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元豪不意外啊,以下評論法律學者用詞必須非常謹慎,不過應該還是合法範圍,沒有構成毀謗貶損名譽,因為說人支持國民黨並不構成貶損名譽
先說結論,他就支持國民黨,所以不意外
他以前是高點補習班賀祥宏,教憲法跟行政法,人氣不錯
後來他取得博士學位,要去政大教書,政大蘇永欽很提攜他,所以他跟蘇永欽非常好,而蘇永欽就是馬英九時期選的大法官
當然蘇永欽非常支持國民黨,所以你會看到,很湊巧地,廖元豪從以前到現在對各種議題的評論常常都是站在國民黨這邊,不過一下想不起有哪些,反正我認為他就支持國民黨
那麼現在時代力量提出法案,他反對,那就不意外了。
作者:
PR58 (PowerRanger)
2017-05-03 16:39:00整個119最瞧不起的就是法律系
作者:
Ravenl 2017-05-03 16:39:00我被高X騙過五萬補習費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7-05-03 16:39:00有人說他就是補教名師李台大 我覺得當事人不適合出來講這
作者:
ybz612 (私はスキをあきらめない)
2017-05-03 16:39:00全民炸春捲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7-05-03 16:40:00樣好不好 應該避嫌 不然你起碼要說我就是補教名師某某某講的好像自己是個公正第三方法律專家一樣
作者: clala 2017-05-03 16:41:00
解讀能力有障礙還能讀到博士。真的很厲害他的結論 不就是法案不能解決感情問題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7-05-03 16:43:00一開始我就猜到牠是9.2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7-05-03 16:44:00法案也沒有要解決感情問題 一些逃漏稅 造假學經歷 或是過去曾經有類似問題的人就不能再教 以此案來看這個老師就不會在
作者: clala 2017-05-03 16:45:00
實名制的影響 他只看到感情問題?!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7-05-03 16:45:00有機會教補習班 也不會認識女學生
作者: clala 2017-05-03 16:46:00
講那些543見解 哈哈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7-05-03 16:46:00法案要解決的也不是感情問題,光逃漏稅和學經歷就該實名制實名制陳師就GG,學歷早就會被踢爆
作者:
pv (jan)
2017-05-03 16:47:00自己 可能就是 利益關係人 要避嫌阿 大教授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7-05-03 16:52:00實名制 兼課教授要怎麼混啊 呵呵
作者:
rayonwu (皂絲)
2017-05-03 17:13:00有掛有推
作者: Mister5 (天涯淪落客) 2017-05-03 17:39:00
不和你辯實名制優缺點,專攻你是9.2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