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lgod (歐尬德)
2017-04-20 23:19:20※ 引述《missShark (吃蛋糕)》之銘言:
: 在一個新聞留言下看到有人轉當時新聞的標題
: 「北港產物賤租稅多民苦痛難言」〈1930/6/14〉
: 「不負責任的水利組合」〈1930/8/16〉
: 「嘉南大圳沒有給水,也要徵收水租」〈1930/9/27〉
: 「嘉南大圳區域內,地主七倒八苦」〈1930/11/1〉
: 「因受嘉南大圳的強迫,貧困地主賣子納水租,無理的受剝,何等悲哀呢?」〈1930/11/1〉
: 「台灣二大工事,南圳水量不足,月潭電力有餘」〈1930/11/1〉
: 「嘉南大圳當事者計畫陰謀」〈1931/5/30〉
: 「台南州下的特別負擔太重,大地主既然如是,小作農更不待言」〈1931/8/8〉
: 「台南州地主會呼籲,救救餓死線上的農民」〈1931/8/15〉
: 「台灣財政危機,住民不堪重稅,行政須大整理」〈1931/8/22〉
: 「世傳的窮鄉,永遠沒有出路,老幼日夜勤勞,終得不到溫飽」〈1931/8/22〉
: 看來現在大家竭盡所能,感恩戴德的嘉南大圳
: 在當時,農民好像不買帳耶,過得更苦,有人還因此賣子付水租
: 還稱它是咬人大圳,這是真的嗎
: 1930 年就是版上大家說,台灣人日子過得非常好的日治時期
: 怎麼反差這麼大
: 好難令人相信喔
: 這些報導是真的嗎? 有人有卦嗎
嘉南大圳的建設費用原預估為4200萬日圓
總督府出1200萬日圓,3000萬日圓由水利組合會員(也就是地主,農民等利害關係人)負擔
這3000萬怎麼來?
嘉南平原約有15萬甲,1931年,台南州人口約121萬人
1920~1940年,台灣人均耕地面積約 為4~6甲
自1921始,總督府跟地主徵稅,1甲收10圓分攤金
但這10圓分攤金太重,改了幾次,最後收5圓,還是太高
再加上計劃變更等等,使得整個計畫出現嚴重赤字
不得已,總督府只好加碼,補助了2674萬,約49%,剩下的51%經費由農民付出
最後興建總經費為5400萬日圓
2700萬日圓以上的經費,農民當然也生不出來,政府讓農民貸款分期,由1930年開始償還貸
所以這年才會出現這麼多農民走投無路的新聞標題
至於2700萬日圓什麼概念?
1922年,台北人均年在市場消費額為30圓
1927年,蓋帝大教職員宿舍的貸款為15萬圓
1927年,全臺平均地租,水田一甲 177圓,旱田一甲 77 圓
1937年,台灣的國稅與地方稅收總共為7590萬日圓
這樣換算極易失真,只是個大約概念參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