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enhole (Ray)
2017-04-09 13:39:15聯合
太超過!陸船越界捕魚 還丟繩索想讓海巡隊絞纜翻船
https://udn.com/news/story/7316/2392093
大陸籍漁船黃姓代理船長今年2月間帶領4名船員從大陸漁港出發,違法在台灣海域越界以拖網捕魚;台灣海巡隊發現後,前往查緝,未料黃竟命船員以在船尾懸掛繩索、船邊擺放瓦斯桶,企圖讓海巡隊船艦絞纜、阻礙登船,增加查緝難度。台中地院將黃等5人涉妨害公務,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大陸籍漁船「閩獅漁07605」黃姓代理船長,今年2月2日率領陳姓、許姓、錢姓、朱姓等4名船員,從大陸漁港出發後,4日晚間抵達台灣海域,利用拖網方式,違法在台海域捕魚,海巡署第三海巡隊巡防艇發現後,以廣播、探照燈、鳴笛的方式,喝令陸船受檢。
未料黃姓代理船長不配合受檢,還叫陳等4名船員,把多條30、40公尺長的繩索,懸掛在船尾,企圖讓海巡隊巡防艇絞纜、翻覆,海巡隊從陸船船側準備登船時,黃又叫船員把瓦斯桶堆放在船邊,干擾海巡隊員查緝。
黃等5人被捕後,5人都坦承犯行,台中地檢署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地院裁准,認定黃等人擅自進入台灣海域捕魚的非法行為,已危害台灣漁民捕魚,以及對國家安全的維護,審酌黃等人為大陸籍漁民,收入不穩定,判5人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備註:
吃人夠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