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母遭控租霸 謝淑薇臉書開炮:體育署說的

作者: LoveMyTaiwan   2017-02-11 15:26:51
拿她老母的名字去司法院網站查,
先查到一個高雄地院99訴1458,
然後從裡面又能找到一個判決,
高雄地院99訴697:
丁○○曾數度前往址設高雄市○○區○○路76巷16號之「摩法堂奈米科技公司」
(店招為「摩法堂健康養生館」,下稱摩法堂),與摩法堂負責人甲○○之男友
丙○○,洽商為運動國手女兒成立後援會以提供贊助之事宜,而明知該處係從事
精油、保養品之銷售業務,並未經營色情行業,嗣丁○○、丙○○因故不睦,詎
丁○○竟各基於未指定犯人而誣告之犯意,分別(一)於民國98年6月18日15時4分
許,以設於高雄市三民區○○○路119號之2「全家便利超商」外之00-0000000號
公共電話;及(二)於98年6月20日12時37分許,使用自己申辦之0000000000號行
動電話,均匿名撥打110,向員警報案高雄市○○區○○路76巷16號址(下簡稱
建武路76巷16號址)經營色情行業,而未指定犯人,向職司犯罪偵查之該管司法
警察機關公務員誣告犯罪…………
遭判刑有期徒刑4月。
當時還是99年11月26日以前判決書當事人姓名隱匿期間,但從內文看起來滿明顯的。
後來上訴高雄高分院99上訴1284,被駁回,全案確定。
上訴理由:
伊就誣告犯行均伏首認罪,請鈞座考量再量刑,減輕其刑期,以利其反省,並將
有限之精力轉注在事業發展上,以感恩鈞座賜予機會以彌補過去犯行,雖入監時
間僅有4個月,然因錯誤動念而犯下罪行,經法院及親朋好友善誘,業已坦承犯
行,獲判此刑仍需暫與社會隔絕,反失去循循善誘之美意,另伊因鎮日思想尋隙
無心工作多年,所有積蓄已花費殆盡,若以易科罰金額度,不啻為天文數字,唯
有入監一途…………
有期徒刑4個月,易科罰金只要12萬元,看來果然是網協的迫害,才會連12萬都付
不出來,只好入監服刑。
作者: sofaly (沙發椅)   2017-02-11 15:34:00
我以為誣告很罪難成立 @@"我以為誣告罪很難成立 @@"
作者: carlos5978 (翼雲)   2017-02-11 15:53:00
當初挺她的智障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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