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ngRaeGu (東拉菇)》之銘言:
: 我想問問拿J535護航的鄉民三個問題:
: 1.如果今天有一隻毒蟲,在人來人往的台北轉運站手拿一個袋子,
: 穿著拖鞋,看見警察就快步離去,請問你認為警察上前臨檢是否構成違法?
: 2.如果今天有一個ISIS炸彈客,在人來人往的台北轉運站手拿一個袋子,
: 穿著拖鞋,看見警察就快步離去,請問你認為警察上前臨檢是否構成違法?
: 3.如果今天有一個中央二級機關首長,在人來人往的台北轉運站手拿一個袋子,
: 穿著拖鞋,看見警察就快步離去,請問你認為警察上前臨檢是否構成違法?
: 既然警察沒有未卜先知的能力,請問三題的答案是不是應該要一樣?
很簡單 你懷疑袋子內是毒品 是炸藥
你就直接說,懷疑 袋子內是毒品 是炸藥
請配合調查
這樣不是就符合
「大法官535號釋憲」: 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
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
這時候 被懷疑的人 有可能會
1 反射性動作,打開給你看是什麼
2 反射性 逃跑
3 跟你嗆 憑什麼 懷疑我袋子內是 是毒品 是炸藥。
遇到3 警察該怎麼做 是警察該有一個合法的sop 去處理
這才是要解決 警察維持治安的動作(擔心袋子內有違法品)
而不是
聚焦在 穿拖鞋 (這是歧視穿拖鞋的人)
聚焦在 要看人證件 (這是給予警察濫用權限)
你怎麼知道 警察會不會跟別人勾結 趁機知道你的居住地
(也許某人 在附近撿到a掉的鑰匙 但不知a住那
但a常來附近購物 剛好認識 警察 請警察查一下a的身份)
J535有說明臨檢須 1.必須告知實施事由 2.表明身分所以如果警察有照你所說的踐行上述程序,此次臨檢當然合法。所以沒有什麼問題。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3-20 01:04:00推 正解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3-20 01:05:00看影片沒任何犯罪嫌疑啊! 警察真的錯了 立法院應該會有激烈砲火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3-20 01:06:00D大,捷運站很多人快步離去啊笑看立院砲火 難得藍綠團結 呵呵
作者:
cisbpmtw (cisbpmtw)
2017-03-20 01:10:00在京站穿拖鞋 真是沒教養
作者:
serra28 (kaso)
2017-03-20 01:10:00毒販記得穿皮鞋就不會被盤查囉.....ㄏㄏ...官阿
藍綠團結??倒是要看看哪個立委出來炮轟,下屆絕對不投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3-20 01:13:00j大,那是你的自由,呵
這個問題真的很久了 警方每次都這樣玩之前太陽花時就玩過 更以前也常常玩 是時候改進了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3-20 01:16:00穿拖鞋是有犯罪嫌疑? 警察這理由太瞎了。快步離去有犯罪嫌疑?也是很瞎的理由。
作者:
ccl007 (.......)
2017-03-20 01:16:00蠻好笑的 DPP執政結果一堆偏藍的在那邊護航 要是真的夠壞用同樣案例玩你 看看你會怎樣!
如果結果是3. 然後被欄的人完全不動 頂多就是稱幾個小時看誰先受不了 基本上就代表其實這邊攔檢依法無據
作者:
Nickal 2017-03-20 01:21:00建議自刪
有一次趁半夜車比較少騎車載床包搬家 還被攔下來臨檢懷疑我是小偷,足足浪費五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