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3-21 15:35:03※ 引述《ivyclover (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陳男還叫到場的謝女及一名曾姓女
: 童拿石塊丟邱女,後因有路人經過制止
: ,林男等人把邱女帶到河濱公園竹林大
: 橋下繼續拳打腳踢,陳男對頻頻求饒的
: 邱女說:「給妳兩條路走,一條是打死
: 妳,一條是讓我們上妳!」邱女為活命
: 而遭林男等人淫虐,林男大喊:「上!
: 」叫黃女把2少女帶開,還羞辱邱女「
: 爽不爽?」、「誰的比較大」等語,並
: 於事畢後,用腳踹踢邱女腹部。
: 邱女頭部著地重傷昏迷,事後經法
: 醫解剖認定為致命傷。林男等人當時以
: 為邱女裝死,陳男高舉安全帽喊著:「
: 1、2、3!」作勢要砸下去,發現邱女
: 真的沒反應,林男才率眾去卡拉OK狂歡
: ,將邱女丟在現場。
: 事後何男心裡不安,悄悄折返現場
: 察看,赫見邱女傷重氣絕,林男等人獲
: 報到場用砂石塗擦被害少女臉部,隔天
: 又買汽油焚屍,不料事後謝女向朋友炫
: 耀,全案因而曝光。
看了推文,難怪法界完全不想屌鄉民
所謂的殺人犯意,指的是「我就是要給他死」的這種意念。
鄉民在那邊講什麼「凌遲以致死亡」,在這邊就是不滿足殺人罪的條件。
而且摸摸你的LP想一下,這五個人是確實可能沒有殺人意念。
至少從新聞的敘述看起來,法官找不出殺人的理由
一堆人在笑館長沒有法治概念,我看也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作者:
k44754 (9527)
2017-03-21 15:36:00簡單來說 法官自由心證跟犯人及律師很會凹
作者:
tv5566 (爽)
2017-03-21 15:37:00喔 幹你媽 法界認為沒有犯意 所謂真的犯意是我幹你媽 少了
作者:
RRADA (HIRO)
2017-03-21 15:37:00誰說這五個人沒有殺人意念? 喔 你說"可能"喔? 廠廠
作者: keric7 (班六六,六六班。) 2017-03-21 15:37:00
可是實際行為不就是要給受害者死嗎?一般踹人怎麼可能踹死,不懂這個邏輯
作者:
k44754 (9527)
2017-03-21 15:37:00殺死人的當然要凹我只想教訓 一時失手 刑期差很多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7-03-21 15:37:00同意沒有殺人意念,但不同意沒殺人意念就不能給死刑
作者:
vowpool (不要丟我銅板)
2017-03-21 15:37:00所以只要說我真的沒有打死他 是他承受不了自己死掉的
作者: answer1115 2017-03-21 15:37:00
只能說你這篇回文非常有勇氣XD
作者:
mk1689 (艾菲斯特)
2017-03-21 15:38:00反正揍幾拳、捅幾下、劃幾刀、撞幾下地板都不會死,死了怪對方不耐打?
作者:
vvvi (don't you see?)
2017-03-21 15:38:00如果是法官女兒被人強姦焚屍 看他會不會找不出殺人理由
作者:
tv5566 (爽)
2017-03-21 15:38:00難怪法界不屌賤民 賤民沒錢收 幹宗瑞哥判23年 哈
作者:
hihimen (aa)
2017-03-21 15:39:00我把你懶叫割掉只是讓你不能尿尿而以,不是要讓你死...
作者:
justwater (halfwater)
2017-03-21 15:39:00幫忙補充:強姦後殺 ,先殺再姦 ,邊姦邊殺是三種不同的罪刑
作者:
tv5566 (爽)
2017-03-21 15:39:00那ㄧ審怎麼判的 馬的 二審法官比教屌喔 三審豬腳麵線 哈
作者: dferww55 2017-03-21 15:40:00
所謂殺人意念有點主觀,拿刀就有?拿石頭就沒有?
作者:
RRADA (HIRO)
2017-03-21 15:40:00原PO 甚麼叫做"確實可能"? 那有沒有"疑似肯定"?
作者: dferww55 2017-03-21 15:41:00
拿石頭砸頭,ㄧ般人應該能預見有死亡的可能性吧?
作者:
iam0718 (999)
2017-03-21 15:42:00推推 看來arrenwu比一審那些人厲害多了
作者:
k44754 (9527)
2017-03-21 15:42:00證明沒有犯意? 這事是要檢察官證明他們有乎伊死的這種犯意
作者:
k44754 (9527)
2017-03-21 15:43:00反正法律就這樣 現在真的法官自由心證佔了87%
作者:
GLung (GLung)
2017-03-21 15:43:00踹踢被害者腹部的犯意是啥?
作者:
iam0718 (999)
2017-03-21 15:45:00法官心證不能批評 很正常 不過警察就可以罵到死
作者:
tv5566 (爽)
2017-03-21 15:45:00那ㄧ審怎麼判的 對啦 ㄧ審不是法界的 哈哈哈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7-03-21 15:45:00"打死妳" 沒犯意????
作者:
tv5566 (爽)
2017-03-21 15:46:00垃圾法官
作者:
RRADA (HIRO)
2017-03-21 15:46:00原PO 一審那個法官是打工仔嗎?
作者: dferww55 2017-03-21 15:46:00
對呀,嫌犯不是說兩條路,其ㄧ就是打死你,開玩笑這樣?
作者:
FUNYUN (YUNYUN)
2017-03-21 15:46:00你這文章我他媽的也是浪費30秒看而已 垃圾廢文一篇
作者:
iam0718 (999)
2017-03-21 15:48:00不管怎判都好啦 真無期最重要
把傷害致死修正為也可以判死 不然凌虐致死也是無期 扯
作者: dferww55 2017-03-21 15:49:00
他都說打死你,最後也真死了,何以你堅持絕對犯意?
鄭捷也沒有要殺人阿,一人砍幾刀而已,砍完一人就要砍下一人了,哪有時間在乎是不是砍死了
作者:
tv5566 (爽)
2017-03-21 15:51:00謝伊涵沒有犯意 她只是想領錢 幹
作者:
iam0718 (999)
2017-03-21 15:51:00鄭說自己要殺人 結果真殺了 這人說想打死人 結果真死了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03-21 15:52:00法律人自爽就好~反正人民持續不信任司法對法律人也無所謂
作者: dferww55 2017-03-21 15:52:00
不是說沒犯意?現在變殺人理由薄弱?那ㄧ件殺人理由強大
作者:
k33536 (是什麼?)
2017-03-21 15:52:00那放火咧
作者:
tv5566 (爽)
2017-03-21 15:53:00詐騙集團沒有犯意 車手只是領錢 幹
作者:
tv5566 (爽)
2017-03-21 15:54:00愛國小黃 沒有犯意 他只是想幫韓國妹子的鲍魚取暖
作者: norder (Taxifahrer) 2017-03-21 15:54:00
找不到殺人理由就代表沒有殺人犯意?有時要殺人是沒有理由
作者: dferww55 2017-03-21 15:55:00
不要硬凹了,下次人家互毆團戰,你去現場大喊打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