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rgesperm (reindeer)》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
: 2.完整新聞標題:
: 壽險經理落水身亡保險公司拒賠 法院判賠一千萬
: 3.完整新聞內文:
: 張姓資深壽險經理3年前在南投縣日月潭被民眾發現,遺體腫脹變形,身無證件、手機
,
: 檢警利用DNA比對才查出身分,相驗死因不詳、直接死因為溺水,張家人以張生前家庭
、
: 財務、工作都正常,無尋短動機,申請千萬保險理賠,保險公司認定張未頻繁出國,卻
投
: 保多家旅遊險,且發現地人跡罕至,認定是自殺拒絕理賠;一審法官認定,張生活等情
狀
: 一切正常,「沒有非死不可的理由」,判保險公司需賠一千萬。
: 某壽險公司台中分公司張姓資深經理(死亡年齡55歲)、同時也是中外合資電池公司董
事
: ,2014年5月間被人發現陳屍在日月潭附近水域,被發現時身上沒有證件、遺書,屍體
腫
: 脹變形,張妻無法辨認死者,檢警根據DNA比對,死者確實是張。
: 張妻與張女兒依張男生前有投保旅遊平安險,向保險公司申請千萬保險理賠,但保險公
司
: 認定是自殺,拒絕理賠,張妻等二人告上法院,認為丈夫生前「樂觀、愛開玩笑」,財
務
: 、家庭都沒有異狀,失蹤前還用手機通訊軟體跟好友聊天、敘舊,且丈夫本來就有投保
觀
: 念,沒有尋短理由。
: 但保險公司辯稱,張男的死因為不詳,且張被發現處,沒有路燈,人跡罕至,張家人提
供
: 張與友人的訊息記錄,也無日期,另外,張除了跟自家公司投保外,還在半年內與另外
三
: 家保險公司投保,張沒有出國計畫,為何頻繁投保,保金高達上億,顯然有可議之處。
: 台中地院一審法官認為,張男為資深保險公司經理,也是家中經濟重擔,投保屬於人之
常
: 情,若張為詐保,因讓身分、手機盡快讓人發現,以利家人領取保金,為何要讓檢警大
費
: 周章,證明身分,院方也向多家銀行調取張信貸、財務狀況,都無異常現象。
: 法官認定,張非因疾病而溺水身亡,但仍生前仍一如往常工作,生活、工作、經濟沒有
任
: 何異常,也沒有遭受非死不可的重大打擊,無自殺徵兆,應認定死因為意外,無法認定
張
: 為自殺而跳水,因此保險公司有給付責任,判保險公司需賠一千萬元。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2/2329005
: 5.備註:
: 投保的時候不可議 理賠的時候就可議 都給你賺就好了
本肥鍵盤律師啦
剛剛稍微在法學資訊檢索系統查詢了一下
不知道是不是台中地院105年保險字第22號判決
根據新聞張男在日月潭溺死
判決中也是說張男在日月潭溺死
而且沒有自殺可能
所以本肥猜測可能是這則判決
有沒有鄉民要來看看是不是這則判決
http://i.imgur.com/lslRYO7.jpg
判決連結:https://goo.gl/0QI1x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