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kes50717 (什麼?S)
2017-04-21 21:14:51我一直很討厭檢舉魔人這名稱!
現在檢舉也沒有錢,每個檢舉的人都想要為台灣交通出一份心力
因為知道警察在路邊看到違規也不會有動作
因為明明知道一違停,可能車子要冒著逆向的風險,就因為你們貪圖方便?
我現在機車也安裝前後行車記錄器,之前我很討厭違停,和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
現在我就讓你們在我面前隨意違規,回家只不過剪影片而已
檢舉魔人?你怎麼不說你是違規魔人?
※ 引述《sdflskj (出門被車撞)》之銘言:
: 之前收過一張違停單,照片是把機車停在麵攤外的紅線上,一個畫面有四部機車,一舉四
: 只是我很好奇,那個麵攤是車流量極多的平交道口,照片角度幾乎確定是在馬路上拍的
: 這不是就代表那位達人是在機車等紅綠燈停下時拍照的嗎
: 但是交通道路管理處罰條例現在規定停車時使用手機可以開罰機車一千汽車三千元
: 阿!還是因為他們是在執行正義讓台灣交通變好的重大使命所以不算違規呢?
: 請問有沒有掛?
: Sorry應該要改一下,討論的是正當拍與不正當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