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inatwo (無)
2017-02-20 13:27:44看到消費者轉賣蛋糕就生氣惹~
怒請兩個律師提告求償六十萬!
有沒有法律是有錢人在玩的八卦?
【裁判字號】 105,智,6
【裁判日期】 1051226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裁判全文】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智字第6號
原 告 拓德威烘培坊
法定代理人 梁懿麒
訴訟代理人 葉慶人律師
詹以勤律師
被 告 許美雅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05 年11月28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