩公約批准書送往聯合國祕書處遭退件,並未成為「兩公約」締約國,兩公約不應有國內法拘束力,她將提案修正《兩公約施行法》,明訂須待台灣成為兩公約締約國後,其規定才具有國內法效力,讓未來國內司法官的審判不再受兩公約拘束。
兩公約是「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簡稱,為聯合國於1966年通過、1976年生效之國際條約,目前全球主要國家都為兩公約締約國,承諾落實公約中規範的人民基本權。兩公約並未明確揭示精神疾病患者不得判死刑,但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曾作出決議,強烈要求締約國不對精神疾病患者判處或執行死刑。
國內現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兩公約施行法)第2條規定,「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
士林地院今在小燈泡案的判決摘要中表示,王姓兇嫌罹患思覺失調症,而兩公約已透過施行法對我國產生內國法拘束力,「依該等公約之解釋意旨,已形成對精神障礙者及身心障礙者犯罪,不得處死刑之科刑權限制,本院自無從對被告科處死刑。」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065871
5.備註:
自慰爛法早該廢了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6-05-13 09:28:00讚 支持
作者: kkjjrtlym 2016-05-13 09:28:00
兩公約只是藉口啦 誰不知道法官大都廢死
作者: lince2357 (Redox_0508) 2017-05-13 09:29:00
跟M19好像有關
作者:
seabox (歐陽盒盒)
2017-05-13 09:29:00記得順便修判完要迅速槍決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7-05-13 09:29:00不過陪審團更快,因垃圾法官會改說有教化
作者: drigo 2017-05-13 09:29:00
幹嘛修正? 直接廢止就好了
作者:
d90493 (加菲貓)
2017-05-13 09:29:00支持拉
作者:
asd2260123 (å—éƒ¨å¤§è‘‰æ–‡çµ„å¤œæ ¡è‚¥å®…)
2017-05-13 09:29:00真的自慰 人家不理你還硬要搞
作者:
haruka281 (危險長生機劫還是硬上XD)
2017-05-13 09:29:00支持死刑判決可以更謹慎 但反對可假釋的無期
作者:
HappyKH (KH)
2017-05-13 09:30:00這種人渣就是該死
作者:
gankgf (幹客女友)
2017-05-13 09:30:00國民黨的智障不意外
作者:
d90493 (加菲貓)
2017-05-13 09:30:00等真的成為締約「國」再來施行
陪審團不可能吧,不是一直有人說人民法治教育不夠理盲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5-13 09:30:00判了也沒屁用 不簽還是活了十幾年
作者: drigo 2017-05-13 09:30:00
某些左膠腦還認為不可假釋的無期徒刑是侵害人權唷~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7-05-13 09:31:00先修再說,反正兩公約本來就是WHA的代價交換
作者:
alchem (mathematician)
2017-05-13 09:31:00讚,支持,不要讓殺人犯裝瘋賣傻以逃死刑。廢死助長殺人。
有兩公約還是一樣被吃的死死的,怎麼不用兩公約約束美國?只會欺負臺灣而已
作者:
quint (綿羊偵探團)
2017-05-13 09:31:00重點是法官不敢判死刑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7-05-13 09:31:00立了後,可以朔及既往嗎?
作者: moto000 (小金剛) 2017-05-13 09:33:00
根本沒有兩公約啊
作者: ILoveKMT 2017-05-13 09:34:00
民進黨大力支持廢死 現在又是多數 恐怕很難
作者:
d90493 (加菲貓)
2017-05-13 09:35:00DPP不修正這條 下次絕對不投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æ¥ç¸¾è½‰æ©Ÿè‚¡)
2017-05-13 09:36:00法官本來救可以判死啊 兩公約只是不判死刑的藉口而已
作者:
fall7213 ( 幸福的每一天~)
2017-05-13 09:36:00該死的快去死
作者:
chikiki (chikiki)
2017-05-13 09:36:00早就該廢+1
作者:
funkD (放å¯)
2017-05-13 09:37:00爽 廢一廢 讓那群法匠沒辦法在找理由
作者:
noddle (noddle)
2017-05-13 09:38:00支持
二公約沒有不能判死刑 那只是法官看風向的擋箭牌而已
作者: hylio7754 2017-05-13 09:40:00
廢掉好嗎?
作者: flyingjack (無聊的鄉民) 2017-05-13 09:40:00
讚!法官不敢判死就離職啊,怕熱不要進廚房
作者:
sergt (sergt)
2017-05-13 09:40:00將法官藉口拿掉
作者: qaz223gy (亞阿相界) 2017-05-13 09:42:00
一定要修掉 其他有進聯合國的國家 有些還是有死刑 我們沒進幹嘛遵守
作者: endlesskarma 2017-05-13 09:42:00
立委又要秀下限了,讚!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7-05-13 09:43:00馬英九表示:
作者: stevenqqq 2017-05-13 09:45:00
不判死原因是因兩公約?真的嗎?地院這麼說我還真不信
兩公約只是正常的維護人權而已,是垃圾法官不判死找藉口。
作者:
daniel229 (仔仔志)
2017-05-13 09:48:00推
作者:
rockyegg (手裡拿著小皮鞭)
2017-05-13 09:48:00支持
作者:
gankgf (幹客女友)
2017-05-13 09:49:00馬狗:
作者:
CALLING (Hideki)
2017-05-13 09:50:00覺得裝瘋賣傻可以過關是把精神鑑定當白痴嗎
作者:
aiglen (絕影)
2017-05-13 09:50:00法院裡有很多春天的蟲
作者: silstone (151354) 2017-05-13 09:51:00
發文問一下聯合國承不承認台灣是締約" 國 "阿
覺得 這種公約是該廢掉 殺人者死 欠債還錢 本來應該搞什麼假仁假義的可教化 連4歲小孩也被當街砍頭 這種司法根本是可惡 立刻廢掉公約 恢復死刑
作者:
cwind07 (恐龍時代)
2017-05-13 09:52:00兩公約只是藉口啦+1 都是揣摩上意廢死罷了 這樣才能升官
作者: yeap193 (阿葉) 2017-05-13 09:52:00
明智之舉
作者:
cwind07 (恐龍時代)
2017-05-13 09:54:00就算廢了兩公約 他還是可以不判死 其情可憫 罪不足死皆可
檯面每個政黨過去都支持過啦 不管過去 現在敢廢就挺啦
作者:
CALLING (Hideki)
2017-05-13 09:54:00目前檯面上幾個有名的殺人犯都主動想用精神疾病逃死刑?想吃子彈求快活的不會少啊
那些歐洲廢死天龍國 也只敢嘴台灣啦 大陸也沒兩公約還不是舔得很開心 菲律賓殺成這樣 他媽還不是W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