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2-20 21:13:21※ 引述《balberith (巴貝雷特)》之銘言:
: 新聞中業者表示接受裁罰進行改善,但其實這條真的一直都讓人感覺怪怪的也是事實。
: 在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第三條,對母法第七條的補充性規範是:「本法第七條但書
: 所稱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指非由特定性別之求職者或受僱者從事,不能完成或
: 難以完成之工作。」
: 新聞中餐廳之所以被罰,大概就是這工作被認定成餐廳服務生,單就服務生來說確實很
: 難講說有需要聘請特定性別的需求──我想這裡大部分人都會冒出問號,女僕餐廳的情
: 況跟一般餐廳不太一樣吧?對沒錯,但很明顯勞工局不這麼認為。
: 新聞中舉的例子是貼身衣物模特兒可以限定性別,那普通男裝女裝模特兒呢?如果有女
: 的穿起男裝一樣好看(印象中國外好像有這種案例);有男的穿起女裝一樣好看,被刷掉
: 勞工局也能開罰嗎?普通男裝女裝模特兒是僅適合特別性別才能完成的工作嗎?
: 還有,女性內衣店不能出現男性店員的根據是什麼?當然我知道這跟常情有點不符,但
: 法規指的是非由特定性別不能完成或難以完成之工作,店員主要工作是販售商品與解決
: 客人在購物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只要不違反法律你到底是以何標準論斷男性不能當
: 內衣店的店員?別忘了以台灣的法律,就算是女性店員也有構成性侵與性騷擾的可能。
: 女僕餐廳你就只用餐廳服務生來判斷,那內衣店店員不就只是普通零售業從業人員而已
: 嗎?
所以說那些法匠才會被人瞧不起
根本自己胡亂解釋法律
女僕裝就是要女的 男的服務生還叫女僕餐廳嗎?
又不是要海人戰胸
笑死
哈哈法匠哈哈
作者:
leew633 (柿餅先生)
2017-02-20 21:14:00那你給翻譯翻譯法律怎麼樣
作者: grandwar 2017-02-20 21:14:00
所以跟慣老闆一樣 我覺得不合理就不用遵守?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7-02-20 21:14:00女僕非女
作者:
yuhurefu (鍛えてる!)
2017-02-20 21:15:00男的女僕有另外的萌點啊
作者:
emperor (歐派‧蘿莉‧狸貓‧翼)
2017-02-20 21:15:00智障都知道人家要找女的 就有人不知道
作者:
meowchen (喵勸 ㄟ(|v|)
2017-02-20 21:15:00有個說法叫做反差萌
作者: grandwar 2017-02-20 21:15:00
法匠標準是啥?一堆老闆也說一例一休忽視產業現況ㄟ?
作者: nrezw (DUN) 2017-02-20 21:16:00
男的也好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2-20 21:16:00現在歧視很奇怪,女的不一定要女的,男的說自己是女的,你硬說她男的,說不定還會被告,雖然不會成立。
作者: grandwar 2017-02-20 21:17:00
鄉民也說性平法忽視產業現況,罵依法開罰的勞工局 這理由跟鄉民口中的慣老闆超像的啊XDDDDDDDDD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7-02-20 21:18:00還好性產業還沒有合法場所 不然找妓女來個男的....你不嫖他就是歧視他的工作權
作者:
qDaniel (去Lava寫Java)
2017-02-20 21:20:00?????這篇真的是奇文
作者:
iEisen (開心過好年)
2017-02-20 21:20:00都有恐龍法官了,莫名其妙匪夷所思的判決不EY他媽的應該是受到同志霸權的影響,撕裂整個社會價值觀
作者:
fzrpower (@NPC's Follower)
2017-02-20 21:25:00慣老闆喔,哈...。不想錄用,林爸說等通知讓你等一星期如果這樣對求職者比較好,那以後就如此辦理吧
反正就甲掰一點就好了 讓這種搞不清楚狀況的求職者勞碌奔波就好了 還能促進經濟呢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2-20 21:34:00男的要去執事店吧 自己北妻還怪人
作者:
baxs (萱)
2017-02-20 21:39:00所以偽娘不能去應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