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yyen7 (小傑)
2017-02-25 21:08:55這邊小魯跟大家請教一個問題
就三個同學一起租房子租四年
每三個月負責跟其他兩個人收房租
繳給樓上的房東
最後兩個月我跟另外一個同學要遷去其他地方住
想說一起住好幾年 剩下兩個月雖然只有剩一位同學住
房租還是依約一起分攤
可是我不住了以後 想說房東就在樓上
直接想把剩下兩個月的房租給剩下住的人
請他直接拿給房東
他堅持我要千里迢迢的跑回來收齊房租
然後再特地爬一層樓梯把房東
我是覺得權利和義務是相對的
我剩下兩個月又不住 也不是不體諒他不出錢
只是不想再遠遠的跑一趟收房租
就被罵的狗血淋頭
請問各位溫拿這樣合理嗎?
作者: x73828yz (安全帽) 2017-02-25 21:10:00
你怎麼有辦法確定他會幫你把錢給房東而不是自己花掉?
作者:
victciv (努力型肥宅)
2017-02-25 21:11:00其實我覺得他沒什麼錯 就像樓上說的他這麼做是給自己一個保障
作者:
craymond (認知失調ing)
2017-02-25 21:16:00問房東可不可以用匯的
當然不合理啊 你錢有給他就好 說你付才有保障是什麼狗屁道理為了確保錢不會被自己A起來所以叫原PO回來我也是笑尿了
作者:
sofaly (沙發椅)
2017-02-25 21:22:00不合理 直接交給房東 順便點交房間 不就好了@@?
作者: isu0911 2017-02-25 21:33:00
還可以順便押金算一算
作者:
a032100 (MimOsa_iRis)
2017-02-25 21:43:00他沒義務幫你保管或接替這筆錢啊 你自己拿給房東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