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無奈! 愛滋感染者身分曝光 成談分手籌碼
3.完整新聞內文:
愛滋病感染者權益促進會,今天公布每2年一次的台灣愛滋病親權現況調查,調查1036位愛滋感染者的「就學」、「就醫」、「就業」、「安養」、「居住」、「隱私」及「親密關係與生育相關」的現況。結果發現,有近9成受訪者表示,在2年內有權益受侵害的經驗。其中「親密關係與生育」有67.8%、「就醫權」,有58.3%遭到最嚴重的侵害。感染者身分,反而常成為談分手的籌碼。
在「親密關係」上,愛滋病權促會社工員范順淵說,很多權促會服務個案都有感染者,要求與伴侶或配偶分開,感染者的愛滋身分,反成為對方利用拖延或挽回的把柄。他曾遇過感染個案的伴侶,因為不想分手,就威脅將在臉書公開個人資料,要求他不准分手。也遇過已經有新的另一半的感染者,被前伴侶私下向公司、家人透漏他的感染者身分,因而喪失工作權的個案。范順淵說,由於臉書通訊軟體的出現,訊息散布迅速,這類的權益侵害也變得更多。
范順淵說,《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21條規定:明知自己為感染者,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的行為,至傳染於人者,可處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感染未遂罰之。原先為了防治傳染病擴散的法條,卻變成情感報復的工具。曾經有感染者的另一半不願分手,就以此法條威脅。就算是非「蓄意傳染」也必須承擔刑責風險,全促會呼籲應將該條款必須修正或廢除。
而在「就醫權」上,調查發現,有41.6%的愛滋感染者,在近2年,曾經因為愛滋或雲端藥歷系統的關係,減少疾病就醫。有27.2%的感染者曾遭遇不友善經驗。范順淵說,當醫護人員藉由患者主動口頭告知,或由雲端藥歷系統得知愛滋身分時,最常見的就醫權侵害分別為:以感染管控為由,將掛號順序調到最後位、不願醫療要求轉診、或是改變治療方式,從原本需要手術,變成僅以藥物治療。這類現象,以牙科、外科領域最為明顯。
另外,在「隱私權」部分,也有30.1%的感染者表示曾遭侵犯,有15.7%曾經有非相關人士知道填答問卷者感染愛滋、12.7%曾遭公衛醫療人員洩漏隱私。
范順淵說,也有很多雇主從旁人得知個案有愛滋,會主動要求愛滋檢驗,或是藉故調動職務、甚至解雇。這次調查發現,愛滋汙名,導致感染者無論是親密關係、就醫就業都裹足不前,呼籲除修正《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21條外,也希望民眾反歧視,讓感染者不要自我放棄。
如果愛滋感染者,因因感染愛滋喪失工作,可依《愛滋權益保障條例》、《就業服務法》提出就業申訴,由地方衛生局、專家學者與雇主組成委員會進行調查,保障就業權益。如果是就醫權遭侵害,請立即向各管師反映、由各管師協助安排友善醫師就醫。(黃仲丘/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4fun.tw/v3ho
5.備註:
話說有按時服藥的病患,從外觀看的出來??
作者:
Israfil (贖罪聖音)
2016-12-15 12:59:00ㄔ
作者: leehanhan (梨憨憨) 2016-12-15 12:59:00
what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6-12-15 12:59:00小感冒而已 為甚麼要遮遮掩掩的?
你娘親的咧 牽線還交個屁往喔 別人活該要強迫申裝嗎
作者:
wassabi (哇)
2016-12-15 13:01:00一定有人沒看內文 是愛滋患者被另一半威脅不准分手否則要公布他的個人資料
作者:
fxxkptt (發客批踢踢)
2016-12-15 13:01:00本來就要公開 幹 是想害死多少人
作者:
PTTJudge (習慣沒有她)
2016-12-15 13:02:00So what
伴侶本來就應該知道,否則被感染怎麼辦?伴侶的安全呢?
作者:
GKKR (台北村一輝)
2016-12-15 13:03:00本來就應該公佈好嗎
作者:
botnet (天龍人)
2016-12-15 13:03:00小感冒而已 so what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6-12-15 13:04:00HIV在外觀上就是與常人無異啊
作者:
steel (steel)
2016-12-15 13:04:00生份證上加註愛滋反正與常人無異?
作者:
laukun (崛起)
2016-12-15 13:05:00看牙科外科見血 不讓醫生知道有HIV 到底是誰侵害誰
作者:
atpx (秋雨的心情)
2016-12-15 13:05:00全自費啊,公共醫療要求醫護冒風險不合理
新增一名AIDS感染者保守估計造成損失約1400萬以上!!!
作者:
atpx (秋雨的心情)
2016-12-15 13:06:00自己出錢不用掛號直接看
作者: Hooz (鬍子) 2016-12-15 13:06:00
不要害人啊!!!!
作者: twice899660 2016-12-15 13:06:00
噁
外觀分不出,那醫生把積極手術治療改成保守用藥,怎能
作者:
laukun (崛起)
2016-12-15 13:06:00建議健保卡就診時要讓醫療單位知道病人有HIV
作者:
laukun (崛起)
2016-12-15 13:07:00這是對醫護及其他健康就診者都安全
作者: minamino (時間過很快) 2016-12-15 13:09:00
愛滋就醫要說吧,醫護人員很危險耶
作者:
darknoice (必須牢記的事....)
2016-12-15 13:10:00傳染給伴侶然後要分手卻怕被用法條告?當初不告是愛才不
作者: drigo 2016-12-15 13:10:00
來了來了~之前有愛滋團體想要把愛滋惡意傳染除罪化,現在
作者: drigo 2016-12-15 13:11:00
開始上新聞囉 ^^ 以後有人故意隱瞞病情跟人打砲,害人得病
作者: minamino (時間過很快) 2016-12-15 13:11:00
針扎事件發生時,誰能負責?愛滋權益會嗎......
作者:
darknoice (必須牢記的事....)
2016-12-15 13:11:00把這講成要脅真的是太可笑了
so what?得愛滋不用錢 沒愛滋捐 由弱勢勞工人民買單滿想知道新增一個AIDS患者要多少時間?等比?台灣未來?新增一名AIDS感染者保守估計造成損失約1400萬以上!!!
作者: drigo 2016-12-15 13:12:00
早點廢除掉的話,煙大屌熟男師惡意傳染120人也不用坐牢了
作者:
rayxg (序順不影響讀閱)
2016-12-15 13:13:00這新聞排擠甲甲,森8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
作者: Tawara (77) 2016-12-15 13:13:00
公佈囉 來歧視囉
so what?得愛滋不用錢 沒愛滋捐 由弱勢勞工人民買單新增一名AIDS感染者保守估計造成損失約1400萬以上!!!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2-15 13:15:00領愛滋俸三萬都不覺得歧視?幹你老甲蟲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6-12-15 13:15:00得了愛滋病就等於欠了社會一千多萬的人情 還談什麼屁權益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2-15 13:16:00愛我就讓我感染的一種下流想法 甲蟲最愛
作者:
SuperUp (( ̄▽ ̄#)﹏﹏)
2016-12-15 13:17:00一堆左膠裝可憐討拍套路都一樣 好膩呦 不就想修法隱瞞
愛滋是一生NTD 14000000 或是 月領30000的好福利!!!
作者: shen5678 (DASH) 2016-12-15 13:17:00
急診最衰,一堆愛滋毒發的,針扎就哭了
作者: drigo 2016-12-15 13:18:00
這些人權團體會拿國外做法來講,說國際間愛滋除罪化是趨勢
作者:
SAZ123 (聖誕杯杯)
2016-12-15 13:18:00健保卡資料應該會紀錄吧,上次醫生問在上家開的是甚麼藥,我回沒印象,他就說我查看看
國際間先進國家也沒全額補助愛滋阿............!!!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6-12-15 13:20:00我猜是傳染者威脅被傳染者 分手就要公布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6-12-15 13:20:00公開小感冒而已 有差嗎?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6-12-15 13:21:00放棄人生的人最大喇 不要命的最大喇
愛滋是一生NTD 14000000 或是 月領30000的好福利!!!愛滋高危險群男同志甲甲請多注意並尊重自己…
作者: murosaora (慕容) 2016-12-15 13:23:00
甲甲表示支持刪除
作者: drigo 2016-12-15 13:24:00
不是最愛說小感冒嗎?幹嘛怕人知道....
so what?得愛滋不用錢 沒愛滋捐 由弱勢勞工人民買單
作者:
dudee (肥喵一律抱緊處理)
2016-12-15 13:27:00我猜威脅不許分手的本身也是患者,破罐破摔沒在怕了
被抓到很多事情就沒辦法做了有的人豁出去就失控了,會加強報復性行為
作者: ads80531 (Hman) 2016-12-15 13:29:00
白痴觀念,你有病你的問題,隱瞞被發現,分手剛好
愛滋,一生NTD 14000000, 月領30000的吸血鬼!!!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6-12-15 13:34:00愛滋病有人權 牙醫外科也有人權啊
作者: elfrose 2016-12-15 13:39:00
這篇挺甲人士好安靜
作者:
NDSLite (Matrix in 臥虎藏龍)
2016-12-15 13:40:00沒分手是超級大白癡吧
作者: wulaw5566 2016-12-15 13:43:00
隱瞞愛滋交往根本該判刑吧
愛滋高危險群男同志甲甲請多注意並尊重自己…愛滋,一生NTD 14000000, 月領30000的吸血鬼!!!
~~~~~~~怕人家知道也是因為有恐同歧視阿~~~~~~~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6-12-15 13:48:00要廢愛滋傳染了嗎? 人權啊啊啊
一堆噁心仇甲又高潮了,慢性病的醫療費都不低好嗎你怎不去提糖尿病自費?
作者:
THKLuga (流河濤)
2016-12-15 13:56:00糖尿病會傳染再來哭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