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bod221 (ebod221)
2017-02-17 00:39:09※ 引述《zxcc79 ()》之銘言:
: 行人霸王條款 慢跑男闖紅燈被撞竟是騎士肇責大
: 高雄21歲陳姓機車騎士13日下午約1點半,騎機車直行經過鼓山三路和青泉路口,與慢跑的
: 55歲朱姓男子在斑馬線上發生碰撞,兩人受輕傷,但機車騎士因行人優先的「霸王條款」,
: 肇責較大,引發網友議論。
: 陳男在13日車禍後,在台大PTT發文表示,一路綠燈沒有超速,對方慢跑闖紅燈過馬路,來
: 不及煞車撞上,希望版友提供行車記錄器,能讓對方賠償。陳還寫到詢問「你為什麼要闖紅
: 燈」,朱男回應,「我在慢跑」。
: 警方調查,監視器畫面顯示,朱陳兩人在斑馬線上發生碰撞,朱整個人彈飛、四腳朝天,轉
: 了一圈倒地,而陳則是從機車坐墊飛越彈起,人車倒地,兩人受輕傷。陳向警方表示,朱違
: 規闖紅燈,朱則表示,當時正在過馬路。
: 鼓山分局交通組警務員陳俊榮表示,此車禍位在斑馬線上,雙方均有肇責,依照「行人優先
: 」保護條款,機車騎士肇責較大,機車在路口需減速慢行及暫停。
: 他解釋,行人闖紅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可開罰300元罰鍰,而機車騎士違
: 反第44條,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
: 下罰鍰。
: https://udn.com/news/story/2/2288714
: 以後假車禍的摔哥摔姊們可以考慮這條87帝王條款了
個人比較好奇的是,就交通法規來說確實是行人只要走行人穿越道等於吃了無敵星星
但因為行人的關係而導致自己的機車跟本身都受傷的話,若告上民事庭跟行人要求賠償的
話,是否仍然行人免賠?
有法律專家能解惑嗎?
作者:
juanjason (LuiesJuan)
2017-02-17 00:40:00霸王條款 這還要法律專家解釋?
作者:
SupCat (空空)
2017-02-17 00:40:00當然免賠 因為路權本來就是行人的阿
作者:
roy2monu (努力追求!)
2017-02-17 00:42:00過失傷害還可以凹一筆賠償金
行人要賠,但因為以刑逼民加上霸王條款責任低,基本上還是可以凹到賠償
作者:
yoml (搖滾吧 浪人!!!)
2017-02-17 00:44:00行人穿越道有優先路權,就好像有人在鐵道被火車撞,人還要叫
作者:
mmax (adam)
2017-02-17 00:46:00所以那些假車禍真詐財的,其實只要真的去給車撞一下就好啦
作者:
mmax (adam)
2017-02-17 00:47:00受點皮肉痛,還有法律給當靠山...幹嘛演那麼假被笑還沒錢騙
但其實要這樣賺錢是很有勇氣的(不小心就會gg),你以為很簡單喔?
個人覺得先看全知事實再討論啦,如果是騎士不可避免的情形話當然闖紅燈人的問題比較大,反之如果騎士早就看到他闖紅燈,可以避開卻沒避開而撞上的話也不能只因行人闖紅燈就否認騎士的肇責,新聞內容也不寫詳細一點不知道是想怎樣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2-17 00:56:00騎車好像都在甩尾了.. 速度似乎快到無法立刻停住所謂減速慢行不是..從時速100減到時速80 就叫減速慢行
看新聞警察說五公尺外機車就可見行人有足夠的距離反應但仍撞上
作者: haohaobobo 2017-02-17 01:40:00
行人穿越道的前提是合法通過的行人 文義解釋成包含違法通過的行人 這反而不符合法律之目的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2-17 02:27:00行人穿越道 是 "沒有行人" 的狀態也要減速慢行通過
作者:
tgyhum (vinc)
2017-02-17 02:58:00行人無責 但是駕駛者則看意外程度比例賠償 如果有減速但仍無法迴避會變成純屬意外 兩者都不賠另外台灣民法賺不了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