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何不直接提高加班費??卻要搞一例一休?

作者: qaz90427 (回收業者永遠不敗)   2017-03-22 19:22:58
※ 引述《mquare (爹卡路恰)》之銘言:
: 一直覺得政府很奇怪 為何要設計出這樣複雜的規則一例一休
: 為何不直接提高加班費就好啊?
: 1.33 1.66 2.33 2.66 3.33 3.66.....等
: 直接累進式加上去 當老闆發現加班不合算後
: 就會放棄讓大家加班 改成多請人 讓大家工作量減少
: 一例一修適用範圍真的太狹窄 對於服務業 輪班者都無幫助
: 只用於典型朝9晚5的上班族
加班費本來就該累進 但是我覺得不該是單日計算
要用月為單位比較好
月薪/168 當基準
前面40小時1.5倍 40~80小時 2倍 80~120 2倍
不管平日加班還假日出勤都一樣算法不是簡單多了
作者: justhappily (尋找自我)   2017-03-22 19:27:00
1.33說叫做有加倍 是拿來騙笨蛋用的
作者: DontGoCMI (大家都愛李俊畿)   2017-03-22 19:28:00
你覺得是你家的事 老闆給你補休你慢慢加好好好 林北還沒填過加班費申請單咧
作者: playoff0113 (PlayOff)   2017-03-22 19:32:00
本來就是1.33或1.66是當初勞動部的一個解釋文說是含本薪1.33你自己去看勞基法怎麼看都是不含的,當初搶走的現在改還給勞工而已,根本沒賺。
作者: Speeddemon (愛斯)   2017-03-22 19:38:00
因爲你根本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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