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rrxddd (RRXD)
2017-03-29 01:22:51※ 引述《twin1949tw (台北Station)》之銘言:
: 我記得我第一次上法院的時候是十四歲
: 是因為我朋友出車禍,而我要去當證人
: 只是不管是當時還是現在都覺得法律這種東西好複雜喔
: 像是該當性、違法性、苛責性,還有訴訟程序、證據法等等
: 覺得上法院應該是走入黑暗大陸吧
: 鄉民第一次上法院是幾歲,又是為什麼
: 你有故事我有酒
: 我在這邊聽你說
餓死抬頭
小魯我分享一個經驗
小魯我有一個好朋友
他玩線上遊戲的時候
有一個女森就問他說
(你是真癢粉,還是癢黑?)
然後我朋友就回她說
(我是妳老爸,快來幫我舔腳趾)
就因為這樣
被截圖下來
然後吉法院
幫QQ
https://youtu.be/c6UgmsJCb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