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versonya (iversonya)
2017-04-03 02:31:08問我就對了,我以前也打過NBA,
35秒理論上只有2次進攻機會,
也就是4分,加上對方不進,
正常對手會放棄進攻,把時間托完,
所以進攻一定是犯規,用暫停時間換你
罰球不進,所以我三分你兩分是第三志願,
第一志願是我四分你0分,這樣是最接近分數
,那場比賽的關鍵在於馬刺自己球員跌倒,
失誤,所以少一次進攻得2分,加上3分一直進
,以及一次四分打,三分進算加一。
其實最後一波進攻是馬刺,可惜沒進,
成就了麥龜的經典,如果進的話,
我也不會在這邊發廢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