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perlin (我愛林書豪)》之銘言:
: 關於手機被偷不掛失這件事情,
: 我覺得很正常啊!
因為她是靠對外聯絡、接案維生的model
一般人都不可能沒手機一星期,何況是model?
梁女自己都說,案發當時還在用電腦,對外聯繫
聯繫這麼重要的事,居然可以放任自己的sim卡,不見一星期、然後不接電話?
另外梁女稱自己很有錢,沒必要為錢害陳女
但講到手機,卻又稱自己錢不夠,所以拖10天沒辦手機
另外最有趣的是「不在場證明」
監視器沒拍到梁女出入自己家,所以鄉民就說梁女在家中,這邏輯???
個人覺得
現階段肯定梁無罪 & 咬定梁有罪
都一樣,只信自己所相信的
什麼?你說八卦板本來就這樣,哈哈哈
讓警方辦案吧,之後就知道,兩派誰的褲子不見
作者:
dklash (劉翰肥宅‧油膩boy)
2016-03-07 16:50:005樓從來不穿褲子 五樓沒在怕的
作者:
poppipe (poppipe)
2017-03-07 16:52:00其實媽媽嘴命案 全台99%都脫過一次了
作者:
sionxp ( )
2017-03-07 16:52:00警察不用下台負責嗎? 這樣搞遲早有人冤獄
作者:
LeeMatt (麥特李)
2017-03-07 16:54:00媒體大轉彎有個不在場證明就高潮 真好操弄
作者:
linyoyo (linyoyp)
2017-03-07 16:54:00蓋
作者:
shring (洽卡洽卡啪打碰)
2017-03-07 16:58:00還是同樣的問題 即使在手機上這件事說謊 也不代表涉案
作者:
fuhu66 (⊙)(⊙)
2017-03-07 16:58:00對阿,沒有出入紀錄搞不好是沒回家阿
作者: andersenou 2017-03-07 17:03:00
媒體大轉彎後還可以再批酸民一次
作者:
alkahest (==â•(′▽`)╯==)
2017-03-07 17:04:00有另一篇新聞有說已經有在辦新機但還沒下來惹啦 訊息跟風向現在超級亂 還是先不要當鍵盤偵探比較好
作者: everfit 2017-03-07 17:06:00
所以我說, 那個證據呢?!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7-03-07 17:15:00沒好沒回家是怎麼四點從家裡出來啊?
作者: nautasechs (Nomen mihi est Mark) 2017-03-07 17:16:00
來 背景音樂下
作者:
SansSouci (U r (not) alone.)
2017-03-07 17:22:00鍵盤偵探,退一萬步就算事實真的跟你說的一樣,然後?
命案現場也沒有辦法證明梁女命案發生時在現場不是嗎?
作者:
t0584224 (interceptor)
2017-03-07 17:35:00應該有調查有無後門吧想起最近看的推理小說…就要有個情節是警察調查不在場證明,憑證人證詞和大門監視器,結果被上司罵沒調查其他出入口
作者:
pillliq (o皿o)
2017-03-07 17:42:00電腦版的line不是跟手機的line互通都看的到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7-03-07 17:46:00她桌機板只有用FB massage喔,沒有用line
作者:
t0584224 (interceptor)
2017-03-07 17:47:00那本第一章還有個不在場證明詭計
作者: kukuyo (kukuyo) 2017-03-07 17:47:00
閉嘴啦
作者:
t0584224 (interceptor)
2017-03-07 17:57:00不過小說的狀況和此案差很多,總之現在不是往通訊紀錄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