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性自主與誘姦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17-04-28 19:06:56
很簡單
就結果論
事件主體包含年齡 男女 社會地位 職業 經歷 故事性 等等元素綜合考量
能激起社會大眾及輿論廣泛同情的
就是被誘姦的那方
還有誘姦這詞並沒有法律上的定義
要吉也只能用刑221 228之類的
所以怕被指控誘姦的鄉民也不用先怕在前頭
誘姦比較屬於過不過得了道德門的範疇
若對方真提告就單純在法院見真章而已
絕不會因為社會大眾都說你誘姦 就被判刑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4-28 19:07:00
你怎麼知道被誘姦? 證據有沒有?現在是什麼資訊都是單方面說詞 而且還是小說哩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7-04-28 19:08:00
說個笑話:右煎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4-28 19:09:00
你在說唐少萱嗎?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4-28 19:09:00
一樓是補習班工讀生喔 是吧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4-28 19:09:00
我的意思是家屬把某件事定義為誘姦 然後鄉民用這詞討論最開始就是不對的不會因為有什麼人自殺了 他或他的家人說的話就變成對的
作者: needy (needy)   2017-04-28 19:10:00
一個是有涉及欺騙 很難懂嗎? 當然啦 欺騙沒犯法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7-04-28 19:11:00
發現被玩玩,才思考權勢及名人光環,整理心靈受創理由?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4-28 19:11:00
法律用詞本來就沒誘姦,唯一可能就是強制性交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4-28 19:11:00
你連他有沒有涉及欺騙都不知道 只是憑一面之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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