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neumo (超☆冒險蓋)
2016-12-02 11:35:40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食安開鍘】最高法院決議 違法添加一律有罪
3.完整新聞內文:
最高法院針對下級審法院審理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案件,容易產生是否須查明
添加物確定有害人體的爭議,今天上午公布刑事庭決議,只要在食品中「攙偽或假冒」或「
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不論該行為是否確已生危害人體健康之危險,均應
依《食安法》第49條第1項論處,最重可判7年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
最高院今天上午由刑一庭庭長花滿堂主持記者會公布上述決議,花滿堂強調,這項決議經40
位刑庭法官出席,一致通過,屬於最高院統一的法律見解,對下級法院審理這類案件具有拘
束力,若違反的話,可成為上訴最高院的事由,且會被撤銷原判決。
此外,富味鄉食品公司3年前被查獲在標示「100%純黑芝麻油」的產品中,摻入黃麻油與特
黑油(炒到焦黑的玉米胚芽油),智慧財產法院二審審理認為此部分的混油無法證明對人體
有害,不構成違反《食安法》罪名,僅依《刑法》詐欺取財等罪判處負責人陳文南、陳瑞禮
各1年10月徒刑、均緩刑4年並各支付公庫2500萬元定讞。
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智財法院該判決違背法令,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刑四庭審理後,依
據上述刑事庭決議,今同步判決撤銷智財法院對富味鄉定讞判決違背法令部分,但因非常上
訴僅能做對被告有利的判決,不能將無罪改判有罪,最高院無法自為改判,檢方也不能聲請
再審。
至於最高院上述刑事庭決議,是否會逆轉頂新黑心油案魏應充的審理結果,最高院未表示意
見。魏應充一審獲判無罪,已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中。(黃哲民/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tinyurl.com/jghbj4h
5.備註:
最高法院有見解了喔~~高等法院法官知道了喔~~已經鋪好哏了
頂腥去死吧!
作者:
MissFaye (霏霏肥肥靠靠靠北)
2015-11-28 00:26:00錢
作者: g012051 (魔法學徒) 2015-11-28 00:26:00
錢
作者:
aa52189 (家裡蹲摩爾)
2015-11-28 00:26:00樓下obov我吃屎
作者:
obov (來噓蒼真)
2015-11-28 00:26:00ok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6-12-02 11:36:00幹 好輕。連破億都沒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6-12-02 11:36:00本來就要這樣,以前根本法律漏洞每次都「無法證明對人體有害」
作者:
ptttristan (éµç›¤åœ¨æ‰‹å»¢æ–‡æˆ‘有)
2016-12-02 11:37:00食安要抄家滅族才會怕
作者:
yyc1217 (somo)
2016-12-02 11:38:00不然加大便進去也是無罪
作者:
Naix (ヽ(゚ 口 。)ノ)
2016-12-02 11:38:00方向正確~ 但最重刑責應該要調高或是不設上限。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6-12-02 11:39:00最低是多少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12-02 11:41:00本來就應該用危險犯的概念 怎麼會用實害犯來處理
作者:
ToToRoTW (番薯龍貓OwO)
2016-12-02 11:44:00天啊,我覺得又要吵了XD法條該改還是得改阿
作者:
kilof (KiLoF)
2016-12-02 11:44:00法官造法囉
作者: somefatguy 2016-12-02 11:44:00
硬衝無罪耶
作者:
ToToRoTW (番薯龍貓OwO)
2016-12-02 11:45:00這是判例,本來就可以
作者: li118 (lithebest) 2016-12-02 11:47:00
本來就有既定法條,法官只是做一個解釋而已
阿不是靠北只有立委能修法,怎麼又知道能靠解釋來轉彎了