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時
大家聊到年金改革退休金
上司經理突然說
其實公務人員退休金應該當成強制儲蓄概
念。
比如每個月都扣下一萬
你三十年後應該有三百六十萬
政府可以給你優惠
多給妳一百四十萬
最終可以拿回五百萬
有人可能會問
不是沒錢
幹嘛還要補足到五百萬
一來希望吸引人來當公務員
(有人認為條件太爛,但現實就是一堆人在考,不是嗎)
二來,只要補個一百四十萬
就能免去現在有人領月退已超過上千萬
的現況(因為活越久領越多)
因為總額就是五百萬,不會再增加
兩者比較
肯定補個一百四十萬是最小傷害
最後
看是要月退,或一次領回
但月退以這五百萬為限
不得超領
這樣其實才不會有超領問題
聽上司講完好像也滿有道理的
有沒有年金定義為強制儲蓄的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