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eslarace (文以載é“)
2017-03-28 17:25:53※ 引述《ABON0828 (明霖)》之銘言:
: 又一個被無恥法官亂帶觀念的
: 教唆洩密
: 不是指
: 馬英九教唆 黃世銘二次洩密給自己
: 而是指
: 馬英九指示 黃世銘洩密給江宜樺
: 這部分是黃世銘自己的自白
: 受到馬英九指示跟江宜樺報告
: 請問
: 指示把秘密洩漏給不知情的行政院長
: 有沒有符合教唆洩密的成立要件阿?
: 結果法官隻字不敢提江宜樺哩!!
笑了,鄉民見解果然獨到
馬既然無教唆黃洩密給自己
那馬自然就不知道黃要跟江說什麼不是嗎
假如今天
A 跟 B 說:B 你如果有什麼好康的一定要跟C說,因為他是我們好朋友
於是B自作主張,把一個機密XXX跟C說了
因為B覺得C應該會想知道
可是A根本就還不知道B要跟C說啥
A也不知道XXX的內容
怎麼能夠說A教唆B洩XXX給C呢?
搞不好A原來意思是說如果有看到
路邊麥當勞在發折價券一定要讓C知道啊
B自己亂解讀亂做的事
怎麼能將 A入罪
覺青可以認真一點嗎 沒人否定馬英九知道秘密 但是是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3-28 17:27:00屁啦 黃先跟馬洩密 然後馬教唆黃再跟江講一次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3-28 17:28:00現在法匠又發神經說黃主動洩密給馬實質影響力說又不見了 笑死
這次是審黃世銘第二次向馬英九洩密 和江宜樺根本無關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3-28 17:29:00那郭瑤琪也不是主動要收茶葉罐 怎麼有罪?
算了 和覺青說太多沒意義 第一次就是黃世銘主動報告的 至少法官是這麼認為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3-28 17:30:00馬都已經知道了 幹嘛叫黃再說一次?原來黃二次講的都完全一摸一樣 一字不差
作者:
chenbo (畢格奧倫治)
2017-03-28 17:32:00第一次主動報告用常理想都知道不可能
作者:
chenbo (畢格奧倫治)
2017-03-28 17:33:00只有法匠玩文字遊戲才可能覺得這很合理
涉及立法院長 民進黨黨團總召 去報告很合理 再說黃世銘為了巴結上官為什麼不可能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7-03-28 17:36:00法官好!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3-28 17:38:00講屁證據啦!郭瑤琪案什麼證據都沒有法官:如果只是贈送茶葉微薄之禮 豈會反覆確認故茶葉內部必定裝2萬美金哈哈 法官用推論就能判郭瑤琪收錢怎麼遇到馬英九就是嚴格無罪推定?法官怎麼不推論 洩密一事如此重大檢察總長豈會知法犯法 若無總統教唆 豈會洩密?
作者:
nugundam (對小白講理沒用的)
2017-03-28 17:43:00我本來對郭瑤琪還有一絲懷疑,現在我覺得郭真是他媽的衰法官想要怎麼都能硬掰,真棒的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