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林奕含:這其實是關於愛上誘姦犯的故事

作者: serflygod (Yourki)   2017-04-30 16:18:47
※ 引述《wangquanchi (little_cheese)》之銘言:
: ※ 引述《revive2016 (revive)》之銘言:
: : https://goo.gl/t2JFex
: : 林奕含:啊然後這則貼文也歡迎轉貼哦~
: : 3月他取消住院的安排
: : 因為有講座。。。
: : 我只是挑幾個段落寫出來
: : 一開始他說了
: : 1:00
: : 這不是一本憤怒與控訴的書
: : 思琪充滿柔情 心中是有愛的 有欲望的 甚至是有性的
: : 他不是一個女孩子關於被誘姦的故事
: : 6:10
: : 沒有受暴經驗的人說出父權強暴女權
: : 或者是體制強暴了知識是比較輕鬆的
: : 相對於作者我或者是有思琪這樣經歷的人
: : 對於一個即使是最親密的人
: : 對他說出我小時候愛上了強暴我的人
: : 對他來說是非常非常困難
: : 這不是一個關於被誘姦的故事
: : 這其實是關於愛上誘姦犯的故事
: : 11:30左右的地方
: : 他說生活在痛苦與暴亂中的自己也得不到救贖
: : 寫這本書他也非常痛苦 所以我不能祝福任何人
: : 不能祝福自己 不能改善任何事情
: : 這本書我沒有動機 沒有想去的地方
: : 13:30
: : 李國華他在書中的形象他絕對不是一個菁英份子
: : 他是一個二流的人
: : 他是一個在文化上有蒐集強迫症的人
: : 他是一個文化上的暴露狂
: 這是一篇問題文,
: 看了版上好多討論,幾乎都訴諸感情,用邏輯來思考的真的很少
: 期待能解到解答。
: 問題:
: 一個16歲女孩子在不受強制力、藥物迷昏、威壓利誘的情況下與老師發生關係,
: 為什麼這算是誘姦,而不是合意性交?
: 上述問題的補充:
: 我認為老師是人渣,
: 我也認為師生戀不應該(我本身是老師,也很反對)
: 男老師縱使與女學生歡天喜地發生關係,也是錯誤行為。
: 不過,同樣是罪,偷竊與殺人不能以同樣標準視之,
: 我還是想問,為什麼不說合意性交,而說是誘姦?
: 延伸問題:
: 如果說,一個男人用自身優勢與幻想,使女孩子與其性交,這樣子的前提為真。
: 那麼,假設我因為新垣結衣的美貌、可愛、談吐而跟她性交,算不算被誘姦?儘管做
: 的時候歡天喜地,但要不是新垣傑衣這麼可愛,我就不會想跟她做愛了,所以我被是被
: 錯誤的認知而做出錯誤的結果,縱使是新垣結衣的靈魂,外型只要換成寶拉,我就不行

: 延伸問題2:
: 如果說,延伸問題1不能類推的原因是,男老師用的騙人伎倆更無恥,他以愛為名,故
: 為誘姦。
: 那麼,是否任何一對未結婚的男女,分手後,女方都可以控訴男子誘姦?只要當初有結

: 的雙方共識,女方甚至男方都可以指出,是因愛為名而做。
: 最後,補充兩點,
: 補充1:
: 只有與年滿16歲的少男少女性交,才犯罪。若合意性交當下,男女雙方同意,則不算犯

: 補充2:
: 斯德哥爾摩症的意思是被侵害後愛上對方,但是按照時序來分析,將做愛視為一個侵犯

: 斯德哥爾摩症在整串討論中沒意義,我想討論的只有做愛當下,歡天喜地的行為與結果

: 補充3:
: 補習班老師與女學生之間的權力影響極小,當然,我不能說沒有,可是比起老闆對女員

: ,教授對研究生,甚至社團學長對學妹而言,補習班老師的權力可說是極低,我不認為

: 以以此身分表示女方是受到威壓利誘,不得已而從之。
: 最後補充,
: 我發自內心覺得老師是錯的
: 身為一個教育者,男老師與女學生做愛,不管有任何理由
: 至少在我的價值觀內,就是錯誤
: 不過,或許是我的腦袋很死板
: 非常在意就事論事,
: 我只想問一點,
: 究竟,一個16歲的女孩子,兩情相悅地與無法影響他畢業證書與學校考試成績的補習班
: 老師進行性行為,
: 而能以「誘姦」相稱?
: 若能,什麼不能以誘姦相稱?
那個
我覺得你前提有點搞錯了
問題是他們沒有歡天喜地的上床
而且林奕含那十六歲的時候還對性不太懂
就突然被老師性邀請
我覺得她并沒有真的很清楚
她是不是真的喜歡老師
是不是真的想跟老師上床
然後你說一個補習班老師沒什麼權威
不影響她們畢業,不會影響打分數
但其實在那些小女生面前是很有權威的
你如果有參加過一些進修團體
你可能會發現
上課常莫名其妙凝聚出一個氣氛
老師問問題
如果有學生答出來被老師讚美
心裡都樂滋樂滋的
就算那只是一個烹飪課一個畫畫課或是什麼課
在那種小圈圈老師就是有種莫名的權威
當然我們都成年人了
課程結束那莫名的氛圍就會散了大家都知道
但小女生真的知道嗎
你說小女生滿十六歲要為自己行為負責
但其實社會把這些青少年男女讓他們生活過得很狹窄
早上要馬上課
晚上要馬補習
他們哪能真懂什麼叫性
另外常聽鄉民抱怨被叫去當工具人的故事
常會有人問啊你幹嘛不拒絕
其實很多人都不懂怎麼拒絕
甚至有人半強迫的性邀請
小很多小女生都是搞不清楚怎麼拒絕的
說不定跟那些工具人一樣
他們覺得一點都不想做
但他們根本沒想過可以拒絕
作者: charleen (大手牽小手)   2017-04-30 16:22:00
中肯
作者: ukfuture   2017-04-30 16:24:00
一堆仇女說什麼合意性交,交他媽的,女生並沒有想做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4-30 16:25:00
所以你們是根據什麼來判斷女生沒有想做根據小說喔? 呵如果不想做那就是強姦啊,怎麼沒告而且16歲很大了耶,還是你說6歲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7-04-30 16:26:00
以你們是根據什麼來判斷女生其實想做
作者: e34l892   2017-04-30 16:27:00
大家都在假設 互相包容好嗎 說不定對方都有憂鬱症
作者: charleen (大手牽小手)   2017-04-30 16:27:00
16歲對性真的不了解吧~還太小了~健康教育又沒有教很多
作者: ukfuture   2017-04-30 16:27:00
起碼還有小說,那仇女怎麼判斷16歲女自願做愛?
作者: charleen (大手牽小手)   2017-04-30 16:28:00
在於半推半就吧?就算沒有真的反抗,心理也許不願意
作者: ukfuture   2017-04-30 16:28:00
憑仇女那個猥瑣低賤下流的假設推定人人想幹砲嗎
作者: Aliensoul (八卦駐版外星人)   2017-04-30 16:29:00
你這種說法是把小女生都當成白癡
作者: edvoyage (旅途)   2017-04-30 16:31:00
立法婚前性行為,唯一死刑,就沒有白癡少女與狼師
作者: cancer0708 (你好,我製仗也販劍)   2017-04-30 16:32:00
這篇完全仇女欸 母豬不想被上都知道要踢開公豬了
作者: skizard ( )   2017-04-30 16:33:00
是哪間垃圾學店 不教這種基本觀念的
作者: ukfuture   2017-04-30 16:39:00
等你遇到了再來分享是怎麼踢開老師的
作者: aoi (Say it ain't so joe)   2017-04-30 16:40:00
實際上對家庭背景生活單純的女生來講,真的16歲還不懂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30 16:40:00
女生到底要幾歲才算脫離矇懞懂懂
作者: jzzy (濕底下請找我)   2017-04-30 16:42:00
又要拿小說來當證據!笑死人,精神有問題寫的小說也要當證據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30 16:42:00
我更好奇仇女的點在哪? 當下合意本來就也是一種可能啊
作者: jackythere (轉角見到鬼)   2017-04-30 16:42:00
很明顯書中有拒絕卻還是被硬上
作者: kronioel (鵝妹子英)   2017-04-30 16:43:00
人家已經16歲了 當然假設她懂才合理 不然你可以叫法律把未成年少女改成18 甚至20歲 未成年性交立法就是為了保護心智不成熟的女孩 而現在客觀的年齡是16歲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30 16:45:00
為什麼以人能這麼肯定她並沒有想做
作者: bgvfcd (213)   2017-04-30 16:46:00
一推人還在檢討被害人 看看林臉書分享的這段影片吧
作者: jzzy (濕底下請找我)   2017-04-30 16:46:00
為什麼一堆正義魔人一直要拿小說故事當證據啊 黑人問號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7-04-30 16:46:00
http://disp.cc/m/163-7HN5 "沒有人不會動搖"
作者: kronioel (鵝妹子英)   2017-04-30 16:48:00
並沒有人在檢討被害人 好嗎就這串推文來說 沒有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4-30 16:48:00
到底還有多少智障要堅持拿小說故事當證據....
作者: bgvfcd (213)   2017-04-30 16:49:00
h ttp://ppt.cc/c3iDR
作者: stocktonty (前田憂佳)   2017-04-30 16:49:00
有些人的確是不懂拒絕啊 就好像很多遇到癡漢也是嚇呆這跟單純也不算太有關係 純粹就是家庭環境教育的關係
作者: ukfuture   2017-04-30 16:51:00
腦都沒有得人都能腦補合意性交了,小說當然很可信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4-30 16:52:00
如果沒有合意性交就是強暴,怎麼沒告?然後根據小說就說沒有合意性交,這腦....
作者: dragonne (爛人)   2017-04-30 16:54:00
自己都說自己動搖了,不是合意啊不然是在動搖甚麼?
作者: jzzy (濕底下請找我)   2017-04-30 16:54:00
腦都沒有的人都能護航成這樣了 當然拿小說當令箭
作者: serding (累緊地們)   2017-04-30 16:56:00
我以後要寫本後宮小說 合意性交大全
作者: ukfuture   2017-04-30 16:56:00
智障是在說沒告=強暴沒發生過,這個邏輯算是人腦嗎?
作者: bgvfcd (213)   2017-04-30 16:56:00
回kro 我的表達沒有很好 我是指其他仇女的文
作者: kronioel (鵝妹子英)   2017-04-30 16:59:00
喔喔 會錯意 那沒事沒事la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30 17:00:00
強暴就說強暴,那老師就該被吉,女方就是受害者
作者: kronioel (鵝妹子英)   2017-04-30 17:00:00
你又知道人家是強暴了 趕快去吉啊 出來我一起去幹那個老師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30 17:01:00
沒什麼要討論的。但是誘姦???
作者: kronioel (鵝妹子英)   2017-04-30 17:01:00
你還可以在ptt說那個老師強暴沒差 啊不過人家如果不是強暴 你自己去吃公然侮辱好惹
作者: oldxeng (Someone call for the do)   2017-04-30 17:12:00
正解
作者: traubadour (吟遊詩人)   2017-04-30 17:19:00
這種垃圾回文可以自刪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30 17:44:00
又是一個腦補大師,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shyangwang (大海兒)   2017-04-30 17: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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