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eiyeia (追殺志明)
2017-03-11 21:01:55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全國首例 LINE加班1則訊息至少給1分鐘加班費
3.完整新聞內文:
國內傳出首例勞工以LINE對話紀錄申請加班費成功!新北市有一名勞工假日常接到僱主用
LINE傳訊息給他,要他交代工作給其他勞工,遭新北市仲裁委員會認定有加班事實,判定
僱主須發給2598元加班費。
3年前傳出國內首例因為通訊軟體加班過勞死後,勞動部開始重視通訊軟體造成的加班問
題,並訂定相關指引,指勞工可以提出通訊軟體(如LINE)對話紀錄向僱主申請加班費,
但勞工多認為憑LINE訊息申請加班費是「天方夜譚」。
新北市有一名電子零件製造業廠務助理,前年遭資方以業務緊縮資遣,一氣之下蒐集相關
證據,向資方請求加班費,雙方勞資調解破裂後,合意交付仲裁。
新北市勞工局轉述,該勞工主張平日及假日常需配合公司通知員工加班或取消加班,這些
工作並非公司所稱「一天只要花幾分鐘就能完成」,因此提出LINE對話紀錄,要求公司給
付加班費。
新北市仲裁委員會日前做出仲裁,認定勞工平日下班及假日用LINE通訊紀錄聯繫,確實受
僱主指揮監督,屬於加班時間;但應以實際工作時間計算,仲裁委員會依通訊軟體對話頻
率、次數、通話秒數,並參照《勞基法施行細則》,將通訊軟體紀錄短暫者工時至少以1
分鐘計算,認定勞工平日加班了358分鐘、假日加班了1007分鐘,依勞工薪資2萬5200元計
算,資方應補發2598元加班費。
負責仲裁此案的委員之一、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說,該勞工原主張將僱主第一封交
付他的訊息開始計算加班,到他做完回報給僱主的最後一封訊息做為加班時間起迄,但仲
裁委員會認為這段時間勞工並未在僱主指揮監督下,有可能是做公事、也有可能是做自己
的事。依勞動部指引,這類情況應用實際工時計算加班,但認定上有困難,最後仲裁委員
們採最合理、妥善的方式,依《勞基法施行細則》規定出勤紀錄至少記載至分鐘,推定1
封訊息至少算1分鐘加班。
勞動部說,勞資合意交付仲裁的案例不多見,每年不到10件,且只有權利事項(即法律規
定項目,例如欠薪、欠加班費)才能交付仲裁。勞資雙方合意仲裁後,仲裁結果具有民事
一審判決效力。(唐鎮宇/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wmKPLk
5.備註:
這不推對不起自己!
作者:
Oilboy (油膩Boy)
2017-03-11 21:02:00五樓失業肥宅
作者:
ID113 (隨機迷)
2017-03-11 21:03:00新北市勞工局一直認真做事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7-03-11 21:03:00結果改用線上遊戲交談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7-03-11 21:04:00
新北>>>>>>其他
作者:
xbit (神秘的路人甲)
2017-03-11 21:05:00通通改成語音..
作者:
snoopy920 (.........)
2017-03-11 21:05:00:)
作者:
Yuwuen (遊玩)
2017-03-11 21:06:00跑勞工局仲裁才 補發2598元加班費???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03-11 21:06:00關鍵字 1分鐘. 實在太划算了.
作者:
ikj (...)
2017-03-11 21:07:00反觀 台南 高雄
作者:
jho52106 (牽著手以為就能走到最後)
2017-03-11 21:07:00幹真的要給肏 我上份工作群組關掉提示還會被唸 雞巴
作者:
GSHARP (Mr.Q)
2017-03-11 21:08:00#反觀
作者: aponla 2017-03-11 21:09:00
新北顏色不對 請低調
25k的工作怕啥 出口惡氣拿點錢就爽了 還怕找不到25k?
作者:
Aeryzephyr (IN JP SYS.no chinese)
2017-03-11 21:11:00一則算一分鐘挺好賺的耶,以後都用line傳內容就好啦
作者:
zuiko (病嬌白露型提督)
2017-03-11 21:12:00不推對不起自季
作者: LNGOGO 2017-03-11 21:13:00
新北市上個色好嗎 有認真做事的政府該鼓勵一下
以LINE治國、管公司,其實就是變相壓榨員工,下班後還要注意LINE的訊息根本就是勞奴的延伸,政府單位也一樣啦!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17-03-11 21:14:00這種也只有離職撕破臉的才會去請求吧...或是不想做的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7-03-11 21:14:00這叫河蟹吧,有多低判多低的案例
請問怎樣下班後真的放鬆?時間到就是我自己的時間!姆咪
作者:
evaLSF 2017-03-11 21:15:00新北勞工局這招狂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7-03-11 21:15:00跟郭董兩萬一樣河蟹
作者:
Bandar (八號當鋪小當家)
2017-03-11 21:15:00那麼多DPP首長沒一個有新北這種guts的
作者:
evaLSF 2017-03-11 21:16:00有加班費給推
作者:
Teng0615 (叿°´çš„好毛巾)
2017-03-11 21:20:00新北有改進的話原本60萬會只罰兩萬
作者:
a524528 (小傑)
2017-03-11 21:22:00在公司外被call可以算嗎?
一條一分鐘..叫你做一小時才能做完的事只要給一分鐘
作者:
sulpht (0 o)
2017-03-11 21:23:00一則至少也要半小時吧
作者: aponla 2017-03-11 21:25:00
本來就該這樣 是雙北以外太廢 但蠢吱繼續檢討新北
以後傳直接把工作內容做成word傳過去 這樣只算一分鐘加班費 老闆表示開心
作者:
lhylhy (RRR)
2017-03-11 21:33:00羨慕QQ 南部沒有勞基法
作者:
AMPHIBIA (amphibia)
2017-03-11 21:33:00坦白說,雖然不喜歡剪綵倫,但他的勞工已經勝過不少縣市了
作者: barry1027gg (Liukoo Pig) 2017-03-11 21:40:00
根本就直接應該禁止
作者: mayjan 2017-03-11 21:42:00
不錯 以後會先降薪找人 再加班
作者:
guepard (刺蝟樹)
2017-03-11 21:52:00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