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rashonU (crazy)
2017-02-05 07:12:53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75578
紅燈一網打盡酒測 警署下令禁止
2017-02-05
〔記者張瑞楨、黃鐘山/台中報導〕北部某派出所員警趁機車騎士等候紅燈之際,持酒精
檢知器,對大批騎士逐一酒測,有民眾將這段影片拍下PO網,引發網友非議,認為警察不
分青紅皂白攔車酒測,有戕害人權疑慮;警政署得知後,已發文各警局,嚴禁員警採上述
方式執法。
網路影片顯示,1名警員趁紅燈之際,霸氣站在路口,堵住20多名機車騎士,另2名警員持
狀似麥克風的酒精檢知器(又稱簡易酒測器),對騎士逐一酒測。據了解,這種酒測器只
要靠近駕駛的臉,就能從呼氣或講話吐氣中,立即顯示是否有酒精反應。
這段30餘秒的影片被貼上網路後,引起議論,議論重點包括警察是否有權用這種「一網打
盡」的手段抓酒駕?另外,堵住騎士逐一酒測,是否過當且踰越比例原則?
踰越比例原則 戕害人權
警政署得知此事,上月25日發文各縣市警局,嚴禁員警利用駕駛人或騎士停等紅燈時,以
酒精檢知器實施酒測,公文並指這種執法方法,「不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第一項
,及警政署頒發的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執法組組長毛國匡認為,公文是指不能「逐一、全面」盤查騎士,但
員警若發現某位等紅燈的騎士,有臉紅等酒駕跡象,可以攔下酒測。
判斷再攔 警仍可抓酒駕
他解釋,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第一項「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
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下列措施」,包括「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其
中,「已經發生危害」是指撞車、撞人、昏睡路中央等,「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是
指臉紅搖晃、表情呆滯等,合理判斷是易生危害的酒駕。
他進一步解釋,紅燈時,員警見一群機車騎士中,有人臉紅恍惚,合理判斷是酒駕,可以
針對這位騎士攔下酒測,但不能攔下所有機車騎士吹酒測器,避免踰越比例原則。
律師劉硯田說,警方的解釋大致合理,他認為重點是警察要有客觀上的依據,例如臉紅、
散發酒味,才能對駕駛進行具有強制性的酒測。
作者: ed123123 (ed123123) 2017-02-05 07:16:00
警察很意外? 哈
作者: i50523 (媚媚) 2017-02-05 07:16:00
戴全罩式都看不到要怎判斷
作者:
kafkaLai (海邊的卡夫卡)
2017-02-05 07:17:00紅燈只可以賣玉蘭花跟發傳單 懂
作者:
fuxin999 (高雄鹽埕旭)
2017-02-05 07:17:00所以不全抓, 抓一半就行了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7-02-05 07:18:00鬼島的廢法條 就是一種法條然後看執政心情去解釋
作者:
Riya520 (GO!!!!!!)
2017-02-05 07:20:00一群裡多攔幾個到路邊就好了, 何必這麼拼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7-02-05 07:22:00禁止好,這樣警察比較輕鬆講的警察很愛做事的樣子
作者:
piece1 (...)
2017-02-05 07:32:00最好逐一酒測,有喝酒的經過就聞的到,對那種測就好
作者: hoks (魯霸˙矮個兒) 2017-02-05 07:40:00
等到出事故才能測?
作者:
samok (☺☺☺☺☺☺☺☺☺☺☺)
2017-02-05 07:45:00幹 道歉啊 上次攔高乘載也不道歉 爛條子
爽啦,最好都別攔,反正地球人口過剩,多些酒駕也不錯
作者:
mailbox (ㄚ藍胖胖)
2017-02-05 07:59:00紅燈三十秒測不了幾個吧
作者:
popy8789 (é¢å°å®ƒ)
2017-02-05 08:04:00台灣法律冠上民怨就天下無敵 酒測 勞檢 接下來還有什麼
可惜了! 我寧可沒人權的被測, 也希望多抓幾個酒駕
作者:
lyping (奶瓶)
2017-02-05 08:54:00民怨的先出來測一測 心虛嗎 多測有好沒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