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17-03-31 16:45:55※ 引述《pttloser5566 (探討人類真實內心的黑暗)》之銘言:
: 自己開店
: 然後自己或找個認識的人
: 一直買賣自己的商品
: 幾塊錢的就夠
: 就可以狂開發票
: 跟去超商買購物袋有87%像
: 可以這樣嗎??
: 會有什麼罪??
: 怎麼判定??
推文說這樣會被抓
那我就很好奇
如果我在美廉社快打烊的時候 沒什麼顧客時
我一直拿5元左右的糖果類商品
請店員一直開發票
這樣應該無罪可罰吧?
只有營業者自己這樣玩 才會有罪吧
但消費者應該可以這樣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