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是被撞那個人要論刑事問題才會考慮的點 不是另一方可以在刑事主張的點 另一方還是看她有無迴避可能性但她已經看到對方闖紅燈未減速卻加速違反迴避義務 這時候已經不用考慮她如果有煞車還是撞上的問題 因為理組們非常強的邏輯學裡的條件理論 不考慮未發生的事實如果對方律師如果抓住闖紅燈的話就是白痴 對方律師不應該讓游女說出她有看到被害者還有幾分機會 不過鑑定報告裡沒有她在撞上前煞車痕跡幾乎已經敗訴扭轉是非對錯不是邪門 是讓對己方不利的證據無證據能力或證明力薄弱 這才是律師功夫所在 影響勝敗的關鍵也是這個 一堆鄉民只像是看熱鬧一個認真上過課的大3生都知道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