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小7「買錯」電池不給退 爆奶小模嗆:X!

作者: louise13 (*-/0%$^$#@@!#%^)   2016-12-28 16:25:15
實體店就沒有"義務"要退阿
這麼多人講經驗講半天也不去翻一下法條
台灣有名的就是多做的服務阿,因為勞工便宜阿
多做的東西又不代表有義務一定要做
※ 引述《emperor (歐派‧蘿莉‧狸貓‧翼)》之銘言:
: ※ 引述《SpadeR (㊣鍵盤人生勝利組㊣)》之銘言:
: : 這一看就知道是小模的錯啊
: : 長那副樣就知道了 仗著自己有姿色就看不起別人
: : 7-11店員態度怎麼可能會差?
: : 再說啦
: : 實體店沒有七天鑑賞期好嗎? 就算你沒開過也一樣啦
: : 想退貨不會去COSTCO喔
: 真的不能退嗎?
: 可是7-11的發票上面寫著 「退貨憑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辦理」
: 新聞說她有帶發票以及未拆封商品
: 所以到底能不能退?
: 搞得我好亂啊?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6-12-28 16:26:00
法條輔助這篇會更好~
作者: KENDO777 (KENDO777)   2016-12-28 16:27:00
店員也沒義務幫客人結帳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12-28 16:27:00
其實可以上法院打打看 畢竟臺灣司法嘛 要看運氣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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