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yahoo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同志婚蒙受不利 台籍男子擬告日違憲
3.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21日專電)日本「朝日新聞」報導,1名住在日本關東的台灣籍男子與日本籍男子有逾20年相依為命的同志關係,但因非法滯留,將被驅逐出境。他認為這是違憲,將向東京地方法院提告。
住在日本關東地區的這位40多歲台灣籍男子因非法滯留日本,將被驅逐出境,他認為日本對性別取向的歧視,違反憲法所保障的「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將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希望日本政府撤銷對他的驅逐出境令。
律師團指出,這起訴訟將是日本首樁同志因權利未獲法律保障蒙受不利,因而控訴政府違憲的案子。
這名台籍男子的訴狀等指出,1992年他以留學的居留資格到日本之後,以短期滯留的簽證2度入境日本。他在日本期間與同志伴侶相識,1994年開始同居。
這名台籍男子在翌年知道自己感染了愛滋病,在他伴侶的鼓勵下,持續治療。而他伴侶後來罹患憂鬱症,無法工作的期間,由台籍男子負擔家計,倆人互相成為精神上的支柱。
台籍男子的簽證於1994年到期,屬非法滯留,但因台灣的家人不能接受他與同志相愛,他與家人關係疏遠,於是他仍旅居日本。
2013年,藉由支援愛滋病患團體的代表,他與處理性少數者人權問題的律師聯絡上,希望能獲得「在留特別許可」,也就是即使是非法入境或非法滯留也能因情況特殊,獲准居留。
去年6月,他打算向東京入國管理局(東京入管)自首,但因警員臨檢盤查,查出他非法滯留,他遭到逮捕。後來,他之前申請的「在留特別許可」一直沒結果,東京入管去年11月對他發出強制出境令,他隨時都有可能被強制遣返。
台籍男子不解為何「在留特別許可」辦理未果,但日本法務省的指導方針列舉,獲准的要素當中包括與日本人結婚的情況。台籍男子認為可能是「同性配偶形同夫妻的關係,沒被納入考量」。
報導說,這名台籍男子與同性伴侶同居已23年,同志伴侶已年逾55歲,如果是異性配偶的話,「事實婚」(同居但不辦結婚登記)的夫妻曾有獲准撤銷強制驅逐令的判例。台籍男子說:「倆人年紀漸大了,他是我家人,我想在日本跟他一起安靜度過晚年。」
日本有同性戀者或雙性戀者等共455人於2015年7月向日本律師連合會申請,要求勸告政府或國會將同志婚予以法制化的人權救濟。申請書列出了約30項不利的情況,包括在留資格的問題之外,還有如果沒遺書,無法被認可繼承、伴侶親生孩子的共同監護權未獲認可等。
後來,東京都澀谷區及世田谷區率先實施,由地方自治體實施同性婚的公認制度。1060321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sOjGSy
5.備註:
作者: s01714 2017-03-22 01:43:00
甲甲不要再丟人了好嗎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見)
2017-03-22 01:40:00帶病又非法居留....
作者: keria (不可預設立場) 2017-03-22 01:06:00
畢竟同性戀對人類延續生命無所貢獻!真的不重要!
作者: stta 2017-03-22 01:01:00
日本政府會理中華民國憲法??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3-22 01:03:00非法居留被抓到那麼久都還沒強制驅逐 日台友好+1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3-22 01:01:00我比較好奇他這20年怎麼活的 日本租房子很貴捏
作者: ramirez 2017-03-22 01:00:00
台甲真的很棒
作者: stta 2017-03-22 01:00:00
你說的憲法是哪國憲法啊?你又不是日本人?
作者:
zozoz (計歐計歐計)
2017-03-22 01:00:00愛滋+憂鬱 兩個一起去死好嘛? 別浪費社會資源
作者:
g0620 (K.O.T)
2017-03-22 00:54:00同婚就是欠噓!搞伴侶法不好嗎?夫妻!?夫是男、妻是女,那來的夫妻關係...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3-22 00:54:00兇甲
作者: open6032816 2017-03-22 00:53:00
感染愛滋 呵呵
作者:
pro33342 (pro33342)
2017-03-22 00:51:00你在日本吵這個沒用 回台灣吵吧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7-03-22 00:51:00去跟尤美女哭啦
作者:
xyu330 (4N)
2017-03-22 00:52:00甲甲邏輯,我是gay非法滯留94歧視
作者:
iamcute (蛋蛋)
2017-03-22 00:50:00還不錯啊 自己的權益自己爭取
作者:
ekoj (夭竹)
2017-03-22 00:50:00簽證94年到期 94年同居 一同居就打算非法居留阿?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7-03-22 00:50:00甲甲根本跟愛滋劃上等號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7-03-22 00:50:00自助餐 zzz
作者:
yeh67 (雙雙金鷓鴣)
2017-03-22 00:50:00有愛滋病 花台灣健保費?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7-03-22 00:49:00笑死 什麼都要合你甲甲的意?哈哈哈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7-03-22 00:49:00
因為 甲甲 = ______
作者:
matto (碼頭)
2017-03-22 00:48:00這20年他都在幹嘛???????????????????????
作者:
funkD (放å¯)
2017-03-22 00:48:00開始同居還能申裝成功 思溝以~
作者:
funkD (放å¯)
2017-03-22 00:47:00申裝adsl 呵呵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7-03-22 00:47:00誰去把他領回來好嗎 又沒身份 又不是日本人
作者:
xyu330 (4N)
2017-03-22 00:46:00台灣甲不意外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7-03-22 00:45:00
又是甲甲 真愛鬧
作者:
davidex (  ̄□ ̄)/喔~~喔喔~~喔喔)
2017-03-22 00:45:00愛滋甲就是狂
作者:
Cha23Cha (科大果真有差)
2017-03-22 00:45:00甲甲開吉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見)
2017-03-22 00:45:00亞太甲甲中心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7-03-22 00:44:00申裝ADSL成功
作者:
jennykam (三月是戰鬥月)
2017-03-22 00:44:00甲甲可不可以不要這樣
作者:
k960608 (霧羽‧浪沙)
2017-03-22 00:44:00台灣之光
作者:
highyes (pat)
2017-03-22 00:44:00五樓甲甲 還喜歡吉人
作者:
arishina (weishin)
2017-03-22 02:11:00雖然希望他不要回來,不過這是幫日本通過同志婚的契機
作者:
tzback (籽別顆)
2017-03-22 02:16:00如果沒佔台灣便宜 能在異國自食其力養伴侶關台灣人屁事
作者:
eas06u4 (支那五毛勿干預我國內政)
2017-03-22 02:23:00看完內文覺得是自助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