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ngraer (>.^)
2017-05-04 08:32:12原po說八卦版集體失智,我不樂意了
一連串推文看下來,簡直是法治教育成功的極致展現
1.陳幸妤也是因為爸爸被霸凌,所以霸凌陳興女兒也可以→引入習慣法的概念
2.漢摩拉比法典明明就說要以牙還牙,今天你毀了別人女兒,你就要賠一個女兒給人家→
繼受法的概念(不要說還沒修法,風向正確 你敢嘴?而且台灣最愛繼受國外的法律惹)
3.當初沒幫林女護航,現在也不准幫陳興女兒護航→相同事項相同處理,平等原則的展現
,憲法原則,懂?
4.霸凌陳興女兒是想幫助陳興換位思考→以教化代替刑罰的執行,對人權保證更加週延
5.陳興女兒又還沒被霸凌到死,你是在護航什麼?→你是在大聲什麼啦!
所以說哪來的失智,簡直就是法治教育成功的典範!
噢噢噢忘了開大絕:原po你工讀生喔
※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 引述《nicowang12 (妮可)》之銘言:
: : 看到有些人在一個叫陳穎的粉專留言一直罵她
: : 先不論這粉專是真是假
: : 但這個女兒做錯了什麼嗎 要被這樣人身攻擊
: : 這些人嘴巴上說在執行正義
: : 但卻一直攻擊別人而且她也不是當事人
: : 甚至可能完全不知情
: : 真的有夠衰
: 我之前曾經說過八卦板現在處於集體失智狀態
: 但我錯了 看來現在已經成為一個全國性的失智狀態了 說是失智列車狀態也不為過
: 因為一牽扯到這件事情 任何狗屁邏輯都可以成立
: 之前小說辦案專家才被家屬的"不要認為小說內容100%都是真的"聲明打臉
: 結果現在小說辦案不夠 居然是跑去找人家家人算帳
: 幹 看小說辦案不夠 現在要看小說誅九族了? 媽的失智也要有個限度
: 甚至板上談論到這件事情
: 居然大概有一半認為這種找無關人報復的作為是正當的
: 還理直氣壯的認為要干涉女兒的婚禮讓她結不成婚
: 顯然社會大眾以及鄉民對於這件事情的反應 已經完全失控了
: 之前提到小說辦案 很多人都很森七七
: 覺得說 "幹你娘PTT又不是法庭 哪來的權利把人家定罪?" 說小說辦案不存在
: 結果現在看來 全民公審不但已經進行到了定罪的地步 還已經到了抄家兼誅九族的階段
了
: 小模案事件時 基本上也發生過類似這種集體失智現象 就大軍湧入人家FB去洗
: 案情明朗後才猛刪留言 幸好人家不告
: 結果才過沒多久 失智片又再度上映了 顯然智障是學不到教訓的 而且還不分男女
: 聽說日本人只要家裡出了一個殺人犯 這家人一定會被搞到家破人亡
: 看來台灣也離這種地步不遠了 而且不跟著人家誅人九族還會被罵是工讀生
: 現在這些失智的人當中
: 以後各位家中要是出了殺人犯或是有人幹嫩妹被說是誘姦
: 不知道會不會直接自殺向社會大眾還有鄉民謝罪
: 省得之後還要讓失智鄉民跑去逼死你們全家 浪費社會資源
: 直接自殺比較省事 媽的一群智障 幹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7-05-04 08:33:00工讀生這麼早上班?
作者:
must (UEFAlona)
2017-05-04 08:33:00理性鄉民最拿手的就是雙重標準啊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17-05-04 08:34:00幫尼箭頭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fuweick (little chick)
2017-05-04 08:34:00鄉民都可以雙重標準啊
作者:
IronCube (å串å°é‡£æ‰‹)
2017-05-04 08:35:00你工讀生喔?
你不懂啦,風向最重要你站對邊了,追殺別人女兒要女兒去死都能理直氣壯
作者:
Moscato (一瓶氣泡酒)
2017-05-04 08:36:00幹…泥是剛念完法學緒論哦
作者: pigking75 (ppppp) 2017-05-04 08:36:00
不管啦 不然鄉民沒地方發洩
作者:
jiaching (周末要好好玩了)
2017-05-04 08:36:00邏輯100分 真是擅長邏輯推理的朋友呢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5-04 08:36:00你又要被貼工讀生、法匠、恐龍法律系惹
作者:
g80123 (麥考姚)
2017-05-04 08:37:00難怪一堆鍵盤法官 原來是整個法理都融入推文風氣啊!
不過要小心就是了,像梁女事件就是風向瞬變180度到時風向對了超唱邱鄉民就瞬間不見了,刪留言的刪留
作者: Nicehb (芋圓的大便還是芋圓) 2017-05-04 08:38:00
讚!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5-04 08:38:00沒差哈 反正對了先知 錯了砍文
作者:
g80123 (麥考姚)
2017-05-04 08:38:00如果人家的女兒被逼到崩潰就是玻璃心喔 不是網路霸凌害ㄉ
滿版工讀生 你我都推了一把(?)這樣會不會越領越少啊ㄝㄝ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5-04 08:39:00鄉民從來不網路霸凌的 都是垃圾製造業狗仔殺人
作者:
hayasui (哈雅速伊)
2017-05-04 08:39:00推
對了先知,錯了砍文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rogerwang (Keroro ~~~Keroro~~) 2017-05-04 08:40:00
哈哈
作者:
SuperUp (( ̄▽ ̄#)﹏﹏)
2017-05-04 08:40:00人家是很會扣帽有良知的正義使者耶 你工讀生(扣一頂給你
那KKC那麼唱邱酸死者是資源回收物, 啥時要刪帳號?
工讀生 9.2 仇女 選一個你喜歡的身份 繼續奮戰吧
挖靠,鄉民針對ID要個別ID刪帳號耶,你超屌法官都不能命令別人刪帳號了你可以XD 你超大我超怕原來風向對了,還可以命令質問要求別人刪帳號XD
作者: bab7171 2017-05-04 08:43:00
自以為正義,鄉民說了幾句有犯罪嗎?有犯罪就告啊?
我很尊重你的言論自由啊~ 就像你說死者是資源回收物
我也不會命令你刪掉留言, 只是好奇你會不會希望那個推文
作者: lel801511 2017-05-04 08:44:00
她女兒ˊ正嗎
我的居心是怕他以後每次發文時都有人用KKC這個帳號推過
作者: bab7171 2017-05-04 08:45:00
現在社會不是都這樣,吃16歲沒犯法啊?你奈何不了我
作者: selfloss (basket case) 2017-05-04 08:46:00
意外嗎? 同一群人也巴不得陳進興小孩去死一死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7-05-04 08:49:00給KKC,判斷錯誤就承認錯誤,狂打追殺女兒這假議題重點是根本沒有人要追殺他女兒阿!!
所以KKC我到底有沒有提點你的言論自由啊?? 你不准許我提點你的話可以禁止我, 我絕對尊重你的感受~倒是你要不要再解釋一次為何林女是資源回收物? 不懂??
作者:
darkdixen (darkdixen)
2017-05-04 08:51:00路過幫補
作者:
hy0106 (???)
2017-05-04 08:55:00不知再轉移什麼焦點台灣社會就是如此 身敗名裂伴隨的就是身邊親人被拖下水當然不代表是對的 我講的是現實就跟現實上無法定罪陳腥一樣
作者:
guogu 2017-05-04 09:01:00有笑有推,說真的無論對錯用錯的方法對待別人都是不好的
作者: Scapeland (叢台) 2017-05-04 09:03:00
我工讀生86號,樓下工讀87
作者: leeamei (amei) 2017-05-04 09:07:00
找劉邦誠女友做什麼
作者: iaco 2017-05-04 09:10:00
不爽來告,又不是賠不起,怎樣?贏了就讓你法院認證,那我輸了呢?也不會怎樣,爛命一條,不爽逆?
作者:
otis1713 (segayu)
2017-05-04 09:12:00幫補血 這件事已經趨向失控了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7-05-04 09:13:00我也沒替陳女講話,科科,我一視同仁~
作者: iaco 2017-05-04 09:13:00
小人物的名聲很重要嗎?
作者: tomoko17 (春日部小花) 2017-05-04 09:18:00
以前很尊敬王王冷的 唉
作者:
seven32 (一帆風順)
2017-05-04 09:19:00工讀生,你才賺多少
這篇幾爸昏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eerz (寬哥)
2017-05-04 09:21:00XD
作者:
Moscato (一瓶氣泡酒)
2017-05-04 09:24:00johnny9667 這篇這麼正氣秉然幹嘛刪掉? 不是說實事求是以證據論罪者都是最愛做虧心事?所以檢察官、警方、法官 都是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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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正氣浩然的文章,這麼小氣刪除不供大眾穿越 不禁令人遺憾!
推這篇 一堆反串的鄉民還有人以為認真...新警察一堆
作者:
Moscato (一瓶氣泡酒)
2017-05-04 09:27:00*大眾穿越->大眾傳閱
作者: thomaschion (老湯) 2017-05-04 09:39:00
每個人都一樣
作者: iaco 2017-05-04 09:39:00
我沒在講法理,跟妹搭訕聊聊天,帳號也很好查讓你告,我比他
作者:
Moscato (一瓶氣泡酒)
2017-05-04 09:40:00我更正一下,該篇發文ID是justlovedada而非johnny9667
作者: iaco 2017-05-04 09:40:00
爸還願意負法律責任,這樣是礙到你喔?
作者: iaco 2017-05-04 09:43:00
當然跟妹講一些沒水準的人身攻擊就太low啦
作者:
eternia0920 (æˆ‘ä¸æœƒç”¨æ°´çƒ( ̄□ ̄||)a)
2017-05-04 09:43:00XDD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