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派說繁體字好看,簡體字難看沒有保留中華創字四準則:象指會型,主要在台港澳。
有一派說簡體字好寫,容易學習有效向全世界推廣中文,主要在中國大陸、星馬地區。
乾脆兩個混在一起不就好了,繁雜的字用簡體、簡單的字用繁體,簡體繁體一樣的字保留
。
這樣不但實用又美觀,兩全其美,有沒有這方面的八卦?
請大中華區華人來討論。
作者:
Hateson (曾經滄海難為水)
2017-05-10 19:19:00因為西索小時候家裡很窮
作者:
wuyiulin (龍破壞劍士-巴斯達布雷達)
2017-05-10 19:19:00幹 不要為難我做輸入法的哦 我跟你拼命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7-05-10 19:19:00現在不就這樣?你走出去看別人手寫字 絕不寫簡體的有幾個
作者:
DIDIMIN ( )
2017-05-10 19:20:00履 <-- 這個字簡體和正體都一樣
作者: popopal 2017-05-10 19:20:00
我不寫殘體會被扣分
作者: rr78 (rr78) 2017-05-10 19:21:00
台灣 臺灣
作者:
pttworld (批踢踢世界)
2017-05-10 19:22:00你可以自己做輸入法的表格
作者: wowpoqwow (克貝爾) 2017-05-10 19:23:00
那為什麼不會是變成不實用又不美觀
作者: greenery17 (綠葉) 2017-05-10 19:37:00
我啊 完全不寫殘體字
作者:
Wtaa (窩塔)
2017-05-10 19:48:00用簡體字的人數太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