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yIDis7 (個字)
2017-02-10 16:59:36※ 引述《dkramses ()》之銘言:
: 身為一個不是U粉,但偶爾會坐Uber的小魯,既然Uber已經暫停營運了
: 就來發表一下我的看法好了
: 首先針對Uber概略的服務模式及當初出現的緣由分析一下
: Uber最初的目的是"共享經濟",
……
: ,喝飲料的重點該是喝甚麼飲料吧
: 也就是說,該限制的,應該是開Uber的人,而不是開Uber公司的人
實在很扯
什麼限制開Uber的人不是限制開公司的?
首先我支持Uber合法化
Uber看要立法或怎樣讓他通過
讓計程車有競爭對手 我是覺得很好的
但Uber必須是運輸業 你就算是提供平台也不能算資訊業
因為除了運輸相關 已經沒有其他產品了
今天你在google論壇平台上販毒
大家不會怪google平台有問題
因為有其他不同的服務
但你今天專創一個平台擺明就是要販毒
不抓你抓誰?
難道可以自稱自己只是平台資訊業者不受任何拘束罰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